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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比的玫瑰》其实是本虚构小说,但至少比坦纳的英格兰立宪史便于阅读得多。不仅如此,它还是那种堪称典范的历史小说,即所谓“增加了对话的正史”。这是一本虚构的传记,但不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伊夫林·佩恩-埃利斯,不管她是谁,为读者勾勒了一组人物肖像和一幅家族图谱,而且丝毫没有试图写得(如同格兰特和他的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好像煞有介事”。书中没有什么“承蒙女主公”,也没有什么“惜哉然则”或“无耻宵小”。这是一部有自知之明的诚实的作品。

而它指明的道路也比坦纳先生的著作有启发得多。

应该说大有启发。

格兰特一直相信,假如你无法看清某个人,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就是去了解他的母亲。

所以,在玛尔塔带给他那位一贯神圣而且一贯正确的托马斯·摩尔有关理查的个人回忆录之前,与约克女公爵西塞莉·内维尔相处应该会是一段快乐的时光。

格兰特研究着那幅家族图谱,思忖着:假如说约克兄弟(爱德华和理查)因为经历过平民生活而在历代国王中称得上与众不同的话,那么他们所拥有的英格兰血统也堪称独树一帜。格兰特梳理着他们的家世,惊叹不已。内维尔、菲查兰、珀西、霍兰德、莫蒂默、克利夫德、奥德雷乃至整个金雀花王朝。假如可以把威尔士的那一支也算作英格兰的话,伊丽莎白女王算是纯英格兰人(她也颇自豪于此)。尽管如此,与在诺曼征服[1]与农夫乔治[2]之间登上王座的那些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半葡萄牙的国王相比,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的本土血统之纯正已经足够醒目。

格兰特还注意到,他们的母系血统和父系血统一样高贵。西塞莉·内维尔的祖父是冈特的约翰、兰开斯特王朝的第一人、爱德华三世的第三子。她丈夫的祖父和外祖父分别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的五个儿子中有三个参与造就了约克兄弟。

“成为内维尔家族的一员,”佩恩-埃利斯小姐写道,“就意味着成为名人,因为内维尔家是显赫的土地所有者。成为内维尔家族的一员,几乎肯定意味着长得英俊漂亮,因为这是一个相貌出众的家族。成为内维尔家族的一员,也意味着独有的个性,因为他们都善于表现自己的性情与气质。内维尔家族的所有这三项天赋以其最佳状态结合在一起,造就出了西塞莉·内维尔。当北方被迫在白玫瑰与红玫瑰之间做出自己的选择之前,西塞莉一直是这里唯一的玫瑰。”

佩恩-埃利斯小姐的观点是:与金雀花王朝的理查、约克公爵的联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面对这一论断,格兰特曾持几近不屑的怀疑态度,直至他注意到这场婚姻的产物。家里逐年添丁进口,这在十五世纪除了说明生育力旺盛之外并不意味着更多。西塞莉·内维尔给她英俊的丈夫制造的这个大家庭能昭示给外人的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一种同居关系。然而,在那个妻子的角色只限于温顺地留在家中照顾好储藏室的时代,西塞莉·内维尔却在丈夫的陪伴下频频出游,这足以明确暗示出这对伴侣间存在某种特别的两情相悦。旅行的范围及其持续时间可以从他们孩子的诞生地得到验证。安娜,她的第一个孩子,诞生在弗特林黑[3],也即家族在北安普顿郡[4]的祖宅。婴儿期便夭折的亨利诞生于海特菲尔德[5]。爱德华诞生于鲁昂[6],那里是大公主要的活动区域。埃德蒙与伊丽莎白也是在鲁昂。玛格丽特在弗特林黑。童年夭折的约翰诞生在威尔士的尼斯[7]。乔治在都柏林。(也许,格兰特猜度,这解释了天生唯唯诺诺的乔治性格中那些近乎爱尔兰式的怪癖?)理查又是在弗特林黑。

