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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还没来得及读完《瑞比的玫瑰》、也没享受够阅读小说所带来的私密的快乐,第二天中午十一点左右,玛尔塔的包裹到了。包裹里是更令人起敬的历史学消遣品,作者是已成圣人的托马斯爵士。

随书附着一张便条。在她专用的昂贵便笺纸上,玛尔塔以她特有的潦草笔迹写道:


没法亲自送,所以寄过去。忙疯了。记得我是叫M. M. 到布莱辛顿街找了一圈。没有一家书店里有T. 摩尔的书。所以试着去公共图书馆找。奇怪为什么没有人想到过公共图书馆。也许以为那里的书都很寒碜。我觉得这一本挺干净,一点也不寒碜。你能借十四天。听起来更像是被判了刑而不是借了东西。希望对这个驼背的兴趣能使你那些芒刺舒坦一些。回见。

玛尔塔


除了有点老旧,这本书确实看起来很干净齐整。但是,有了《瑞比的玫瑰》的轻松阅读体验,这本书的装帧显得毫无新意,结实的大段文字也让人望而生畏。尽管如此,格兰特仍一头扎了进去。不管怎么说,理查三世是书中的主角,是万众瞩目之所在。

一个小时后,格兰特从书中钻出透口气,隐约有些困惑,有些不安。令他惊讶的不是书中记述的事件,这些事和他预期的没有多少不同。真正令格兰特惊讶的是托马斯爵士阐述这些事件的方式:


理查惶惶终日,惴惴不安。偶或假寐,不得久眠。累累劣迹,如影随形,历历眼前。


这些都没什么。但是,当托马斯爵士又补充说“诸般煎熬,惟其侍从知”时,读者马上会产生反感。一种背后闲言碎语或是下人偷窥的味道从纸上泛起。读者的同情心不由自主地从自以为高高在上的评论者倾斜向在床上辗转反侧的那个可怜人。在道德高度上,谋杀者反倒占了上风。

全错了。

同时,格兰特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不安充斥心中:当他听到一个证人陈述貌似完美、但他清楚其中必定存在某处纰漏的故事时,他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这的确令人困惑。但是,这是托马斯·摩尔、一个因其诚实而被尊崇了四个世纪的人,他的个人陈述又能有什么错?

出现在摩尔陈述中的理查对于护士长来说肯定不会陌生,格兰特想。一个神经高度紧绷的人,既能犯下大恶,也能忍受大痛。“慭慭如临危卵,然神散而气凝。手不离匕,似可立起而迎敌也。”

当然,其中必定有那戏剧性的、甚或说歇斯底里的一幕,格兰特自学生时期就记得的那一幕,每个学生恐怕都记得。那一幕发生在理查宣称登基之前、在伦敦塔的下议院集会上。理查对黑斯廷斯的突然发难正符合了有意谋害护国公的人的作为。将爱德华手臂的萎缩归罪于爱德华的妻子和情妇(珍妮·朔尔)的巫术,这个借口很愚蠢。但理查愤然拍案,给他全副武装的近卫军发出信号,突袭并逮捕了黑斯廷斯勋爵、斯坦利勋爵和埃利主教约翰·莫顿。黑斯廷斯随即被押至庭院中,在临近顺手的一根木头上被砍了头。被处死前,留给黑斯廷斯的时间只够他和当时能最快找到的一名牧师勉强做完了临终忏悔。

这显然是一个因狂怒、恐惧,或复仇心而贸然行事、事后又悔恨不已的人的合理行为。

但他似乎又能胜任更缜密的阴谋。六月二十二日,在圣保罗十字架教堂,他安排了某位萧博士(迈耶尔勋爵的兄弟)的布道,称:“邪不压正。”萧博士的论点是:爱德华和乔治都是约克女公爵和某位不知名男士的子嗣,而理查才是约克公爵及其夫人的唯一合法后代。

这一说法太难令人信服,而且荒谬透顶,以至格兰特又重新读了好几遍。但书上只有一种说法:为了获得物质利益,理查公开以这一声名狼藉的罪行指控了自己的母亲。

算了。托马斯·摩尔爵士已经这么说了。假如有人能够知情,那是托马斯·摩尔。假如有人能够判别如何在陈述事实时选择可信度较强的一方,那也是托马斯·摩尔——英国上议院的大法官。

