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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思林戏剧艺术思想研究
1.6.2.1 一、仪式的概念
一、仪式的概念

从已有的文献来看,仪式的定义可谓莫衷一是、数不胜数,有些仪式的定义还相去甚远,这或许是由于仪式涵盖的现象面太广,因而在理解、界定和诠释等方面都具有巨大的空间和范围的缘故。在此,笔者只撷取一些较有代表性的定义供本书研究参考,这些定义一般都是从仪式的特征入手的,因而也有助于我们理解艾思林对仪式和戏剧关系的看法。

1)词典中的定义

(1)《人类学词典》中说:“仪式(ritual)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发生在宗教崇拜语境下的规定好了的正式行动——例如,基督教弥撒或者祭祀祖先灵魂的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仪式相对于神学就像实践相对于理论一样,受到许多早期人类学家的青睐。然而,人类学家更普遍地用‘仪式’来指那些高度正式的和非功利目的的活动。这种用法不但清晰地包括了宗教活动,也指诸如节日、入会仪式、游行、游戏以及问候等事件。”【70】

(2)《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如是定义“仪式”(ritual):“仪式由传统习惯发展而来,是一种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的行为方式,其基本作用是使人们之间互相理解。就此而言,仪式和语言有相同之处。”【71】该词典中列举了对于仪式特点的两种不同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仪式主要涉及神圣和世俗两个领域,因此仪式在一个社会里的作用就是为通往神圣领域提供一座桥梁。持第二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仪式拥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在仪式中,人们表达了对于神圣者的尊重、崇敬和惧怕的感情;二是仪式多以一种信仰系统为基础,而此种系统都是以神话中语言表达的;三是仪式行动对信仰物来说只是象征性的。

(3)《简明牛津考古词典》中指出:“严格地说,仪式(ritual)是指与神秘的、超自然的或宗教的体验和信仰联系在一起的实践。”【72】该词典同时指出,“但现在普遍承认,在非资本主义、非西方化的社会里,仪式与非宗教、神圣与世俗之间没有正式界限。”【73】

(4)《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中说:“仪式(ritual)指按一定的文化传统将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行为集中起来的安排或程序。由此言之,大多数宗教和巫术行为都具有仪式意义。但仪式这一概念并不限于宗教和巫术,任何具有象征意义的人为安排或程序,均可称之为仪式。”【74】

2)学者的描述和定义

(1)“人类学之父”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dward Tylor,1832—1917)在《原始文化》中将“仪式”等同于“宗教仪式”,他说:“宗教仪式在理论上分为两部分,但是,这两部分在实际上又是相互合在一起的。它们一部分具有重要造型的或象征的意义,是宗教思想的戏剧性表现或宗教的哑剧语言;一部分则是跟灵物交际的手段或影响它们的手段。”【75】

(2)剑桥人类学派学者哈里森(Jane Ellen Harrison,1850—1928,又译郝丽生)在《古希腊宗教的社会起源》中提出:“从词源上来说,仪式当然是指已经做完的事。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词是用来表示具有神圣含义的宗教仪式的,因此并不适宜用来表示一切已经做完的事。”【76】她同时又说:“从专业的角度看,‘仪式’一词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已做的事(仪式的本义),一是已说的事。”【77】哈里森所说的“已说的事”指的是神话,按照哈里森的理解,神话指的是对所举行的仪式(行动)的表述,“人类举行的任何完整的仪式都包含两种因素:言辞和行动”【78】。仪式具有集体性、反复性、情感性、摹仿性、宗教性等特征。

(3)英国象征人类学代表人物特纳(Victor Turner,1920—1983)指出:“仪式(ritual)是指用于不采用技术程序的场合的规定性正式行为,它与把神秘存在或力量视作所有结果的第一也是最后原因的信仰有关。象征是仪式中仍然保留着仪式行为独特属性的最小单位;它是仪式语境中的独特结构的基本单元。”【79】

(4)美国解释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1926—2006)指出,仪式是神圣化的活动,“在仪式中,生存世界与想像世界借助一套单一的符号体系混合起来,变成相同的世界,从而在人的真实感中制造出独特的转化”【80】。任何宗教仪式“都要涉及生活准则及世界观的融合,它主要是某种更周密的、通常也是更公开的仪式,一方面是有情绪和动机,另一方面是形而上的概念,缠绕在一起。它们形成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81】,格尔茨称这种完全公开的仪式为“文化表演”,并说:“对于参观者来说,宗教表演还是宗教观点的规定、具体化和现实化。”【82】

(5)美国当代学者博比·亚历山大(Bobby C. Alexander)指出:“就最一般和最基本的方面来说,仪式是计划或即兴的一种表演,这种表演产生一种从日常生活到使日常现象发生转变的另一种语境的过渡。为了利用其转变力量,传统的宗教仪式在日常生活中展现终极真实或某种至高无上的存在或力量。正如我们最终看到的那样,日常的世俗世界是仪式包括宗教仪式的基础。”【83】

(6)我国当代学者彭兆荣先生在其人类学著作《人类学仪式的理论与实践》中说:“简言之,仪式(ritual)除了对仪式行为和意义具有泛指外,早期主要集中指示宗教范畴内的意义和行为。”【84】

从以上关于仪式的概念、定义和解释的部分罗列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信息:首先,仪式是一种行动、实践、表演;其次,仪式具有集体性、反复性、情感性、摹仿性、象征性、神圣性等特征;第三,仪式与宗教、神话关系密切;第四,仪式涉及神圣和世俗两个领域,并在二者间架起一座桥梁。了解了仪式的这些概念和特征之后,我们可能会比较容易理解下列有关“仪式说”的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