西塞莉·内维尔并没有坐在北安普顿郡的家中耐心等待她的丈夫、她的主人在他方便的时候来探望她。她一直陪伴着他,在属于他们的世界中四处周游。这对佩恩-埃利斯小姐的理论是种有力的支持。即便是以最苛求的眼光来看,这也显然是场非常成功的婚姻。

或许这也解释了借住在帕斯顿宅邸期间、爱德华每天探访年幼的弟弟这一慈爱行为的来由。即便是面对苦难,约克家族仍是统一的一体。

快速浏览后面几页时,一封书信出乎意料地出现在他眼前。信是三兄弟中年纪较长的两个——爱德华和埃德蒙——写给他们父亲的。几个男孩正住在拉德洛堡[8]接受教育,在一个复活节的星期六,借有信使返城之便,他们在信中对老师及其“恶习”大加抱怨,并乞求他们的父亲聆听信使的叙述,因为这位威廉·史密斯对于他们的处境有充分的了解。这封SOS求救信的起承转合都铺垫得彬彬有礼,唯一在礼数上略嫌毛躁的是,两兄弟指出他忘记送来祈祷书,虽然他们很感激他送来了应季衣物。

尽职尽责的佩恩-埃利斯小姐给出了书信的出处(它似乎是柯顿手卷[9]中的一部分)。格兰特放慢了翻阅的速度,试图找到更多类似的信息。毕竟,“事实”是警察的食粮。

他没有如愿,却发现了一场值得一观的“家庭情景剧”。


公爵夫人站在台阶上,在伦敦十二月稀薄而耀眼的晨曦中目送他们离去:她的丈夫,她的兄弟,还有她的儿子。德克和他的侄子把马匹牵进院子,鹅卵石地上鸽子和嘈杂的麻雀三两成群。公爵夫人看着丈夫翻身上马,一如既往地平静而安详,他的神情仿佛只是去弗德林黑看几头新来的公羊而不是奔赴战场。萨利波,她的兄弟,典型的内维尔家族成员,性情外露,他清楚自己要面对什么、而且乐在其中。公爵夫人注视着他们,发自内心地向他们微笑。但真正令她挂念的还是埃德蒙。埃德蒙今年十七岁,他太瘦、太不谙世事、太弱不禁风。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骄傲与激动使他涨红了脸。公爵夫人想告诉丈夫:“照顾好埃德蒙。”但是她做不到。她的丈夫不会明白,而且埃德蒙倘若察觉也会恼羞成怒。既然只年长一岁的爱德华此时已经在威尔士边境独立指挥他自己的军队,埃德蒙的年龄自然早已足够亲身体验一场真正的战争。

公爵夫人看着尾随在自己身后的三个年幼些的孩子:玛格丽特和乔治,这是结实而漂亮的那两个,在他们身后,如同以往一样躲出一步开外的,是丑小鸭般的理查。黑色的眉毛,棕色的头发,他看起来更像是这个家里的客人。善良而粗心的玛格丽特注视着院子,湿润的眼中流露出十四岁女孩易有的感伤。乔治只有十一岁,在这种军事场景中还轮不到他上场,因而正处于疯狂的妒忌与暴躁的不满情绪中。瘦小的理查似乎不动声色,但他的母亲仿佛能看出他在微微颤抖,就像一面被人轻轻拨弄的小鼓。

三匹马在马蹄的踢踏与武器的铿锵声中离开了院子,他们将与等在大道边的仆从们会合。孩子们喊叫着、雀跃着,挥舞着双手将他们送出大门。

而西塞莉已经见过太多男人、太多家里人奔赴战场。她返身回屋,胸中却感到一种异乎寻常的沉重。是谁?在她心中最不情愿面对的深处,一个声音在问:他们之中是谁将不会归来?

