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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这个世界上经常发生的那样,当卡拉丁再度来访时,格兰特没能下床,但他至少坐起来了。

“你没法想象,”他告诉卡拉丁,“在看惯了天花板之后,对面的墙看起来是多么有趣,而坐起来之后,整个世界显得多么狭小古怪。”

卡拉丁对于这一进展表现出的喜悦颇令格兰特感动,他们耽搁了一段时间才进入正题。最后还是格兰特提出:“行了,约克家的继承人在亨利七世手下过得如何?”

“哦,是啊。”男孩说道,掏出那团一直用来填充衣袋的笔记,用右脚钩着横木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我们从哪儿开始呢?”

“那么,从我们都了解的伊丽莎白开始,怎么样?亨利娶了她。她一直是英格兰的皇后,直到她死后亨利才出于政治目的娶了西班牙的疯子约安娜。”

“没错。她在一四八六年春天与亨利成婚,准确地说是在一月,在博斯沃斯战役五个月之后。她死于一五○三年的春天。”

“十七年。可怜的伊丽莎白。和亨利在一起肯定像是七十年。亨利正是那种人们所说的‘爱江山不爱美人’的家伙。让我们顺着家族谱系表再往下走。我的意思是爱德华的子嗣,两个男孩的命运不明。西塞莉怎么样了?”

“她嫁给了亨利的叔叔威尔斯勋爵,被送到林肯郡定居。安妮和凯瑟琳当时还是孩子,长大到足以成为兰开斯特家的好代表后都嫁了人。最小的一个,布丽奇特,成了达特福特的一名修女。”

“目前来看都挺正统。下面是谁?乔治的儿子?”

“是的。小沃维克。终身囚禁在伦敦塔,因企图逃跑而被处死。”

“明白了。乔治的女儿玛格丽特呢?”

“她成了萨利斯伯里女大公。她死于亨利八世捏造的罪名下,这显然是司法谋杀的一个经典范例。”

“伊丽莎白的儿子呢?那个候选继承人。”

“约翰·德·拉·珀尔。他和他在勃艮第的姑姑生活在一起,直到……”

“直到搬去跟玛格丽特、理查的姐姐一起住。”

“是的。他死于辛奈之乱。不过他还有一个您没有列进名单的弟弟。那位是被亨利八世处死的。他和亨利七世签订人身安全保障条约后投降,所以我想这位亨利觉得违约会坏了他的好运所以暂时罢手。然而他的幸运总会有尽头的。亨利八世就不愿冒任何风险,他可没止步于德·拉·珀尔。您的名单上还少列了四个人。爱克赛特、苏利、白金汉和蒙特哥,都被他干掉了。”

“理查的儿子呢?我是说约翰,私生的那个。”

“亨利七世给了他每年二十英镑的年金,但他是同辈人中最早丧命的。”

“什么罪名?”

“涉嫌收到爱尔兰的邀请信。”

“你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

“爱尔兰是保王派的反抗中心。约克家族在爱尔兰很受欢迎。接到那里的邀请信,在亨利看来就像是自己签了死刑判决书,虽然我想不明白亨利为什么连小约翰都不放过。顺便提一句,根据莱默[1]的编年史,这是个‘活泼、友善的男孩’。”

“他的继承序列高于亨利。”格兰特尖刻地说,“约翰是一位国王的私生子,而亨利是一位国王的幼子的私生子的重孙。”

两人沉默了一阵。

然后是卡拉丁打破沉默,说道:“没错。”

“什么没错?”

“您想得没错。”

“看起来的确是这样,不是吗?他们是名单上唯独缺失的两个人。”

又是一阵沉默。

“这都是司法谋杀。”片刻过后,格兰特说道,“以法律形式进行的谋杀。但你不能对两个孩子判处死刑。”

“不能。”卡拉丁附议道,继续望向窗外的麻雀,“不能。肯定是借用了其他方式。不管怎么说,他们是重要角色。”

“致命的角色。”

“我们从哪儿开始?”

“就像我们对待理查的继承问题一样,看看亨利当政的最初时期各种人都在哪里、做些什么。就按一年算吧。其间必然有某处违背常规,就像当年王储的登基准备过程中一样。”

“好的。”

“关于泰瑞尔你查到什么了吗?他是什么人?”

“查到一些。他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人。我以为他是某种食客,您呢?”

“是的,我也这么想。他不是吗?”