托马斯爵士说,理查的母亲痛斥自己儿子的这番揭发为诽谤。这可以理解——就总体而言——格兰特想。

至于萧博士,他备受自责的煎熬,以至于“不几日,身心俱竭,撒手人寰。”

中风,也许,格兰特猜想。没什么可奇怪的,被推举到台前、向整个伦敦市的市民讲述某种奇谈的确要耗费些精神。

托马斯爵士讲述的“塔中王子”的故事和亚马逊的版本一样,只是托马斯爵士的版本在细节上更丰富些。理查向伦敦塔的总管罗伯特·布莱肯伯利建议:让两位王子消失会是件好事。但布莱肯伯利不愿插手此事。因此理查一直等到自己加冕后在英格兰各地巡视而前往沃维克时,才派泰瑞尔返回伦敦,命令他在那一晚掌管伦敦塔的所有钥匙。在这一晚,两个无赖——代顿和弗瑞斯特(一为马夫,一为看守)掐死了两个男孩。

恰在此时,矮冬瓜进来了,带来了他的午餐,抢走了他手中的书。在从盘中叉起一块土豆泥肉饼送到嘴里的过程中,格兰特再一次审视起那张站在被告席里的面孔。当年忠诚而耐心的弟弟如今已经变成了怪物。

等矮冬瓜回来取盘子时。格兰特问道:“你知道吗?理查三世在他那个年代是个很受欢迎的人。我指的是在他登基之前。”

矮冬瓜憎恶地看了画像一眼。

“他始终是草丛里的一条蛇,如果你问我的意见的话。假仁假义,他就是这样。假仁假义,等待合适的时机。”

等待什么时机?矮冬瓜的脚步声消逝在走廊之际,格兰特思忖着。理查不可能预知他的兄弟爱德华会在四十岁猝然早逝。即便他们在童年曾经格外亲近,理查也不可能预见到乔治的所作所为会导致他被剥夺“财产与公民权”、而两个孩子也会丧失继位权。假如没有什么期待,也就不存在理由“等待合适的时机”。有那位除了对自己亲戚偏袒得不可救药之外几乎无懈可击的金发贞洁美女、那位堪称值得尊敬的王后,而且她已经给爱德华生育了一大批健康的子嗣,其中还包括两个男孩。横在理查和王位之间的是乔治和他的子女这整整一大家人。对于一个正忙于治理北英格兰,或是与苏格兰作战(而且战功显赫)的人来说,很难说他会有额外的心思考虑“假仁假义”。

那么,是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如此彻底地改变了他?

格兰特拿过《瑞比的玫瑰》,看佩恩-埃利斯小姐如何解释西塞莉·内维尔最年幼的儿子这番令人不快的蜕变。埃利斯小姐希望自己的书轻松愉快,而事件的内在逻辑只会指向无法挽回的悲剧结局,因此她将最后一章结束在爱德华第一个孩子、小伊丽莎白的诞生上,迫使一切都只能围绕这一和谐主和弦共鸣。如此便回避开了伊丽莎白几个弟弟的悲剧乃至理查的战败身亡。

全书以皇宫中的舞会告终。羞涩而快乐的正青春年少的伊丽莎白,身着白色盛装、佩戴着她的第一批珠饰,高贵而美丽,回旋在舞场上宛若童话中的公主。理查和安妮以及他们孱弱的幼子从米德尔海姆赶来参加这一盛事。然而,乔治和伊萨贝尔都不在场。数年以前,伊萨贝尔莫名死于难产,至少在乔治方面并无多少哀恸的表示。乔治本人的死因也很离奇,但想到“反常”已经是乔治的常态,最终的离奇倒为他最终赢得了不朽的声名。

乔治的一生是从一个噱头迈向另一个噱头的历程。每一次家里人都会说:“好了,终于到头了。即便是乔治也想不出比这更荒唐的主意了。”但每一次乔治都会再度惊吓到家人。乔治的丑角功力是无止境的。

为架空侄子爱德华,乔治的岳父沃维克将可怜而疯狂的傀儡国王亨利六世推上王位。早在乔治被哄抬为王位继承人之时,与岳父并肩完成的这场闹剧恐怕就已经在乔治心中播种下“反常”的种子。目睹自己的女儿成为王后、乔治问鼎王位,沃维克的这两个愿望都在理查前往兰开斯特大营与乔治交涉的那一晚成为泡影。然而,对于天生喜欢甜食的人来说,权力的甜味是欲罢不能的。随后的几年,整个家族都在试图将乔治从种种无从预见的异想天开之举乃至最终的冒进中拯救回来。

