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形而上学的基本原理
迄今所有我们探讨过程都是由坚如磐石的经验支持的。但为了追求一种最后理论上的满足,而把我们的探索推向前进,达到那任何经验永远不能渗透的地方时,经验对我们无用了,我们立足的坚实地面下陷了;可是,万一我们能得到那可能带给我们一定程度满足的一点暗示,一点短暂的闪现的话,我们也是高兴的。无论如何,至今一直伴随我们整个探索过程的诚实绝不会舍弃我们。我们将不会按照所谓康德后的哲学家的样子,用梦想应付,并且准备好神仙故事;我们也不会像他们那样,企图用冗长累赘文字欺骗读者,往他们眼里撒揉尘埃。我们全部的承诺只能是一点点,但那一点点必将老老实实地呈献给读者。
我们所发现应为伦理学之最终解释的原则,现在又转过来它自身也需要解释;因此我们现在的问题必须论述那天然的同情心,它是每个人天生即有的,不可摧毁的,并且已证明是非利己行为的唯一泉源,只有这种行为才有真正道德价值。许多现代思想家把好与坏或善与恶的概念看得很简单,也就是,当作既不需要,也不允许任何说明,于是他们接着大多是很神秘而又虔诚地谈论一种“善的观念,”他们用这一观念支撑他们的道德体系,或者至少用以掩饰他们的贫乏。(1)因此我不得不在这一点上附带指出,这些概念并不简单,更非先天;它们事实上表示一种关系,并且是从最普通的日常经验得来的。不论什么和任何个人意志的愿望相一致的东西,对于意志来说,便称为好的;例如,好食物,好道路,一个好兆头;相反的称为坏的,在活着的人的情况下,称为恶毒的。同样,一个人,由于个人性格关系,没有反对别人追求什么事情的意愿,而是尽力表示可以帮助他们,促其成功;一个人,不但不损害邻人,当他能办到时,则帮助他的邻居,并且为他们谋利益;后者,就他们自己而论,称之为一个好人;“好”这个词正是按上述定义对他使用的,而从他们自己的观点看来,它因此是相对的,经验的,并且被置于被动主语的中心位置。现在,如果我们考察这样一个人的本质,不仅当它影响别人、而且当它在它自身中事实如何,我们就能根据前述说明认识到,他实践公正与仁爱的德行,是由于直接参与并非他自己的祸福遭遇;并且我们已知道,这种参与的来源是同情。此外,如果我们停一停仔细考虑,这种性格类型中基本部分是什么的话,我们定将发现,这种人不像一般人那样把他自己和别人的界限划得那么清楚。
这种差别在恶毒人的眼里则是如此之大,以至他径直以看到别人痛苦为乐——因此他企图寻找这样的一种快乐,根本不考虑任何其他对他有利的。甚而有时损害他自己的事情。从利己主义者观点看来,这同一差别仍然够大,足以使他为得少许个人利益而给他的邻居制造很多麻烦。所以对这两者来说,被限制于他们自身的自我和包括世界其余一切的非自我之间,牢固地存在着一大鸿沟,一大深渊:“只要我安全,天塌又何妨。”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对好人来说,正相反,这一差别绝不是这般显著;确实,在高尚行为的情况下,它似乎化为乌有,因为那时为了使另一个人幸福,施惠者不惜自我牺牲付出代价,把另一个人的自我放在和他自己的自我同等地位。并且当这是一个解救许多同胞的问题时,可能完全不怕自己毁灭,一个人为许多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现在这一质询出现了:是否后者那种把维系存在于自我与非我的关系,看成是形成一个好人行为的主要源泉是错误的,且是由于一种幻想;或者是否这错误反而不属于利己主义和邪恶建于其上的相反的观点。