她的想象力还不足以引导她预见到这样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们之中没有一个归来,她再不会看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人。

就在这一年即将结束之际,她丈夫神情严峻的头颅将被钉在约克郡“三门”酒吧的大门上。作为一种羞辱,他的头上戴着一顶纸做的王冠。在旁边的两扇门上,钉着他兄弟和儿子的头颅。


不错,这是虚构的情景,但其中理查留下的那一瞥却是令人颇有启发的。金发家族中的黑王子。那个“更像是这个家里的客人”的孩子。那个“丑小鸭”。

格兰特暂且将西塞莉·内维尔抛在一边,开始在书中寻找她的儿子理查的踪影。可是佩恩-埃利斯小姐似乎对理查没有多少兴趣。他不过是这个家族的一个阑尾。活跃在另一个枝杈上更光彩照人的那些年轻造物才更符合她的品味。爱德华显然是属于排在前列的。他和萨里斯博瑞的儿子、与他同属内维尔家族的堂兄弟沃维克并肩赢得了陶顿战役[10];随后,在对兰开斯特家族的暴行记忆尚新、他父亲的头颅还被钉在“三门”酒吧的大门上时,他向世人展示了日后成为他标记的宽容。陶顿成为人心所向之地。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11],爱德华被加冕为英格兰国王(从逃亡地乌特里希[12]归来的两个弟弟分别被封为克莱伦斯公爵与格鲁切斯特公爵)。在弗德林黑的教堂,他隆重安葬了父亲与自己的兄弟埃德蒙(然而,在七月欢腾的那五天中,护送整个悲恸的队伍由约克郡[13]返回北安普顿郡的是时年十三岁的理查,其时距离他伫立在伦敦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送自己的父兄出征已有六年)。

直到爱德华加冕为王,佩恩-埃利斯小姐才允许理查偶尔回到故事当中。当时理查正与他的内维尔同族兄弟在约克郡的米德尔海姆[14]接受教育。


离开温斯利戴尔明媚的阳光与清冽的疾风,理查驱马走进要塞的阴影下,隐约觉察此地笼罩着某种陌生的氛围。士兵们刚刚还在警卫房中高谈阔论,见到他却似乎有些局促。在突然降临的静默中,理查来到同样静寂的内院,平日此时正是这里最忙乱热闹的时候。就快到晚餐时间了,无论是被习惯还是被饥饿驱使,所有米德尔海姆的居民此时都会从各自工作的地方返回家中准备晚餐,正如理查此时带着猎鹰捕获的猎物返回一样。眼前这种门可罗雀的安静是不同寻常的。理查把马牵到马厩,却没有人来迎接。当他卸下马鞍时,他注意到隔壁饲栏中传出嘶哑的喷鼻声。这是一匹不属于米德尔海姆的马,一匹困乏至极的马,它甚至已经无力享受槽中的草料,脑袋颓靡地垂在两膝之间。

理查自己动手擦了马,给它盖上毡子,又加了些草料和清水,然后离开,思忖着那匹疲惫的马和院内离奇的寂静。站在门口,他可以听到自大厅遥遥传来的交谈声。理查举棋不定,不知道是否该在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前先去问个究竟。正在犹豫之时,头顶楼梯上传来一声“嘘——”。

理查抬起头,看见栏杆间探出堂妹安妮的脑袋,她漂亮的长辫子晃荡着,像是两根铃绳。

“理查!”她说,仿佛是耳语,“你听说了吗?”

“出什么事了?”他问,“怎么回事?”

等理查走上楼,安妮抓住他的手,试图把他拉进顶楼的教室。

“到底怎么回事?”理查后退着,努力挣脱急切的安妮,“怎么了?什么事这么可怕、不能在这里说?”

安妮将理查推进教室,关上门。

“是爱德华!”

“爱德华?他病了?”

“不!是丑闻!”

“哦。”理查松了口气。丑闻总是与爱德华如影随形。“是什么?他有了新情妇?”

“更糟!更更更糟!他结婚了!”

“结婚了?”理查说。他的声音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的平静。“他不会的。”

“但他确实结婚了。是一个小时前从伦敦传来的消息。”

“他不会结婚的。”理查依然坚持,“对于一个国王来说,结婚是件需要长远考虑的事。这是一种契约,一种协议。我相信,就连国会都会插手参与。你凭什么猜他结婚了?”

