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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
1.9.1 第一节 概述

第一节 概述

在中国小说史上,自鲁迅先生把《儒林外史》列为讽刺小说之后,虽然人们一直沿用此说,但是对这个名称的理解时有异议: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题材内容而言,因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大多是按题材分类命名的;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艺术表现而言,因此指出鲁迅此说的概括与全书体例不一致。对此,我们有必要明确一下“讽刺”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

客观地说,讽刺主要不是指文学题材内容,而是一种思想比较深刻、表现手法相对复杂的艺术形态。所以,一个民族讽刺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是其艺术智慧发展水平的标志。文学发展史上摄人魂魄的灿烂光芒,往往是由优秀的讽刺文学作品放射出来的,如英国文学中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和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法国文学中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和莫里哀的《伪君子》等,俄罗斯文学中契诃夫与果戈里的作品,美国文学中马克·吐温的作品以及西班牙文学中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等。在中国文学中同样如此,从诗经中的《硕鼠》等讽刺诗到魏晋南北朝讽刺文及《世说新语》等,再到元代的讽刺喜剧以及明清的《西游记》《西游补》《儒林外史》等,充分显示了中国文学的艺术智慧和批判力量。如果文学丧失了批判精神也就丧失了文学理想,如果讽刺文学丧失了艺术智慧也就丧失了文学品格。因此可以说,讽刺文学是一个国家、民族自信心和艺术智慧的重要体现。基于这个认识,在当今开掘和传播中国文化的努力中,研究和阐释中国古典小说讽刺艺术的价值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对中国古代文学的讽刺艺术,中国古代文人略有涉及,研究的形式主要是序、跋、记等文体,研究的内容比较零星、分散,研究的深度用今天的眼光看有很大的开掘空间。二十世纪初以来,现代中西学者对中国古代讽刺文学特别是讽刺小说作了较深的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辟有“清代讽刺小说”一篇,对中国古代讽刺小说作了专门的研究评说。鲁迅的研究对后来学者的相关研究影响很大。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中西学者对中国古代讽刺小说的研究取得不少成果,通观迄今对中国古代讽刺小说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成就:一是对中国古代讽刺小说的代表作家代表作品作了非常深入的研究,为研究中国古代讽刺美学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二是对与讽刺小说的相关概念进行了一定的辨析,为讽刺文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三是对中国古代讽刺小说的发展演变进行了一定的梳理,为后世讽刺文学的创作和欣赏提供了帮助。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们撰写了一本《中国讽刺小说史》,现在再回头读一读当年吴小如先生序言中对讽刺小说的看法,其中有几个重要观点促使我们作进一步的思考:第一,一部小说的内容如果涉及现实社会的“人情世态”的描写,那么这一部分内容便很容易同讽刺艺术沾边搭界;第二,所谓讽刺艺术,与运用各种各样讽刺艺术创作出来的长短篇小说,乃是推动人类进步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东西,它属于民主性精华而决不是渣滓或糟粕。因此,谁反对讽刺,谁惧怕讽刺,谁憎恨或厌烦讽刺,并想方设法给讽刺加上种种罪名,谁就一定无法逃脱充当讽刺对象的必然命运;第三,作为一位讽刺小说作家,要想写出具有时代典型意义和艺术水平高的作品来,不仅要有无美不备的创作天才,还必须有识透世相的人生阅历,而更重要的乃是具有博大精深的文化历史素养。三者集于一身,再加上要求创作讽刺小说的时代紧迫感,才能使其伟大作品从十月怀胎而一朝分娩;第四,时代愈前进,人民觉悟愈高,对社会暴露出来的丑恶现象也就看得愈清楚。具有一般文化水平的读者,除了未必具备较高层次的艺术修养之外,仅从宣泄愤慨和维护正义的立场出发,他们也很难接受那种“戚而能谐,婉而多讽”的高层次的“讽刺”之作,而满足于无情的揭露和大胆的谴责了。他们宁可读“词意浅露”的作品以求快意于一时,也无暇玩味那种隐约含蓄的“婉曲”之作[1]。吴先生的这些观点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从作品的角度说明讽刺小说的类别很难界定,二是从推动人类进步的角度肯定讽刺艺术的功能意义,三是从作家的角度说明讽刺文学创作所必备的条件,四是从时代变迁与读者接受的角度说明讽刺艺术的多样性。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应打破讽刺作为小说类型的限制,把讽刺作为小说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即通过责难邪恶、揭露愚行以改正恶行或革新社会为目的的批评的艺术。西方学者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认为讽刺源于批评的本能,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的艺术,是一种只有贬抑、没有赞美的艺术批评。鉴于此,我们把此前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的“讽刺小说”更名为“社会讽喻小说”。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清之讽刺小说》中说:“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这里鲁迅所说的讽刺即以婉曲的讽刺形式,描写被否定的形象,批评不合理的社会现实。这里的批评对象,有“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这里的“指擿时弊”,除了“机锋所向,尤在士林”,还有攻难制艺,“刻画伪妄”,“掊击习俗”等。可见,同是描写现实、反映世态的作品,社会讽喻小说却不同于婚恋家庭小说,如果说婚恋家庭小说主要是以写实的笔法,通过对婚姻家庭与社会世态的描写去反映现实的话,那么,社会讽喻小说则是以讽刺的形式,包括写实、夸张、象征、怪诞等手法,通过对社会世态与被否定形象的描写去揭露时弊、批评社会。