毫无疑问,利己主义根源何所在的理论,从经验观点来说,是完全有道理的。经验证明,一个人自己的人格和另一个人的人格间的差别,看来似乎是绝对的。我住的地方和我邻居的不在一处,这一空间距离或差别把我们彼此分开,也把我和他的祸福分开了。但是,第一,应该说,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认识,绝非深透彻底的。我们凭借由感觉提供资料构成的直觉,就是说,以一种间接方式,我们认识到我们身体是空间-客体;通过一种内感知,我们意识到由外在动机作用引起我们一连串愿望与意志;最后我们终于辨认出我们自己意志本身时强时弱的种种活动,一切发自内心的感情最后都可追溯到意志。实质就在于:因为轮到感觉能力也是不可理解的。正相反,我们整个现象的本质之实在基础,我们最内的,具意志力与领悟力的本体自身,是不能为我们所理解的。我们仅仅看到自我的外在一面;而其内部在暗中隐蔽。因此,我们对我们自己拥有的知识绝非彻底、完全,而是非常表面、肤浅的。我们的存在之更大与更重要部分仍是未知的,成为应加以思辨之谜;或者,像康德所说的那样:“自我仅能熟知作为现象的自身;关于其本质,不论那可能是什么,自我对它没有认识。”可是,至于在我们知识范围以内的自我那一面,毫无疑问,我们能十分清楚地辨认彼此有别;但不能据此得出结论说,对其余部分来说,也是如此,该部分掩蔽于深奥不可解之中,可事实上则是构成我们的真正本体。至少存在着这一可能性,后者这一部分在所有人那里是一律无变化的和完全一样的。
对一切众多性,对实存的用数字表示的异样性的解释又是什么呢?时间与空间。确实,只有通过后者前者才可能理解:因为“许多”这一概念不可避免地内含着连续(时间)的观念,或者相对地位(空间)的观念。那么,鉴于一种同质的众多性是由个体组成,我称作为多样性条件的时间与空间为个体化原理(principium individuationis);并且在这里我不考虑这一表达式是否经院学家也确实是如此使用的。
如果在康德的惊人才智给予世界的发现中,有任何东西确凿无疑为真的话,这是能在先验感性论中,即在他关于空间与时间的学说中找到的。这一结构建立在如此坚固基础上,任何人都未曾提出甚至一个貌似的异议。它是康德的胜利,并且属于那些很少数形而上学理论,它们能被视为真正证明了的,而且实际征服了那一探究领域。它教导我们,空间与时间是我们自己直观能力的形式,因此它们属于那种能力,不属于由其感知的对象;进一步说,它们绝不是自在之物的条件,反而仅仅附属于它们显现的形式,如同我们对外在世界可能有意识,是完全受严格生理限制决定的那样。现在,如果对自在之物,即对像我们所感知的构成宇宙之实在来说,时间与空间是不相干的;多样性必定也是如此。所以,那在这感觉世界无限现象中被客体化的事物,只能是一统一体,一单独的不可分的实体,分别都显现它们之中。而反过来说,在时空织机中织成的众多性之网,不是自在之物,而仅仅是它的现象—形式。这一现象—形式,外在于思维主体,就这点而论,并没有实存;它仅是我们意识的一个属性,正如后者那样,受多重条件限制,实际上,是随着有机体的功能而定的。
上述事物的观念,——一切众多性只不过是表面的,在个体的无限系列中,生命之无穷生生续续,一代复一代,一年又一年,实际存在着的只有一个实体,在所有个体中完全一样地在场;——这一理论,我认为,当然在康德很早以前就出现了;实际上,可以回溯到远古。它是世界上最古老书籍、神圣《吠陀》的最重要的要素,其教义部分,或确切说奥妙的教言,见于《奥义书》(Upanishads)。该书中几乎每页均珍藏这一学说的深广含义;它以不知疲倦的重复,无可胜数的改编,许多不同的比喻与直喻,详细说明和谆谆教诲之。再者,上述学说乃是毕达哥拉斯的智慧源泉,尽管我们对他教导了什么所知很少,但对此毋庸置疑。这一学说实际形成爱利亚学派整个哲学的中心论点,这同样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以后,新柏拉图主义者也沉湎于这一学说,其主要信条之一为:“一切灵魂是同一的,因为所有事物形成一个统一体。”在第9世纪,我们出乎意料发现它出现于欧洲。这一学说使一个和J.S.埃里金纳(Erigena)(2)一样重要的神学者的精神颇受激励,他努力用基督教的形式与词汇把它表达出来。在伊斯兰教徒中间,我们又察觉在苏菲(Sûfi或Sūfīy)教派的心移神驰的神秘主义中有此学说。在西方,G.布鲁诺(Bruno)情不自禁地大声宣讲它,得到的回报却是蒙受耻辱被折磨而死。