“不是。他是一个大人物。他是吉萍的詹姆斯·泰瑞尔爵士。在爱德华四世一朝,他曾经参加过很多种……委员会,我想这是您会使用的称呼。在波威克围城的时候,他还被封为方旗骑士[2],不管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在理查一朝,他混得不错,但我在博斯沃斯之役没发现他。那场战役很多人都来得太迟──您知道吗?──所以我不认为这有什么特殊含意。归根结底,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天生马屁精。”

“这很有趣。他在亨利七世手下表现得怎么样?”

“啊哈,这是真正有趣的部分。对于曾经隶属约克家族的这么一个优秀而成功的仆从来说,他在亨利手下似乎过得太灿烂了。亨利任命他为奎斯尼斯保安长官,然后他还被任命为出使罗马的大使。他是《埃塔普勒条约》[3]的谈判代表之一。亨利应允他终身领取威尔士部分土地的税收,但又让他以奎斯尼斯郡的等值税收交换──我不明白是为什么。”

“我明白。”

“您明白?”

“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所有头衔与任命都是在英格兰以外?即便税收也是如此。”

“没错,确实是这样。这又让您想到了什么?”

“目前还没有什么。也许他只是觉得奎斯尼斯对他的支气管黏膜炎比较好。人们对于史书有可能想得过多,就像莎士比亚的戏剧,它们有数不清的诠释套路。他和亨利七世的蜜月期维持了多久?”

“哦,相当长时间。一切都很甜蜜,直到一五○二年。”

“一五○二年出了什么事?”

“亨利听说他准备帮助伦敦塔里约克家族的某个人逃往德国。他派遣了整个加莱[4]的驻军去包围奎斯尼斯城堡。在他看来这还不够快,于是他派出了掌玺大臣[5]──您知道这是什么。”

格兰特点点头。

“亨利派出了他的掌玺大臣——这个名字说起来就像英国人提起埃尔克斯会[6]的官员一样遥不可及——带给泰瑞尔一份人身安全保障条约,声称假如他从加莱登船返回,亨利可以授予他财政大臣的官衔。”

“你别逗我了。”

“我没这个必要,不是吗?他最终被关进了伦敦塔的地牢。在‘极其仓促而且没有开庭’的境况下,一五○二年五月六日被砍了头。”

“他的招供书上怎么说?”

“没有招供书。”

“什么?!”

“别这么看着我,又不是我干的。”

“可是我以为他亲口供认杀了两个男孩。”

“是的。很多书里都这么说。但那些都是招供的转述,而不是……不是招供的抄本,如果您能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你的意思是,亨利没有公布书面的招供书?”

“没有。他的御用历史学家波里多尔·维吉尔记录了整个犯罪过程。那是在泰瑞尔被处死以后。”

“但是,假如泰瑞尔是在理查的教唆下谋杀的两个男孩,亨利为什么不以这个罪名起诉他并公开审判呢?”

“我想不明白。”

“让我再确认一下。直到泰瑞尔被处死,都没有人听到过他的招供。”

“没有。”

“泰瑞尔招供说,在将近二十年前的一四八三年,他从沃维克匆匆赶回伦敦塔并搞到了钥匙,钥匙是在那个侍卫长……我忘记他的名字了。”

“布莱肯伯利。罗伯特·布莱肯伯利爵士。”

“没错。他从罗伯特·布莱肯伯利爵士那里搞到了钥匙、杀死了男孩、还回钥匙、再赶回去向理查汇报。他招供了这些,给这桩必定众所关注的谜案画上了句号,而公众舆论居然就这么放过了他。”

“一个字都没提。”

“我可不敢带着这样的故事出庭。”

“我也不会。这是我听过的最假的故事。”

“他们甚至没把布莱肯伯利招来确认或者否认一下那段关于钥匙的故事?”

“布莱肯伯利在博斯沃斯战死了。”

“这么说他也很善解人意地死掉了,是吗?”格兰特躺下来,思忖着,“你想到了吗?假如布莱肯伯利战死在博斯沃斯,我们这儿倒多了一小块证据。”

“是吗?是什么?”