伊萨贝尔去世时,乔治坚信她被侍女下了毒,而襁褓中的幼子死于另一侍女的毒手。认为此事的重要性已足以提交伦敦官方法庭审讯的爱德华下达了稽查文书,结果发现乔治已经指派手下在小范围内进行了审讯,并将两人绞死。愤怒的爱德华决定实施威慑,将乔治的两名家人以叛逆罪送上法庭。乔治没有接受这一暗示,反而以君主之势高调宣称这是纯粹的“司法谋杀”。

接着,乔治想迎娶欧洲当时最富有的女继承人:玛格丽特的继女、青春年少的勃艮第的玛丽。善良的玛格丽特认为让自己的兄弟留在勃艮第是个不错的主意,但爱德华支持奥地利的马克西米利安在这一婚事上的利益,乔治的计划再次受阻。

勃艮第通奸丑闻逐渐风平浪静后,兰开斯特家族曾期望能平缓一阵。毕竟乔治拥有内维尔一半的领地,无论是就财产还是子嗣而论都无须再婚。然而乔治又有了新的想法:迎娶苏格兰詹姆斯三世的妹妹玛格丽特。

以私下与国外朝廷暗地密谋为始,乔治那无上的疯癫最终发展成以兰开斯特家族的名义在国会会议上提出议案,宣称他才是亨利六世的继承人。这一行为不可避免地将他送上了另一场国会会议,而这场远不是他所能操纵的。

这场会议的醒目之处主要在于爱德华和乔治两兄弟间激烈而冗长的争辩。然而,当意料之中的“财产与公民权被剥夺议案”经国会决议通过时,争辩中止了。剥夺乔治的权位是一回事——而且是众望所归并且确实必要的——但处决他却是另一回事。

随着时间流逝而并无任何判决实行,于是下议院派出了督行官。次日,消息公布:乔治,即克莱伦斯公爵,死于伦敦塔[1]

“淹死在甜葡萄酒酒桶里。”伦敦方面称。正是这样一句伦敦佬式的对酒鬼结局的评价最终载入了史册,使本不足道的乔治垂名青史。

这也是乔治没有出现在威斯敏斯特舞会上的原因。佩恩-埃利斯小姐书中最后一章的重点不在于强调西塞莉·内维尔是一位母亲、而在于西塞莉·内维尔是一支优秀血脉的祖母。乔治可能死得有些丢脸,被一批既靠不住又没有信义的朋友所累,但是他的儿子——年轻的沃维克——是一个优秀而杰出的男孩,而十岁的小玛格丽特也已经显示出内维尔家族传统的美丽迹象。埃德蒙十七岁死于战场或许是一种年轻生命的挥霍,但足以弥补这一缺憾的是西塞莉也从未奢望如此纤弱的孩子能养育出后代,何况他已经有了儿子。年过二十的理查看起来仿佛仍旧能被人一折两段,但他和草根一样强韧,而他貌似孱弱的儿子长大后或许会同样坚忍。至于爱德华,金发、高大的爱德华,他的英俊也许会逐渐委靡成肥腴、和蔼退化为懒散,但他的两个儿子和五个女儿已经具备双方祖先的所有个性与容貌。

作为祖母,西塞莉·内维尔可以带着骄傲俯瞰她的所有子嗣;作为英格兰的公主,他们当中每一个人都能给予她信心。英格兰的王冠稳稳地留在约克家族一边,代复一代。

倘若目睹这场水晶般璀璨的舞会的任何一人曾告诉西塞莉·内维尔:四年以后,不只是约克家族、整个金雀花王朝都会永远消逝——她只会把这当做疯话或是叛逆之谈。

尽管如此,佩恩-埃利斯小姐从未掩饰伍德维尔家族在这样一场内维尔-金雀花集会上的威势。


她环顾室内,期望她的儿媳伊丽莎白不必受到如此隆重、如此众多亲友的祝福。与伍德维尔家族联姻的结果超过所有人的预想。伊丽莎白是一个出色的媳妇,但伴随而来的效应并不那样令人心安。两个男孩的监护权必须交给他们的长兄,这恐怕不可避免。瑞夫斯喜好炫耀,也有点太过张扬,这让他像个新兴的暴发户,但依然算是两个男孩在拉德洛上学期间有足够教养也值得尊敬的监护人。但是,其他那些人——四个兄弟、七个姐妹以及她前夫留下的两个儿子,这实在是远远超过了她所能容忍的这样一场婚姻的接纳容量。

