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创新创业者的界定









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具有创业基本素质和开创型个性的人才为目标,不仅仅以培育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的教育,而是要面向全社会,针对那些打算创业、已经创业、成功创业的创业群体,分阶段分层次的进行创新思维培养和创业能力锻炼的教育。创新与创业既有区别,又密不可分。

一方面,创新是不拘现状、勇于开拓、乐于尝试、善于变化的精神和态度,包含更多思维层面的创造;创业是在社会经济、文化、政治领域内开创新的事业、新的企业或新的岗位,强调行动层面的创造。

另一方面,创业的核心和本质是创新,创新支撑着创业。有了创新的思维和意愿,再加上实践能力和市场机遇,更容易实现成功的创业。



意识培养:启蒙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使学生了解创新型人才的素质要求,了解创业的概念、要素与特征等,使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

能力提升:解析并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洞察力、决策力、组织协调能力与领导力等各项创新创业素质,使学生具备必要的创业能力。

环境认知:引导学生认知当今企业及行业环境,了解创业机会,把握创业风险,掌握商业模式开发的过程,设计策略及技巧等。

实践模拟:通过创业计划书撰写、模拟实践活动开展等,鼓励学生体验创业准备的各个环节,包括创业市场评估、创业融资、创办企业流程与风险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