“我没有猜!”安妮说,见到自己全力爆出的消息收到如此冷静的反应,她已经失去了耐心,“全家人都在大厅里为这件事恼火呢!”

“安妮!你在门外偷听了?”

“哦,别这么假正经。再说我也没怎么特意去听。在河对面都能听见他们的声音。爱德华娶了格雷女士!”

“哪个格雷女士?格罗比的格雷女士?”

“没错。”

“这不可能。她已经有两个孩子,而且年纪很大。”

“她比爱德华大五岁,但她漂亮极了——我听说是。”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他们已经结婚五个月了。他们是在北安普敦郡秘密结婚的。”

“但我以为爱德华会娶法国国王的妹妹。”

“正是。”安妮意味深长地说,“我父亲正是这么想的。”

“好吧。好吧,这会让一切都变得很尴尬,不是吗?在交涉了这么久以后。”

“伦敦的信使说他动辄暴跳如雷。这还只是他干的傻事之一。听说格雷女士有一整队亲戚,爱德华痛恨他们每一个人。”

“爱德华肯定中了邪。”英雄崇拜占据了理查的头脑,爱德华所做的一切都是永远正确的。这些蠢事,这些无从否认、不可原谅的蠢事只可能是爱德华中邪的结果。

“我母亲会伤透心的。”理查说。他想起了当他的父亲与埃德蒙被杀、兰开斯特军队兵临伦敦城下时母亲的勇气。她没有哭泣,没有把自己包裹在自怨自艾的面纱后寻求保护。母亲安排他和乔治去乌特里希,就像安排他们去上寻常的学校一样。他们很有可能永世不再相见,但是她只是以一种平静而不露感情的务实态度、匆忙为他们准备冬季穿越海峡必备的暖和衣服。

这次她将如何承受?这是又一次打击。这是毁灭性的愚蠢。这是不可救药的荒唐。

“是啊。”安妮说,语调缓和下来,“可怜的西塞莉姑姑。讨厌,让每个人都这么伤心,爱德华真是太讨厌了。”

然而爱德华仍旧是完美无缺的。如果爱德华做了什么错事,那是因为他病了,中邪了,或者被诅咒了。爱德华仍旧拥有理查的忠诚:全心全意的、近乎崇拜的忠诚。

即便是在之后的岁月里,当这种忠诚已经升级为成人间的赞赏与认同,它的纯度也不曾有丝毫削减。


下面的故事转而铺陈西塞莉·内维尔的苦难历程,讲述她如何努力在这两个人之间维持某种平衡关系:一方是她自己的儿子、得意而又自知有愧的爱德华,另一方是她的外甥、怒不可遏的沃维克。其间还有一长段对于那位拥有无可挑剔的贞洁与著名的“鎏金”长发的美女的描写:寻常闺秀的失意之地,却往往是她凯旋的战场。然后便是她在里丁修道院的加冕(引导她前往王座的沃维克仍旧满腹怨恨,但他不可能不注意到来自伍德维尔家族的大批人马,他们都赶来观瞻他们的妹妹伊丽莎白被承认为英格兰的王后)。

理查再度在书中现身,是在他身无分文地从利恩[15]出发的时候。他搭上一条适时出现在港口的荷兰货船,跟随他的是哥哥爱德华、爱德华的朋友黑斯廷斯勋爵和少数几个随从。除了随身衣物,他们身无长物。经过一番交涉,船长同意接受爱德华的皮毛镶边帽子作为船费。

沃维克最终还是确认自己无法消解对伍德维尔家族的憎恶。是他帮助堂兄爱德华登上了王位,他也能同样轻松地将他赶下王座。此举获得了整个内维尔家族的支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还获得了向来缺乏主见的乔治的积极协助。乔治娶了沃维克的另一个女儿伊莎贝尔,就此成为蒙塔古、内维尔以及伯尚的半数领地的继承人。与效忠哥哥爱德华相比,他似乎认为这是更好的赌注。十一天后,沃维克成了所有惊讶不已的英格兰人的主人,爱德华与理查则开始了在阿尔克马[16]与海牙[17]之间十月份的泥沼中的跋涉。