西塞莉的目光从孩子们捉迷藏的嬉笑旋涡中移向略高处餐桌边环绕的成人。安娜·伍德维尔嫁给了埃塞克斯伯爵的继承人。埃丽婀娜·伍德维尔嫁给了肯特伯爵的继承人。玛格丽特·伍德维尔嫁给了阿伦德尔伯爵的继承人。凯瑟琳·伍德维尔嫁给了白金汉公爵。雅克·伍德维尔嫁给了斯特里奇爵士。玛丽·伍德维尔嫁给了赫伯特爵士的继承人。然后是约翰·伍德维尔,很丢脸地娶了诺福克的多维奇,她已经老得足以当他的祖母。新的血液理应能够给老的家族注入新的力量——新的血液事实上也在不停地注入——但如果它来得太突然而且如同洪水般来自同一源头并不是好事。这就像乡间的政治血脉中燃起的风潮——某种难以吸收的外来品。既不理智,也易受排斥。

话虽如此,数年过后,外来者应该会被同化。进入政权机体的新兴突发势力会变得不再如此集中;它们会扩散、定型,不再那么危险、招惹是非。尽管爱德华和蔼可亲,但他的思路非常明确:他会把这个国家放在一个恒温的炉台上,就像近二十年他曾经做到的那样。没有人能以更专制或更精细的手法来统治英格兰——就像精明、散漫、嗜好女色的爱德华那样。

最终一切都会好的。

正当西塞莉准备起身参与他们有关甜点的讨论时——当然不能让他们以为她刻薄或高高在上——她的儿媳伊丽莎白从嬉笑的旋涡中跑出,气喘吁吁地来到她身边,一下子坐在她身旁。

“对于这些活动来说我太老了。”她在喘气间隙说道,“而且这是衣服的灾难。您喜欢我的裙子吗,祖母?我是从父亲那里偷拿出来的。他说我那件茶色缎子裙就够用了。就是勃艮第的玛格丽特姑姑来时我穿的那条。有个留意女人穿什么的父亲真是糟糕。他对每个人的衣橱都太清楚了。您听说多芬抛弃我的事了吗?父亲气坏了,但我很高兴。我在圣凯瑟琳教堂捐了十根蜡烛,花光了我所有的零花钱。我不想离开英格兰。我永远不想离开英格兰。您能帮我吗,祖母?”

西塞莉笑着说她愿意试试。

“那个算命的老安卡雷特说我会成为王后。但没有哪个王子想娶我,所以我觉得没什么可能。”伊丽莎白停了一下,压低声音,“她说是英国王后。但我想她喝醉了。她很喜欢甜酒的。”


作为一个无意面对此间种种不愉快事件的作者,佩恩-埃利斯如此暗示伊丽莎白即将成为亨利七世的妻子既不公平更谈不上有艺术性。如此会事先暗示读者预知伊丽莎白与都铎王朝第一任国王之间的联姻,还会提前泄露她兄弟的谋杀案。这样那层阴影终将会笼罩在作者为结尾而选择的欢庆场景上。

不过,格兰特想,就他阅读过的部分而言,作者的叙事能力还算不错。也许,他会在某个时候重读全书,补上他曾经跳过的部分。

注释

[1]伦敦塔(Tower of London),官方名称是“女王陛下的宫殿与城堡,伦敦塔”,将其作为宫殿居住的最后一位统治者是詹姆士一世(1566—1625年)。伦敦塔曾作为堡垒、军械库、国库、铸币厂、宫殿、天文台、避难所和监狱,特别用于关押上层阶级的囚犯。最后的这一用途产生一条短语“sent to the Tower”,意思是“入狱”。伊丽莎白一世在她姐姐玛丽一世统治时曾在此入狱一段时间。伦敦塔最后一次作为监狱使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关押鲁道夫·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