同时,我们发现,无论何时与何地读知基督教神秘主义者们时,他们常违反他们自己的意志与意向,迷醉于其中!斯宾诺莎的名望被认为与此分不开。最后,在我们自己的时代,在康德已经消灭旧的独断论,人们被冒着灰烟的废墟吓呆以后,谢林的折中派哲学中恢复了这同一教导。谢林将普罗提诺(Plotino)、斯宾诺莎、康德与J.伯麦(Boehm)的全部哲学体系,统统与现代自然科学成果糅合一起,匆忙地把论点发挥得娓娓动听,以暂时满足同时代人的迫切需要;尔后开始对原来的题目进行一系列变动。结果是,德国各学术界终于一般地接受了这一思想路线;确实,甚至在受一般教育人们中间,它也几乎广为传布。
“无疑,我们人们可能终其一生,
都把理性拒之于门外。
但是如果她一旦得以入内,
她便不再离开,
并且立即颐指气使俨如那里的主妇。”
——伏尔泰:《致沙林(1777年11月10日)》(lettre à Saurin10,nov.1777)
独一无二的持异议者是大学哲学家们。他们的艰难任务是同称为泛神论的东西作战。迫于战斗造成的窘困,他们不得不焦急地时而抓着最可怜的诡辩论,时而抓住极夸大其词的成语,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拼凑起某种体面的伪装,打扮那已被正式批准的最喜爱的娘娘腔哲学。一言以蔽之,时空以外的永恒实在与现象宇宙,在一切时代向来是愚人的笑柄,是智者永在沉思的主题。虽然如此,这一理论的严格证明,正如我刚提出的那样,只能从康德的教诲中获得。康德本人并没有把证明进行到底;他模仿聪明的演说家,只不过给出前提,听由他的听众随意得出结论。
现在且说如果众多性与差异仅仅属于现象形式;如果在一切有生命事物中显示出来的只有同一个实体:由此可见,当我们去掉自我和非自我之间区别的痕迹时,我们不是受一种幻象所戏弄。反之,当我们主张个体化的实在时,即主张一种印度教教徒称为真正永恒实体的虚幻影像之物,即一骗人幻象、一幻想之为实在时,那我们则是被戏弄了。我们已发现,前一理论乃是同情现象的真实来源;确实,同情不过把这一理论翻译成具体的表达式而已。所以,我认为同情就是伦理学的基础,并且愿意把它说成是一种认为自我和非我一样的感觉能力,这样,这个人便直接在另一个人内认出他本人,他的真实的真正存在就在那里,从这一观点出发,把这最深刻的理论教导竭力加以发挥扩充,最后可以证明,它和所实践的公正与仁爱的规则是完全一致的;反过来说,很明显,有经验的哲学家,即正直的人,仁慈的人,高尚的人,只不过以其行动,宣告了和思辨者以辛勤探索、以焕发的理智赢得的真理是一样的。同时,道德上的美点高于一切理论的智慧。后者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本未完成的,不完全的构造物,而且只能通过迂回推理过程才能达到前者一蹴而就的目的。道德高尚的人,虽然智力不够敏锐,但却以其行为揭示最深刻的洞见,最真的智慧;并使最有成就和有学问的天才相形见绌,如果后者的行为暴露他的心还是不懂得这一伟大原则——生命之形而上学的统一性。
“个体化是实在的。个体化原理,连带由之产生的个体差异,乃是事物自身的秩序。每个有生命的单元,是一个完全不同于所有其他单元的实体。仅仅在我本身中才有我的真正存在;一切外在于它的事物属于非我,并且对我毫不相干。”这就是人类证明其为真实的信条:它是一切利己主义的基础,并且必然真实地在所有无爱的、不公正的或邪恶的行为中表现出来。
“个体化不过是源于空间与时间的一种现象;后者正是在时空条件下外在世界对我显现的形式,它们是受我大脑的感觉能力制约的。因此,个体的众多性与差异也不过是一种现象,就是说,仅仅作为我的心理图像而存在。我真正内心深处的本质在一切有生物中存在,正如我自知它确确实实直接地在我意识中存在一样。”这是更为高尚的知识:梵文中有关于它的著名惯用语是:“那就是你。”这种高尚知识,以同情的形式从人性的深处涌溢而出,所以是一切真正的,即无私的德行的泉源,也可以说是体现在一切善行之中。这就是每当我们要求和善、要求仁爱时;每当我们祈求慈悲而不是祈求公正时,作为最后一招我们希求的同情。因为这种要求,这种祈求实际上是努力提醒人类认识到,我们乃同一实体这一终极真理。另一方面,利己主义及其衍生物,如妒忌、仇恨、迫害的气性、心肠冷酷、报复、幸灾乐祸与残忍,都要求从事物的另一观点得到支持,从中寻找其正当的理由。