从这时起,理查开始持续出现的故事的背景中。他们共同在布尔日度过了沉闷的冬季,一起去勃艮第[18]找玛格丽特——那个曾经与他和乔治一起、在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光湿润地送别策马出征的玛格丽特现在已是勃艮第的新一任女公爵了。玛格丽特,善良的玛格丽特,乔治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令她悲哀、沮丧,正如将来还会有很多人同样为此感到悲哀、沮丧一样。她开始投身传教士般的工作,竭尽所能地为这两位更值得尊敬的哥哥募集资金。

尽管佩恩-埃利斯小姐的兴趣完全在光彩照人的爱德华身上,但这并没有误导她掩盖这样一些事实:用玛格丽特筹来的钱租借船只这一装备工作完全是由理查完成的,而理查当时不满十八岁;当爱德华带着人数少得可怜的一群拥趸者再次扎营在英格兰的草地上、面对乔治率领的军队时,正是理查前往乔治的营地、说服已经被玛格丽特软化的乔治再度联盟,通向伦敦的道路就此为他们敞开。

不过,在格兰特看来,最后一项算不得丰功伟绩。乔治可能被说服做任何事。他是一个天生的等待教诲者。

注释

[1]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以诺曼底公爵威廉为首的法国封建主对英国的征服。1066年初,英王忏悔者爱德华(1042—1066年在位)死后无嗣,韦塞克斯伯爵哈罗德二世被推选为国王。威廉以爱德华曾面许继位为理由,要求获得王位。1066年9月末,威廉召集诺曼底、布列塔尼、皮卡迪等地封建主进行策划,率兵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迎战。10月14日,双方会战于黑斯廷斯。英军战败,哈罗德阵亡,伦敦城不战而降。12月25日,威廉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为英国国王,即威廉一世。诺曼王朝开始对英国的统治。残存的英国贵族顽强抵抗,均遭残酷镇压。1071年,威廉一世巩固了他的统治,获得征服者的称号。威廉一世建立起强大的王权统治,没收反抗的盎格鲁-撒克逊贵族土地,分封给随他而来的法国封建主。受封者要按照土地面积的大小,提供一定数目的骑兵,并亲自率领他们为国王作战。大封建主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再分封给下级,也要求他们提供骑兵。通过这种土地分封建立起封建土地的等级所有制。威廉一世还极力摆脱教皇对英国教会的干涉,把英国教会控制在自己手中。威廉一世主要依靠法国贵族进行统治。在统治机构、法律上仍沿用英王旧制。1086年,他召集封臣,命令一律向他行臣服礼及宣誓效忠,建立了英国封建主都须以对国王效忠为首要义务的原则,同年还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土地调查。诺曼征服后,在英国出现了封建庄园。

[2]即乔治三世,英国汉诺威王朝的第三任君主。乔治二世的孙子,1760年即位,直到1820年去世。多次的精神错乱为他的晚年笼罩上一层乌云。其子威尔士亲王,亦即后任国王乔治四世,在国王被疾病(现普遍认为是卟啉症)折磨导致精神错乱而难以执政期间,于1787—1788年及1811—1820年两度作为摄政王代理国务。在他的执政期内,他的强硬立场导致了北美殖民地的最终独立。乔治三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家居生活俭朴,对家人要求很严格,与儿子们的关系不好。虽然最后十年他没有执政,但他仍是英国历史上在位最长的国王之一。在他当政期间,经过与大革命后的法国和拿破仑的战争,使英国跃居首屈一指的世界强国,成为世界工厂。乔治三世曾被讽刺作家戏称为“农夫乔治”,以嘲笑他喜爱处理单调平凡的琐事多于政治。

[3]弗特林黑(Fotheringhay),位于北安普敦郡。

[4]北安普顿郡(Northamptonshire),英格兰中部最著名、最强大的郡之一。西临沃维克郡,北临兰开斯特郡,东临剑桥郡,东南临贝德佛德郡,南临白金汉郡,西南临牛津郡,东北临林肯郡。行政中心为安普顿。

