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二十一世纪的高等教育——视野与行动”国际会议上提出:开发大学生创业的能力和精神,必须成为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以便促进毕业生就业,使他们不再是求职者,而应成为就业机会的创造者。随着社会发展时代变迁,新信息和通信技术快速突破,根本性地改变了知识开发、获取和传递的方式。同时高等教育迅速发展,使得高等教育的目标由培养单纯掌握专业学科知识的学术型人才,转向通过高层次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的职业资格与能力的培训,采用不断适应社会需要的课程和教学内容,培养高层次合格的毕业生。
1.进入创业经济时代,创业活动影响力提升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创业现象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焦点。许多研究发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创业活动日趋活跃,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在就业、创新和区域发展等方面的贡献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美国,高水平的创业活动成为其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战略优势。彼得•F•德鲁克率先把这一现象概括为“创业型经济”(Entrepreneurial Economy)。他认为,人们需要一个创业型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创新与创业将是十分平常、相对固定、持续不断的工作……并成为人们机构、经济和社会赖以生存的主要活动。如果想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所有机构的主管人士把创新和创业视为组织中以及自己工作中一种平常的、不间断的日常活动或实践。
2.国家政策支持——“全民创业”时代的到来
国家首先通过立法的方式保障大学生创业的权益。与我国的其他各种立法一样,有关创业的立法也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对于大学生创业活动的保护作用日益彰显。我国陆续出台了系列的大学生创业政策,从中央到地方都积极的给予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扶持,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创造创业的良好环境。创业政策的制定涉及工商、税务、教育、科技、金融、人事、计划、财政等诸多部门。政府应该授权下级部门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制定出统一、权威的指导、扶持、优惠、激励的政策和法规,要注意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规范性,修改和清除不利于创业、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起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以推动我国大学生创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和法规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