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苏兆征
苏兆征

苏兆征(18851929)--唐家淇澳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幼随父参加农活,砍柴捕鱼。在外祖母帮助下,曾念私塾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到香港外轮做工,开始其海员生涯,得以结识孙中山,接受孙的民主革命思想。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加入同盟会,积极参加反清斗争,是辛亥革命的积极分子。民国6(1917)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苏兆征以海员身份,到过海参威及欧美各国港口,了解俄国与欧洲革命,并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认识了工人阶级自身的力量,遂与林伟民一起,开始领导海员作有组织的斗争。民国10(1921)3月,在苏兆征与林伟民等积极发动与组织下,香港海员工会(全称为“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成立,并于次年1月领导了香港海员大罢工。苏被选为罢工总办事处总务部主任,继任代理工会会长,为罢工的实际领导人。民国14(1925)春,苏兆征代表香港工人团体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国民会议促成会。会议期间,参加中国共产党。在5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苏被选为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五卅惨案”后,为抗议帝国主义屠杀中国人民的暴行,香港、广州工人举行了震惊中外的省港大罢工。苏兆征是这次罢工的主要组织者与领导者,他被推选为罢工委员会委员长兼财政委员会委员长。在民国15(1926)5月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苏兆征担任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民国16(1927)春,苏兆征北上武汉主持全国总工会的工作。他受党的派遣,参加国共合作的武汉国民政府,任劳工部长,兼任武汉市政府委员,推动武汉地区革命的深入发展。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为挽救革命危机,中共中央在武汉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苏兆征被选为中央委员与中央政治局委员。在6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苏继续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长。7月中旬,汪精卫叛变革命,苏兆征辞去劳工部长,退出国民政府,转入地下。遂即到九江一带发动工人群众,配合即将举行的南昌起义。中共“八·七”紧急会议,苏兆征被选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由武汉迁往上海,苏兆征来往于武汉与上海之间,继续领导工人群众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是年底,广州起义爆发,成立工农民主政府,苏被选为工农民主政府主席(到职前由张太雷代理)。民国17(1928)春赴苏联参加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农村工会国际代表大会、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苏兆征被选为赤色职工国际执委、农村工会国际执委会副委员长、共产国际执委。同年6月于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苏被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民国18(1929)初归国,因积劳成疾,2月在上海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