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战国七雄,逐鹿中原——确立企业法律形式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单位。它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中,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社会需求,以换取收入和盈利。企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



创业者在创立企业的时候,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企业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组织形式。这个决策主要取决于创业者和公司投资者的目标,并考虑纳税地位、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在企业经营和融资活动中的灵活性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创立新企业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如图所示,不同的企业类型有着不同的设立条件和注册资本限额。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的不同法律形式之间的区别,创业者选择自己的法律形式时,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一是业主数量和注册资本;二是成立条件;三是经营特征;四是利润分配和债务责任。

总之,大学生团队创业,可选择的企业法律形式包括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其中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创业者承担有限责任,出资方式灵活且对知识产权比例无限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因此适合拥有资金、掌握专利技术的大学生,还要拥有管理、经营、财会等多方面专长的人才加入,特别适合由导师引领创业;

合伙企业创业者以各合伙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也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无需缴纳法人所得税,大学生创业者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因此适合创业资金缺乏、无专利技术,但勤劳肯干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这类合伙企业经过发展可以在资金充足、技术完备后转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

大学生个人创业,可选择的企业法律形式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创业者承担有限责任,但对于出资额度、缴纳期限、财会审核制度、经营管理规范都较为严格,特别是如发生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会产生大学生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因此适合资金雄厚,个人经营、管理、财会能力较强的个人大学生创业者;

个人独资企业创业者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创办者的资金要求不高,企业经营方式灵活,创业者可聘任有管理经验的专门人员经营管理,企业无需缴纳法人所得税,大学生创业者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因此适合资金较少、缺乏一定经营管理经验的个人大学生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