另外,从鲁迅先生的美学理论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讽刺作为一种艺术手法的美学特征。他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讥讽又不过是喜剧的变简的一支流。”[2]讽刺是喜剧的支流,而喜剧的本质是:人类愉快地与自己的过去诀别。然而,在尚未达到这样的历史阶段的时候,这种喜剧本质往往以一种扭曲的形态表现出来,即批评主体对被批评的客体表现为一种义愤,义愤的情感达到极致时采用了一种逆向表现形式,这便是讽刺。可见,讽刺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社会历史中客观的喜剧性矛盾冲突的一种特殊形态。我国封建社会时期,虽然在“温柔敦厚”的文学传统的影响下,讽刺艺术发展的步伐是缓慢的,闪现的光芒是微弱的,但还是以各种形式活跃在文坛上。可以说,只要社会存在着具有讽刺意味的现实,那么,讽刺艺术就不会衰亡。

在先秦文学中,《诗经》中的怨刺诗,诸子著作中的寓言散文,就是善于捕捉和突出时代的社会症结,以暴露一切丑恶腐朽的现象为其主要特征的。其中有对统治阶级的讽刺,如《诗经·伐檀》《诗经·硕鼠》《孟子·攘鸡》《列子·献鸡》等;有对新兴士阶层的讽刺,如《庄子·儒以诗礼发冢》《韩非子·举烛》等;还有很多对一般人情世态的讽刺,如《庄子·效颦》《孟子·揠苗助长》《韩非子·郑人买履》等。文章机智、锋利、诙谐、幽默,引人入胜,发人深省。

到了汉魏,在散文方面,如贾谊的《新书》、刘向的《说苑》《新序》,王充的《论衡》等著作中,就有不少精彩的讽刺之作,即使以记述历史为主的作品,如《史记》《汉书》中的《滑稽列传》《枚皋传》等,也可以说就是绝妙的讽刺文学作品;在“文学的自觉时代”的魏晋南北朝,更有一大批尖锐泼辣、诙谐警辟、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讽刺散文,如孔融的《与曹操论禁酒书》、阮籍的《大人先生传》、孔稚珪的《北山移文》等。另外,在早期的小说方面,魏之邯郸淳的《笑林》、隋代侯白的《启颜录》中有不少讽刺小品,干宝的《搜神记》与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也有很多较有特色的讽刺片段,如《搜神记》中的《秦巨伯》《倪彦思》《宋大贤》等篇。

