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反道德的动机
人的主要的与基本的动机和动物的一样,是利己主义(Egoismus),亦即迫切要生存,而且要在最好环境中生存的冲动。德语Selbstsucht(追求私利)还含有一个错误概念,即疾病(Sucht)。(1)Eigennutz(自身利益)一词的意义为利己主义,只要后者是以理性为指导,理性依靠反思使它有计划地彻底实行它的目的;所以可以称动物是利己的,但不是自私自利的(eigennützig)。所以我将保留适合于一般概念的利己主义这个词。那么这种利己主义在动物和人中,都是极密切地和他们的本质与存在结合在一起的;确实,它是完全一样的东西。因此所有人类的行为,一般地说,都有其利己主义的根源,于是当我们试图找出对任何已知行为的方向的解释时,我们必须总要首先求助于它;正如,当决定努力指引一个人任何行动方向时,盘算达到这一目的的方法,普遍地是涉及这同一的、全能的动机的。利己主义,从其本质来说是无限制的。个人充满维护个人生命以及使之避免包括一切匮乏与穷困在内的一切痛苦之无限欲望。他想过极尽可能愉悦的生活,想得到他所能意识到的一切满足;确实,如果可能,他企图演化出崭新的享乐能力。一切有碍于他的利己主义竞争的事物,都会引起他的不快,他的恼怒,他的憎恨:这就是他要设法消灭的生死存亡的敌人。如果可能的话,他喜欢为自己的享乐而拥有一切;鉴于这是不可能的,他希望至少能控制一切。“一切为自己,无物为他人”是他的座右铭。利己主义是高踞于世界之上的一个庞大巨怪。如果允许每一个人在他个人的破灭和其余人类的破灭之间进行选择的话,就不必我说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选择决定会是什么了。这样看来,每个人类个体均要使他自己成为世界的中心,他是完全从那一立足点看待世界的。不论发生什么事情,甚至比如说,他首先把民族命运方面的最广泛变化同他自己的利益联系起来,虽然影响他的利益不大又间接,他必定是首先只考虑他的利益。我们想象不出有什么比这个更为鲜明的对照了,即一方面是每个人对他自己的自我之深刻、专有的热衷,另一方面是所有其他人通常用以看待那一自我的冷漠,——而这种冷漠恰恰和他用以看待其他人的一样。看到无数人群中每个人如何认为自己,至少从实践观点看,是唯一的实在物,而认为所有其他人多少是纯粹的幻象,真感到有些滑稽。发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每个人是直接地意识到他自身,但是通过他的想象,他仅仅是间接地意识到别人;而直接的印象坚持它的权利。换句话说,正是由于我们意识本质的主观性,每个人自身即是全世界;因为一切客观的东西仅仅间接地存在着,不过是主体的心理图像;是以每一事物便一定按自我意识来表达。这个唯一的、个人对之真正领会并有一定知识的世界,他把它记在心上,像由他的头脑制成的一个映象;所以,他是它的中心。于是,对他自己说来,他是一切的一切;并且既然他感到,他把一切实在之物全包括在他的自我之内,那么对他来说,什么东西都不比他自己的自我更为重要了。(应该注意,尽管从主观方面一个人的自我表现为这些庞然大物,客观上它却差不多缩小成微不足道的东西,即大约占人类的10亿分之一。)进一步说,这一极端重要的自我,这一微观宇宙,对它来说宏观宇宙纯粹是它的变形或偶然的事物。——这个,它是个人的整个世界,他十分清楚必定因死亡而消失;所以对他来说,自我的消失就等于一切事物的毁灭。
