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文化】
古代
上古:有说法说尧舜时期已有类似新春的庆祝活动,但是未成规模。
殷商:新春起源于殷商时期祭神、祭祖活动。
西周:新春期间开始有农业庆祝活动。
汉朝:形成正式新春礼仪,开始有爆竹,团拜礼仪。官员朝贺天子。
魏晋:开始有鞭炮。开始有守岁习俗。
五代后蜀:开始有春联。后蜀太子题写的“天地纳余庆,佳节号长春”是中国最早的一副春联。
宋朝:开始使用火药制成的鞭炮。
明朝:朝拜太上皇,皇帝还要主持郊祀。
近代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将元旦定义为西历01月01日,将春节定义为农历正月初一。中国国民党曾试图废除春节,但不被中国人接受,后以失败告终。
名称由袁世凯确定
内务部民治司第一科呈大总统 事由:呈拟规定四节由 总长 朱启钤(盖章)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为呈请事,窃自新邦肇造阳历纪元,所以利国际之交通,定会计之年度,允宜垂为令甲,昭示来兹,但乘时布令,当循世界之大同,而通俗宜民,应从社会之习惯。故日本维新以来,改正历法,推行以渐,民间风俗之所关系,悉属因仍未改,春秋佳日,举国嬉嬉,或修祓禊,或隆报飨,岁时景物,犹见唐风,良以征引故事,点缀承平,不但为经济之节宣,且可助精神之活泼。我国旧俗,每于四时令节,游观祈献,比户同风,固由作息之常情,亦关人民之生计。本部征采风俗,衡度民时,以 为对于此类习惯,警察官吏未便加以干涉,即应明白规定,俾有率循。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本部为顺从民意起见,是否有当?理合呈请大总统鉴核施行。谨呈大总统 内务总长 一月二十一日
袁大总统批曰:“据呈已悉,应即照准,此批”。
国民党废除春节失败
1928年5月7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呈国民政府,要求“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原因是:“考社会日常状况,十余年来,依然沿用旧历,罔知改正,……”。“拟办法八条,冀从根本上谋彻底之改造。”其中第二条是严禁私售旧历、新旧历对照表;第三条是严令京内外各机关、各学校、各团体,除国历规定者外,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第四条是通令各省区市妥定章则,公告民众,将一切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等一律加以指导改良,按照国历日期举行。
1930年,政府重申:“移置废历新年休假日期及各种礼仪点缀娱乐等于国历新年:(一)凡各地人民应将废历新年放假日数及废历新年前后所沿用之各种礼仪娱乐点缀,如贺年、团拜、祀祖、春宴、观灯、扎彩、贴春联等一律移置国历新年前后举行;(二)由党政机关积极施行,并先期布告人民一体遵照办理,废历新年不许放假,亦不得假藉其他名义放假。”
据时人记述,春节期间派警察到关门停业的商店,强迫其开门营业,并将元宝茶及供祀的果品捣毁,有的还要处以罚金,“甚至乡间售卖历本的小贩,亦一并捉去拘役。一时间人心惶惶,将一个欢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状”。不过这种做法,一二年后即消失,人们照旧过自己的春节,当局也无可奈何。
废止绵延了几千年的传统节日殊为不易,命令出台后即遭到了其他党派及社会团体的反对,指责国民党摒弃中国传统文化。民间更是阳也不奉,阴则全违,民间庆贺年节一切如故。
1934年,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农历,要求“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群众“移风易俗”,“过一个革命化、战斗化的春节”。春节之际要抓革命、促生产,大干到腊月二十八,大年三十不歇脚,除夕吃忆苦饭,初一早上就出工。春节不再放假。全国的报纸一片响应之声,要求举国上下“过一个革命化春节”。改革开放后春节休假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