当我们听到,还当我们看到,尤其当我们自己做出一件高尚行动时,我们所体验到的激动高兴的心情,本质上可以追溯到这样一种行为给我们的这种确实感觉,因为它超越一切个体的众多性与差异,即个体化原理,像一个万花筒,在变易不居的瞬间种种形式中,向我们显示,那里存有一个潜在的统一体,不仅真实地存在着,而且实际是我们容易接近的;你瞧!它就在我们面前,是具体而触摸得到的。
根据采取上述这两种心理态度的这一个或另一个的态度不同,就出现了人与人之间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的爱与恨。如果任何人由于愤恨而强迫他最憎恶的仇敌袒露其内心隐秘;令他惊讶的是,他又会在后者中发现他真正的自我。因为正像梦中一样,所有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人不过是戴面具的我们自己的形象;同样,在我们似梦境的醒着的生活里,邻居们的目光观看我们的正是我们自己的存有,——虽然这也一样不易辨认。无论如何,“那就是你。”
对看待生活的两种方式的任一方式的倚重,不仅决定个别行为;它还塑造每个人的整个本性与气质。因此也就产生好性格与坏性格的人之间心理习惯的巨大差异。后者感到到处都有把他同所有其他人隔开的厚墙。对他来说,世界是一绝对的非我,他对它的关系本质上是一敌对关系;因而,他的癖好的基调是仇恨、怀疑、妒忌与幸灾乐祸。另一方面,性格好的人生活于一个和他自己的存有一致的外在世界;人类的其余部分在他心目中并不是非我;相反,他认为它是“又一个我自身。”所以,他和每个人基本都有友善关系:他意识到,在他最深层的本性上,和整个人类是有亲戚关系的,直接关心他们的祸福,并且满有信心地设想,他们的处境对他也有利害关系。这就是他内心深处的平静的,以及那种快乐、心平气和、非常满足的态度的泉源,他以这种态度对待他周围的人,真是“道德化身,豁达大度。”而性格坏的人受困之际,并不信赖他的同胞会给帮助。如果他恳求援助,他做着也没有信心;得到了援助,他也感不到有什么可感谢之处;因为他简直在那里面除去别人愚蠢的结果以外,辨识不出任何其他东西。因为他根本认识不到他的自我内在于某外人中;甚至在提供了最不容争辩的存在于那某人之中的征兆以后,他的认识依旧:一切忘恩负义的这种可憎的本性实际上取决于以上事实。这种道德的孤立,就这样自然而不可避免地困扰着坏人,常常是他变成绝望的牺牲者的原因。与此相反,好人愿求助予他的邻居给予援助,充满一种完全和他自己一样愿意帮助他们的信心。我曾说过:对一种类型的人说,人类是一非自我;对另一类型的人说:“又一个我自身。”高尚性格的人,原谅他的敌人,以善报恶,德及崇高,并得到最高的赞美;因为他甚至在那最明显地否认同他有任何关系的地方,还能辨认出他的真实自我。
每一纯粹仁慈行为都是出于完全而真正的无私帮助,本身完全是由另一个人的痛苦激发的,这一问题,如果我们彻底加以探究,事实上,乃是一难解之谜,置入实践中的一件神秘主义;因为它源自于更高等的知识,而且只能在这构成所有为神秘之物的本质的知识中得到真正解释。
因为,除用形而上学方法以外,就连完全为减轻一位穷困同胞一点痛苦而做的最少量捐献,我们都无法说明其道理吧?只有这施舍者知道或理解,站在他面前的,被痛苦外衣遮盖着的,正是他的自我,换句话说,只要他能在一种并非他自己的形式下辨认出他自己存有的本质部分,这种行为才是可想象的,才是可能的。现在可以清楚了,为什么在前一部分我曾经称同情乃伦理学一大奥秘。
不怕为他的祖国牺牲的人,他已经摆脱了那限制一个人的实存于他自己人中的错觉。这样一个人已经打碎这个体化原理的桎梏。在他的豁达开朗、拥有真正知性的性格中,他和所有他的同胞,互相依存而生存下去。不止于此,他努力向前进,容身于后代,为他们而工作;他把死亡看作像一眨眼的瞬间,丝毫不影响继续足下之漫长人生路程。
