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弗拉芒克


《塞纳河畔的采石场》,弗拉芒克作,1906年,布面油画,65x54厘米,巴黎,私人收藏。


在野兽派画家中最为狂放不羁的是弗拉芒克(Maufice de Vlaminck,1876—1958)。他出生于巴黎,童年是在巴黎郊外贫困的环境中度过。他的父母都是音乐师,颇有吉普赛艺人的个性。他们根本不把教育儿子当一回事,而是听任自行其事。这使弗拉芒克自小养成了率直乐观的平民趣味。他喜欢远足或骑自行车,到乡村玩耍,参加体育聚会……世间的一切都使他高兴。他的父亲有北方血统,祖辈大多是荷兰水手,或是佛兰德斯的农民。他继承了祖辈的强健体魄,以及热爱自然、和蔼亲切的禀性。他兴趣广泛,不仅喜欢音乐和绘画,还能写小说,还会干农活。十六岁时,他到夏特自谋生计,靠当自行车赛手和季节性地给人拉小提琴糊口。1898—1900年他在法国军队服役。在役满前夕回巴黎休假的途中,他在夏特遇见当地的画家德兰。二人志趣相投,决定在一起工作,于是便在夏特岛上合租了一个废旧的小酒馆作为画室。就是在这里,他们创建了作为野兽派源泉之一的夏特画派。德兰曾在回忆二人的这段交往时写道:“终日沉浸在色彩之中,谈的都是关于颜色的话和使颜色具有生命的太阳。”这个时候,凡高的绘画对于弗拉芒克产生重要的影响。1901年春,他在乔纳画廊观看凡高作品回顾展时,竟然激动得大声叫嚷:“我爱凡高胜于爱我的父亲!”

在绘画上他追求自由。他对传统不屑一顾,以从未去过卢浮宫而自我夸耀。他说:“参观博物馆会使个性变劣,就象与神父的亲切交谈会使你丧失自己的真诚一样。”任何束缚、规则、教条都会使他恼怒。他厌恶限制自由的一切。他说,他力求“用自己的心作画,而不为风格伤脑筋。因为本能正是艺术的基础。”

象凡高一样,他偏爱浓烈的色彩。他说:“我把全部色调的亮度提高,把我所感觉到的每一件东西都转变成一首纯色的管弦乐曲。”他总是把那从颜料管中直接挤出的明亮颜色,堆到画布上去。他偏爱饱满的橙色,往往以鲜明的红色与之呼应,并以强烈对比的色彩(蓝、绿)来强化其视觉冲击力。他偏爱厚涂的笔法,喜欢以旋动的笔触和粗重的黑线,勾画物象的结构。

《塞纳河畔的采石场》是弗拉芒克野兽派风格的一件典型作品。画中,强烈的大红色与绿和蓝色的对比,产生热烈动荡的气氛。那些狂放而毫无秩序的树枝,有如火舌一般在空中颤动、飞舞,显得尤为触目。热烈的色彩与飞舞的笔触,使画面给人以狂野动荡之感。面对这幅画,就仿佛耳边响起了锣鼓喧嚣的振耳音乐,人们无法从中以宁静的愉悦来体验自然的和谐。几乎画中的一切,都让人感受到画家的那种狂躁而暴烈的性格。弗拉芒克曾说:“绘画就好象一个溃疡。它把我心中的邪恶淌完了。如果不是有点绘画天赋的话,我将会是很坏的人……在一个我极可能会弄出丢炸弹的事情的社会里——这将使我被判处死刑——我努力使这股冲动升华为艺术的表现,在绘画中表达出来,我将颜料直接从颜料罐子挤在画布上。如此,我才能够利用我那种破坏的本能去再创一个感性的、生活的、自由的世界。”(弥勒著,李长俊译《野兽派》,台湾大陆书店出版社,第70、71页)这与德国表现主义画家,几乎是一个腔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