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一)夏代玉器

(一)夏代玉器

新石器后期,也就是传说中的“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五帝时期,各部落联盟彼此之间经历了大约四千年之久的兼并和战争。长期残酷的兼并征战使各部落相互同化,最终形成后来的汉民族。直至舜禅让给禹,继之“禹传启,家天下”,终于到启时建立了夏王朝,夏朝是中国第一个阶级社会。

夏朝是一个尊玉的朝代。如《墨子•非攻》记载:“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曰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大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禹于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雷电动震,有神人面鸟身,奉圭以待,扼矢有苗之将,苗师大乱,后乃过几。禹既充有三苗,焉历为三川,别物上下,乡制四极,而民补不违,天下乃静。”

三苗是从前生活在湖北、湖南及江西地城的原始部落,高阳是帝税项,为占夷人部落之神。传说夷人通常以鸟为图腾,认为鸟是守护神,常有这种神前来助阵厮杀,“奉圭以待”,圭是神的标志,只有神灵才能奉圭。把图腾崇拜和玉崇拜结合,从中可见对玉的崇拜。认为玉可以召唤神灵,在禹所发动的这次征战中,圭象征的是天意,大禹“亲把天之瑞令”就是这个道理。玉在当时既是号召的旗帜,又是统驭所部的法度。关于大禹和玉的关系的记叙有很多种。如《拾遗记》曰神授禹玉简,“禹即执持此简以平定水土”。还有“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等等。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玉文化对华夏文明影响的悠久。

目前所知的二里头文化玉器,最具夏代玉器的代表性,它于1959年发现于河南西部偃师二里头。玉器的种类大体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工具,如斧、铲、多孔梯形刀;第二类仪仗器:如戈、钺、戚、矛、箭头;第三类礼器:如牙璋、圭、琮;第四类饰玉:如柄形饰、锥形饰、镯、坠;第五类是杂器。其中以兵器和工具最为常见。夏朝的礼仪玉器中,兵器形玉器占了重要地位。五帝时期的各大战事中,强大部族不断兼并弱小部族,社会向部族间融合统一(国家形成)方向迈进,“合诸侯于琮山,执玉帛者万国”。这标志经过激烈的武力争战后,夏玉统治地位的确立与巩固。

二里头所出玉戈、玉钻和玉刀,正是“兵社”形式的一种体现,它们象征三辆君玉的军权及其在战事中的胜利与凯旋。

玉戈,龙山文化玉戈的延续。造型通常是直内、窄长援。通长30.2厘米。有的玉戈长达43厘米;器形之大,非常少见。内中部有一单面穿,穿援间有一些用阴线刻的细纹,双面刃,每面刃的中部均有凸棱,刀锋交界处弧形突起。它是典型的礼仪用器。

玉钻,是良渚文化、龙山文化玉铀的延续,但是在造型上比从前更加繁杂,由原来的直刃改成弧刃,成为四连刃。在力学原理上,这种短形四连刃的比之前更具杀伤力,因为自力的面积大小与四强成反比。

玉刀,是生产工具石刀的延续,有的刃定最长者达65.2厘米,通体无刻痕,可见没有使用过,只是作为仪仗器。

三类大型“兵杖”玉器可说明,夏朝长期征战才得以建国和巩固政权,也反映了人们认为通过玉借天神力才得以统一的想法。这一时期采用的玉料多为河南的独山玉,此外还有白玉、绿松石等。二里头文化的玉器受良渚文化和红山文化启发,在造型风格,雕刻技艺上对商代玉器影响重大。比如,在玉器现侧刻对相称严谨的锯齿,用双平行线勾勒几何图形,这种手法在商代玉器中最常用。如二里头出土的七孔玉刀,玉身呈墨绿色,局部有黄色沁,外型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扁平、多孔、肩窄刃宽石刀相似,长60.4—65厘米,宽9.5厘米,厚0.1—0.4厘米。两侧有相对称的锯齿,两端近肩处有等距平行钻有七个小孔,背身上钻有七个小圆孔。玉刀两面用直线阴纹的手法双线勾勒斜方格刻纹作为饰纹,此饰纹刻工巧妙,堪称绝品。

从中可以得这样一个结论,作为中国阶级社会第一个朝代的玉器。夏朝玉器是新石器时代晚期与商代文化的过渡形态,为后世的玉器发展奠定了基础,可见二里头文化中的玉器具有承上启下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