唐代,是中国古代讽刺艺术成熟的时期。在中唐,韩愈、柳宗元以清醒的头脑、批判的精神,创作了许多不朽的讽刺作品;到了晚唐,可以说是中国古代讽刺文学创作的自觉时代,是产生卓越的讽刺艺术家的时代。据《唐才子传》记:罗隐“诗文以讽刺为主,虽荒祠木偶,莫能免者”。鲁迅也曾评说:“唐末诗风衰落,而小品放了光辉。但罗隐的《谗书》,几乎全部是抗争与愤激之谈,皮日休和陆龟蒙,自以为隐士,别人也称之为隐士,而看他们在《皮子文薮》和《笠泽丛书》中的小品文,并没有忘怀天下,正是一塌糊涂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锋芒”[3]。至于宋代,讽刺也多在散文中表现;而到元代,讽刺艺术则在散曲及戏剧文学中得到了新的开拓和发展。

明清,是我国讽刺文学发展到最高水平的时代。元明之际,邓牧的《伯牙琴》中的一些篇章,宋濂的《燕书》、刘基的《郁离子》中的讽刺散文,都是有感而作,嘲讽中暗寓着人生哲理,斥责里蕴含着热泪。此后,又有方孝孺的《越巫》《吴士》,马中锡的《中山狼传》、以及归有光等一大批作品,使古代讽刺散文蔚为大观。在小说,《西游记》《西游补》乃至《金瓶梅》等长篇小说,其中不乏对世态人情的讥讽;短篇小说如《聊斋志异》,更有不少嘲讽科举、指擿时弊的篇什。在戏剧,像《桃花扇》等名著也有极浓的讽刺色彩。从先秦机智诙谐、怨而不怒的讽刺,到汉魏的辛辣精辟、嬉笑怒骂,再到唐代的锋芒毕露,直至明清那深情忧愤的笔调,都为社会讽喻小说的产生提供了丰富、宝贵的经验。

然而,只有艺术经验,也不一定能产生真正的社会讽喻小说。既然讽刺不仅仅是一种艺术手法,同时也是社会历史中客观的喜剧矛盾冲突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我们还要到社会存在中去探求社会讽喻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早在明中叶,繁荣的商品经济和新的生产方式给死气沉沉的社会生活带来了生气与希望。可是,在明清易代之际却遭到清王朝的阻扼。这种阻扼的结果,一方面使本已失去其存在合理性的封建制度又顽固地回光返照,使社会倒退到一个腐朽、沉寂的年代;另一方面,使新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先天失调,它那生气勃勃、带合理性的进步的一面暂时隐退了,而其唯利是图、唯钱是亲的丑恶的一面就相对凸现出来,散发着污染社会风俗的铜臭味。这些政治、经济的变化,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引起巨大的反响,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颜元等一大批进步思想家,他们对腐朽的封建社会进行了相当深刻的批判,由此而汇聚成一股壮阔的民主启蒙思潮。这股思潮又影响着当时具有民主思想的进步作家和一些出身士大夫阶层的、愤世嫉俗的文人。于是,他们厌恶、不安,他们诅咒、批判;于是,义愤之情达到极致时的一种逆向表现形式——讽刺,便在小说艺术成熟的明清时代找到了表现的广阔天地;于是,在源远流长的讽刺艺术传统的哺育下,在明清,尤其是清代那具有讽刺意味的现实土壤中,社会讽喻小说便应运而生。

