1.5 凡例

一、本书根据台湾远流出版公司柏杨版《资治通鉴》二〇〇五年八月第二版出版。

二、本书在编辑过程中,对原书中部分内容作了下列技术处理:

1.人名统一。如“公孙痤、公叔痤”正为“公叔痤”;“魏遬、魏遫”正为“魏遬”。

2.地名校正。如“巫郡(四川省巫县)正为“巫郡(重庆市巫山县);“武关(陕西省商南县东南)正为“武关(陕西省丹凤县东南);“白马津(河南省浚县)正为“白马津(河南省滑县)

3.汉语拼音校正。如“单于,音dānyú[丹愉]”正为“单于,音chányú[禅愉]”;“月氏(音yuèshì[悦世])”正为“月氏(音yuèzhī[悦支])”。

4.译名统一和校正。如“伊庇鲁士国王皮洛斯”正为“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塞琉卡斯王国”正为“塞琉西王国”。

5.计量单位中的“公里、公分”均改为法定计量单位“千米、厘米”。

6.年代表述。如“一九三〇年代后期”正为“二十世纪三〇年代后期”;“前四世纪〇〇——二〇年代”正为“前四世纪最初十年—二〇年代”。

7.对原地图作了部分修改,如海岸线——用实线表示古海岸线,细虚线表示今海岸线。

8.对原文中“中华”、“中国”、“蛮族”等表述作了适当修改,如涉及汉朝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文中,原文“中国”改为“汉朝”。

9.还有个别其他方面的改动,不再一一列出。柏杨先生对于许多史实的评论,表示他个人独立的见解,我们尽量保持原貌,见仁见智,读者诸君自能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