“假如这一切确实曾经发生过——我的意思是:假如在那个夜晚,伦敦塔的钥匙确实曾根据理查的命令移交过,那么塔中的低级军官必定会有所察觉。很难想象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人在亨利接管时报告这一事件,尤其是假设男孩已经失踪。布莱肯伯利死了。理查死了。伦敦塔的下一个接管者肯定要确认王储的存在。假如找不到王储,接管者必定会说:‘在某一个夜晚,侍卫长遵照命令交出了钥匙,也就是从那一夜起,再没有人看到过那两个孩子。’所有最无情的怒火与控诉都会集中到那个得到钥匙的人身上。这个人绝对会成为指控理查的头号人证,而祭出这样的证人也会给亨利的桂冠增加更多的荣光。”

“不仅如此,泰瑞尔在伦敦塔太有名了,不可能出入却不被人认出来。在当时并不大的伦敦,他绝对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没错。假如那个故事是真的,在一四八五年,泰瑞尔肯定会因谋杀王储而被公开审判并处以死刑。没有人能保护得了他。”格兰特伸手去摸他的香烟,“这么说,留在我们手头的事实就只有亨利在一五○二年处死了泰瑞尔,同时,借他的乖宝贝历史学家之口宣布说,泰瑞尔已经招供二十年前杀死了王储。”

“是这样。”

“在泰瑞尔亲口招供了如此残暴的罪行之后,亨利却没有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对泰瑞尔实行过审判。”

“没有。就我所知没有。亨利是一个像螃蟹一样专走旁门左道的家伙。他从来不会直截了当地解决问题,即便谋杀也是这样,都得掩饰成某种别的东西。等了这么多年,他才找到某些合法的借口来掩盖一场谋杀。他的心思就像瓶塞转。您知道他正式成为亨利七世后发布的第一份公文是什么吗?”

“不知道。”

“处死一批在博斯沃斯为理查而战的人,罪名是叛国。您知道他怎么让这种‘叛国’说法合法化的吗?他把记载的登基日提前到了博斯沃斯战役之前一天。一个能这样搞手段的人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他接过一根格兰特递给他的香烟,“哦,不,这件事他没能混过去。那些英格兰人——上帝保佑他们——那些英格兰人给他划了条道儿。他们给他设定了限制。”

“是什么?”

“他们以优雅而礼貌的英格兰方式交给他一份国会议案,上面说:在这段时期,效忠这片国土上一任领主的任何个人都不应被判处叛国罪,同时不应被没收财产或入监。他们让亨利认可了这份议案。这可真是绝妙的英格兰作风,蛮横无理的彬彬有礼。他们不喜欢亨利的骗子伎俩,但没有选择在大街上大喊大叫或者扔石子,而是递给他一份礼貌周全、论证严密的议案,让他生吞下去还得带着笑。我敢打赌,这东西肯定会让他烧胃的。好了,现在我必须走了。真的很高兴看到您可以坐起来写些笔记了。我们的格林尼治之行看来指日可待。格林尼治有什么?”

“有些精致的建筑和一条很棒的泥河。”

“就这些?”

“还有一些不错的酒吧。”

“我们一定要去格林尼治。”

卡拉丁走后,格兰特倚躺在床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琢磨着约克家族后人的经历:他们在理查三世的统治下欣欣向荣,在亨利七世的统治下走向坟墓。

其中一些人或许是“自作自受”。卡拉丁的报告毕竟只是一个纲要,单纯到非此即彼,缺乏中间色调的过渡。然而,某一巧合还是足够具有震撼力的:所有站在都铎家族与王座之间的人物的寿命都被巧妙地缩短了。

格兰特读着小卡拉丁带给他的那本书,但并没带着太大的热情。书的标题是《理查三世的生平与统治》,作者是一个叫詹姆斯·盖德纳的家伙。卡拉丁向他保证盖德纳博士的著作值得一读。按照卡拉丁的说法,盖德纳博士是个“神人”。

在格兰特看来,这本书似乎并没有特别吸引人之处,但一切与理查有关的东西都要比其他东西有趣些,这是刚才格兰特开始翻读的原因,而此刻他明白了为什么卡拉丁会把这位可敬的博士称为“神人”。盖德纳博士固执地相信理查是一个杀人犯,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博学而正直的作者,根据公平持中的原则,他不愿隐瞒任何事实。于是盖德纳博士这番力图将事实嵌进理论的努力便成了格兰特所见过的最具表演效果的杂技之一。