我们可以在这里总结一下上述两种类型人的特点。利己主义者认为,他人一律是真正的陌路人。事实上,他认为除他自己个人以外,没有真正实在的东西,把其余人类实际看作有形无实的一群群幽灵,就他们可能成为服务于其目的的工具,或成为阻碍其目的的障碍为止,他才仅仅分配给他们相对的实存;结果是产生一边为他的自我,另一边为非自我之间一种不可量计的差别,一个巨大的鸿沟。一言以蔽之,他生活完全以他自己个人为中心,直到他临终一天,他仍觉得一切现实,确实,整个世界和他自己都同归于尽。而利他主义者,能够在所有其他人之内,不,在一切有生物之内,看出他自己的实体,所以感到他的存有和无论什么活者的东西之存有是混杂一起,完全一致的。由于死亡他只不过丧失他自身的一小部分。不断摆脱个人的狭隘限制,他便进入全人类的更大生命之中,在那里,他永能辨认到、辨认着,并且曾经热爱他的真正自我;那把他的意识和他人的意识分隔开的时间与空间的错觉消失了。这两种对立的世界观模式,可能是我们发现很好的与特别坏的人面对其死亡态度上差别之主要的,固然实际不是唯一的原因。
真理,不幸的东西,在一切时代,向来因是似非而可能是的而蒙受侮辱;可这不是它的过错。它不能擅用错误的形式坐在它全世界性统治权的宝座上。所以它慨然长叹,仰望它的保护神,时间,后者点头示意保证它将来必能得到胜利与荣誉,但是时间以其雄健之翼搏击太空如此缓慢,以至个人死亡了,或者胜利日子究竟何时到来还不清楚。因此,我自己也深深意识到这是个悖论,即我对终极的伦理学现象的形而上学解释,和西方有才智者习惯于提供道德信念一个基础的方法,十分不同。然而,我不能歪曲真理。出于对欧洲蒙昧的关心,我所能做的就是再一次断言,并且用实际引语证明,我这里提出的伦理学形而上学,乃是几千年以前印度智慧的根本原则。我指明过去的这一智慧,正像哥白尼指明被亚里士多德与托勒密(Ptolemaeus)所压制的毕达哥拉斯宇宙论真理一样。在《薄伽梵歌》(Bhagavadgîtâ卷13;27,28)中,根据A.W.冯·施莱格尔(Schlegel)的拉丁译文,我们读到如下一节:那个人具有天赋,能洞见到,万物生而有同一统摄力,万物虽尽毁,该力永不灭。是以若他洞悉这同一统摄力无所不在,他便不会因自误而甘堕落:遂而走上最高的道路。
我必须以这些进一步说明伦理学形而上学基础的提示结束全文,不过仍有待于采取一种重要步骤。这一步骤应预先假定道德科学本身之进一步提高;但这几乎难以做到,因为在西方,伦理学的最高目的在关于公正与德行的理论中就达到了。在此之外还有什么,没人知道,或者至少被忽视了。所以,此一遗漏不可避免;如果以上对伦理学形而上学基础的简述,没有能使人看到——甚至些微地——这整个形而上学建构的基础,也没有揭示组成《神曲》(Divina Commedia)所有部分的联系,读者不必感到诧异。再者,这样一种说明既未包括在征文规定题目之内,也未包含在我自己计划之中。一个人不能一天就把一切话都说完,并且也不该回答没有问到的问题。
一个竭力促进人类知识与洞察力的人,注定地永远要遭到他的时代的反对或遏制,那种努力正如拖曳着一块沉甸甸的庞然大物前进:它就躺在那儿的地上,一个巨大无比,动也不动的畸形物,公然反对一切加速其适应新生活改变其形象的努力。但这样一个人应该从这必然事实中得到欣慰,即虽然种种偏见阻拦他前进的道路,可是真理与他同在。而且真理不过是在等待她的支持者,时间,能同她在一起;一旦时间站在她一边,她确信必然胜利,如果今天尚未达到胜利,明天则将必能赢得。
【注释】
(1)善的概念,就其纯粹性而言,是一个终极概念,“一个绝对观念,其实质于无限中自行消失。”(布德尔威克〔Bouterweck〕:《实践的格言》,〔Praktische A phorismen〕,第54页。)
(2)埃里金纳,Johannes Scotus Erigena,810-877,爱尔兰哲学家。——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