至于社会讽喻小说的作品,经常提到的似乎只有鲁迅先生认为“足称讽刺之书”的《儒林外史》。但是,鲁迅又曾经说过:“一个作者,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但自然地也必须是艺术地——写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实来,这被写的一群人,就称这作品为‘讽刺’。”[4]根据这段论述,我们认为除《儒林外史》之外,还有几部稍次于《儒林外史》的中篇小说,也可以归入社会讽喻小说之列。它们是:清初刘璋撰的《第九才子书斩鬼传》四卷十回,清云中道人编的《唐钟馗平鬼传》八卷十六回,清张南庄撰的《何典》十回,清乾嘉时落魄道人撰的《常言道》十六回。另外,李汝珍的《镜花缘》中也用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独特笔法,批评了现实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因此,也把它列入社会讽喻小说。

鲁迅说:“讽刺的生命是真实”,这里的“真实”,是指艺术真实。因此,社会讽喻小说的创作在强调写实的同时,并不排斥运用夸张、变形、象征以至怪诞的手法。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艺术手法,同样可以增加作品的艺术魅力,有时还可以起到强化艺术真实的作用。根据几部社会讽喻小说不同的创作特色,我们把它分为三类:

第一,魔幻化的社会讽喻小说,包括《斩鬼传》《平鬼传》《何典》等。我们在本书《神怪奇幻小说·西游记续书》中认为,西游续书的艺术风格从原书的浪漫逐渐走向现实,开了讽喻小说借魔幻形式批判现实的创作新径,这类讽喻小说的创作精神是承此而来的;而具体的艺术手法,则多承前代讽刺文学对虚构的、寓言式的人与事进行讽刺的特色。于是,本来可以直接认识的人和事,作者却像魔术师那样变幻或改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用怪诞的手法描绘现实中不存在的鬼怪神妖,生活真实在作者虚幻的想象中消失了。但是,由于作者是基于艺术真实的原则来创作的,所以他们虚构的被讽刺的对象恰好是社会丑的典型概括。“谈鬼物正似人间”,犹如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说滑稽时有深意,在诙谐的描写中表现了严肃的主题,使作品不致成为浅薄的笑剧、无理的谩骂。

第二,写实性的社会讽喻小说,即《儒林外史》。吴敬梓继承和发扬了我国文学中的现实主义创作精神,远承春秋笔法,近把《金瓶梅》开拓的现实主义暴露倾向,上升到对于社会黑暗的自觉、严肃的反思与批判,使我国的现实主义文学迈进了新的阶段。而正是现实主义精神决定了《儒林外史》自始至终是以写实为主的创作特色。《儒林外史》的“闲斋老人评”指出:“古人所谓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世间惟最平实而为万目所共见者为最难得其神似也。”吴敬梓在进行讽刺时,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在“最平实而为万目所共见者”中选取典型事例予以真实的描绘:喜剧性的冲突是写实的——写出喜剧冲突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历史的必然;幽默感的描写是写实的——不是“故意把不伦不类的东西很离奇地结合在一起”[5],而是将荒谬可笑的事物按照它本来的面貌加以描写;讽刺对象也是写实的——他很少把被讽刺对象的个性的某一特征加以夸张,使之极端化,而是使“每个人都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满的有生气的人,而不是某种孤立的性格特征的寓言式的抽象品”[6]

第三,讽喻式的社会讽喻小说,即《镜花缘》。这部作品既有《斩鬼传》等小说虚构的特征,即把现实幻化为一些具有抽象意义和讽刺意味的国家,然后对这些国人进行夸张的、漫画化的描写,从而幽默地嘲讽了种种丑陋世态,表现出一种怨而不怒的讽喻意味;同时,又有一些《儒林外史》中“直书其事,不加断语”的写实笔法,因此,便冲淡了因写实而透露出来的悲剧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更接近于喜剧的本质特征。


[1] 吴小如《试谈中国讽刺小说:代序》,齐裕焜、陈惠琴著《中国讽刺小说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

[2] 鲁迅《坟·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92—193页。

[3] 鲁迅《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75页。

[4] 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什么是“讽刺”?》,《鲁迅全集》第六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28页。

[5] 黑格尔《美学》第2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73页。

[6] 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