盖德纳博士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套振振有词的推论是如何地前后矛盾:一方面他承认理查无比的智慧,承认他的慷慨、他的勇气、他的能力、他的魅力、他的感召力,乃至即便是被他击溃过的敌人也认可的诚信;与此同时,他以同样的笔调陈述着理查对自己母亲卑鄙的毁谤以及屠戮两个毫无防备的男孩的行为。传闻怎么说,盖德纳博士就怎么说。他庄严地重述着那些可怕的传闻,毫无保留地赞成。按照博士的说法,理查本性并无卑劣低贱之处,但同时他又是杀害两名无辜男童的凶手。即便是理查的敌人也相信他的大公无私——但他谋杀了自己的侄子。理查的正直堪称表率——但他因为贪欲杀了人。

作为一个柔术演员,盖德纳博士天赋异禀。格兰特前所未有地质疑起历史学家们头脑的构造。没有任何常人所熟悉的理性分析能够引导出他们那样的结论。无论是盖德纳博士笔下的理查还是奥利芬特笔下的伊丽莎白·伍德维尔,在日常生活中,格兰特没见过任何一个与他们有丝毫相似的人。

也许劳拉的理论有几分道理,即人类本性上难以放弃先入为主的概念。也许,对于既定事实的相反面,在人类内心深处存在某种模糊的抗拒乃至反感。当冥冥之中某只手将盖德纳博士拉向不可抗拒的事实本身时,当然他会表现得像一个被吓坏了的孩子。

对于那些在当权之时确实犯下杀人罪行的正直而富于魅力的人,格兰特了解得再清楚不过。但那些不是这样的谋杀,也不是因为这样的理由。盖德纳博士在《理查三世的生平与统治》一书中描绘出的那种人会杀人,但只会在他的个人生活遭遇某种地震般的震荡之时。在突然发现自己妻子不忠时,他也许会杀人。假如有合作伙伴为一己之私毁了他们的公司和他孩子的前途,他也可能杀人。无论是怎样的行凶,都必然是感情冲动的结果,绝不会是有计划的谋杀,更不会是卑鄙的暗杀。

没有人能够断言,因为理查具备了这样或那样的品质,他就不会杀人。但确实可以断言,假如理查具备了这些品质,他不会实施那样的谋杀。

杀死两位王储,这会成为一场愚蠢的谋杀,而理查是一个判断力超群的人;这是卑鄙得难以形容的行径,而理查是一个正直的人;这是残忍的行为,而理查素来以宽容著称。

人们可以检索理查所有为人称道的品质,其中的每一个都最大程度地妨碍着此般谋杀的实施。汇集在一起,它们将砌成一堵否认之墙,高耸着横亘于巷谈传言之间。

注释

[1]托马斯·莱默(Thomas Rymer,1643?—1713年),英国评论家。虽然1673年在酒吧工作,他几乎立即转向了文学评论。他以将法国新古典主义评论原则引入到英国而出名,作品有《上一时代的悲剧》(1678)和《对悲剧的浅见》(1693)。莱默推崇古典悲剧,在书中对当时戏剧有深刻批评。他的观点直到十九世纪都很有影响力。1692年,莱默被任命为皇家史官,汇编了包括英国和其他国家之间历史条约在内的很多史实,莱默在临终前完成了十五卷编年史,后由他人续写。

[2]方旗骑士(Knight Banneret),骑士分为两个等级:骑士和见习骑士。骑士又称方旗骑士。他们一般是富有的领主。在战斗中举着长方形旗帜(应该是侍从举着),身后跟着自己城堡的部队。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有战功后可向司令请求剪去燕尾,升级为骑士。在见习骑士之前还有侍从。贵族孩子大约在十四岁时被送去骑士学校(一般就是城堡)做侍从,跟随年长的骑士出战,但不会参加很危险的前线厮杀,通常是勤务工作,或是去伺候女主人,学习礼仪。成年之后他们就是见习骑士。

[3]《埃塔普勒条约》(Treaty of Etaples),1492年,为迫使英国放弃布列塔尼,英法签订《埃塔普勒条约》,同时法国偿付巨款。

[4]加莱(Calais),法国北部港口城市,临加莱海峡,与英国多佛尔港相距三十余公里。

[5]掌玺大臣(Lord Privy Seal)如字面意义所言,这个职位负责掌管英国的国玺的保管,同时负责起草、颁发各种政府文件,历来就是英国政府的首席大臣。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条约、议会宣召令、国王赏赐令、委任书、特许状均由大法官拟定和颁行,但必须加盖国玺才能生效。英国国王因此以掌玺大臣为媒介,对整个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稽核。

[6]埃尔克斯会(the Elks),美国一个以慈善、社交、爱国为号召的奢侈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