[5]海特菲尔德(Hatfield),位于约克郡东部。

[6]鲁昂(Rouen),位于法国西北部上诺曼底。

[7]尼斯(Neath),位于威尔士中部同名河流沿岸。

[8]拉德洛堡(Ludlow Castle),英格兰西部、邻近威尔士的一座始建于十一世纪的城堡。

[9]柯顿手卷(Cotton manuscripts),源自罗伯特·布鲁斯·柯顿爵士(Sir Robert Bruce Cotton)收藏的手卷。柯顿爵士是英国十七世纪前后的古董商和藏书家,他的收藏构成了日后不列颠图书馆的基础。

[10]陶顿战役(Battle of Towton):在约克郡附近的陶顿战役是玫瑰战争中规模最大的战役之一。双方都同意以此为决战,当天估计有四至八万人参加了战斗,其中超过两万人在战役期间及之后被杀,这在当时是个巨大的数字,而且创造了在英格兰土地上单日死亡人数的最高纪录。约克家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兰开斯特家族灭亡,大多数首领被杀。

[11]威斯敏斯特修道院(Westminster Abbey),威斯敏斯特的本义是“西部大教堂”,由于位于伦敦城西部而得名。英王“忏悔者”爱德华应教皇利奥九世之请求,将威斯敏斯特教堂敬献于圣彼得。来自法兰西诺曼底的威廉一世是首位在威斯敏斯特荣受加冕的国王。经过黑斯廷斯战役,他击败了英王哈罗德二世。他的加冕典礼于1066年的圣诞日举行,英格兰本地居民拥聚门前欢呼庆贺。诺曼人错误理解了这一场面,加冕结束,诺曼士兵对人群发动攻击,还焚烧了周围的一些房屋。但这似乎并不妨碍自此之后王室的加冕礼都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包括现在伊丽莎白女王在内的英国历朝历代君王,除爱德华五世和爱德华八世之外,无不是在威斯敏斯特加冕登基、坐上王位。百年之后也都长眠寺内。

[12]乌特里希(Utrecht),荷兰城市。

[13]约克郡(Yorkshire),英格兰北部面积最大的郡,目前分为北、西、东三部分。无论是就其面积还是与“约克家族”相关联的悠久历史而言,都堪称英格兰最著名的地域。

[14]米德尔海姆(Middleham),约克郡北部小镇,属温斯利戴尔(Wensleydale)行政区划。

[15]利恩(Lynn),英格兰城镇,温斯利戴尔附近。

[16]阿尔克马(Alkmaar),荷兰城市。

[17]海牙(The Hague),海牙早年为荷兰伯爵狩猎驻留地。十三世纪开始发展,1795—1813年处于法国统治下,法国占领结束后,又成为荷兰王国君主驻地和行政中心。

[18]勃艮第(Burgundy):位于法国中部。日耳曼人的一支勃艮第人,公元5世纪30年代在高卢东南部罗讷河一带(今法国东南部)定居。约在公元457年,以今法国里昂为中心建立第一个勃艮第王国。当时疆域包括法国东南罗讷河流域和瑞士西部。公元532年附属于法兰克王国。843年法兰克王国分裂后,勃艮第又分为上勃艮第王国和位于罗讷河下游近海地区的普罗旺斯王国(又名下勃艮第王国)。占有今法国东南部罗讷河、索恩河以东地区。933年两个王国又联合建立第二个勃艮第(阿尔)王国,1033年为神圣罗马帝国所归并。877年西法兰克王国查理二世(秃头)在约今勃艮第地区内封立了勃艮第公国,随即于1361年并入法王领地。1363年法王约翰二世将其封给儿子腓力(勇敢者)。腓力后裔通过各种手段将领地扩大至巴黎以及尼德兰、比利时、卢森堡境内。勃艮第公爵查理(大胆者)当政时为欧洲最强的统治者之一,并与法王路易十一争雄。1476年查理为瑞士人所击败,次年在南锡战死。在国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经1474—1477年的战争后,其公国并入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