那么,这些便是利己主义基于生存意志所由形成与发展的基础,这种利己主义像一个宽大的壕沟,把人和人永久隔离开来。如果任何时候某人真地跳过壕沟去帮助另一个人,这种行为便被看作是一种奇迹,引起惊愕,赢得赞同。在前面第2部分第6章讨论康德道德学原则时,我已描述了日常生活中利己主义的举止行动,它无时不在这一犄角或那一犄角窥视,连平常的礼貌都不顾及了;本来么,那种礼貌不过像传统的无花果树叶一样,是用来当作遮蔽物的。事实上,礼貌是对每天交往小事中利己主义的一种习惯的,有规则的否认,并且自然是一套公认的虚伪。人们要求而且称赞彬彬有礼,因为礼貌所掩盖的东西——利己主义——是那么可憎,没有人愿意看到它,尽管人们很清楚它就在那里;正如人们最爱把令人厌恶的东西至少要用个帘子遮一遮。那么,除非有外在的约束力(其中必须包括一切恐惧的来源,不论是对人力或神力的恐惧),要不然就是有真正的道德动机起有效作用,利己主义肯定永远无限地、径直地追求其目的;因此没有这些制约,考虑到无数自私自利的个人,“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就会是当代的秩序,并且会证明是一切的毁灭。早期建立国家政府就是这样以沉思的理性加以解释的,实际上这种政府起因于互相对往复暴力的恐惧,尽其所能以消极措施避免普遍的利己主义造成的灾祸后果。然而,在反对利己主义的这两种约束力失效的地方,后者便很快暴露它的一切可怕的特质,这种可鄙事物又不完全引人注意。为了用几个词就可以表示这一反道德力量的强大程度,比如说,把它一笔描绘出来,需要某种特别强调的夸张法。可以这样说:许多人会干得出杀人的坏事,仅仅是为了用受害者的肥肉擦他的靴子。我只怀疑这终究是否有什么夸大之处。这样看来,利己主义是道德动机必须与之争斗的虽然不是唯一的,却是第一个而且主要的力量;而且确实很清楚的是,后者为了成为反对这样一个敌对者的力量之一,必须是某种比一种吹毛求疵的诡辩,或者一种先天的肥皂泡,更为实在的东西。在战争中,首先应该充分了解敌人;并且在现已迫在眉睫的战斗冲突中,利己主义,作为它自己一方的主要战斗者,是最反对公正的德行,我认为,公正是第一个而且最早的主要美德。
另一方面,把仁爱的德行同恶意或怀恨相匹配更恰当,现在我们愿意考虑一下恶意或怀恨的起源及其发展阶段。较低程度的恶意,是很常见的,确实,几乎是件普通事情;可是它也容易升级。歌德说,在这个世界上,冷漠与厌恶像在自己家里那样自在,无拘无束(《亲和力》,W ahlverw andtscha f ten,第1部第3章),这肯定是对的。对我们来说很幸运的是,谨慎与礼貌匆匆给这一邪恶披上的外衣,使我们看不到它是如何普遍存在,以及至少在思想中“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是如何一直在进行的。可是这种邪恶仍然有反复出现的迹象:例如,很常见的无情的背后造谣中伤,就含有这种恶意;而在发怒时它的表现最为清楚,因为这种发怒大部分是为了不值得的小事,而且如果它们没有像黑色火药那样,被紧紧压缩到长期怀恨的易爆混合物中的话,本来不大可能是这样暴烈的。恶意一般来自于每一步都出现的利己主义之不可避免的冲突。进一步说,客观上由于看到软弱、愚蠢、恶行、失误、缺点以及各种不足,便激发了这种恶意,而以上各种现象是所有人至少多多少少偶尔授人以柄的。确实,这一景象已达到这种地步,许多人,尤其在忧郁沮丧时,可能倾向于从审美观点,把人世看作一个讽刺画展览室;从理性观点看作一个疯人院;从道德观点,看作一个骗人的赌徒窟。如果这种精神态度得以放任,其结果便是对人类的厌恶。最后,恶意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忌妒;或者更确切地说,忌妒自身就是恶意,由看到别人的快乐、财富或优势所燃起。人是绝对有忌妒心的;希罗多德早就说过:“忌妒是人类伊始就自然生长出来的。”但是忌妒的程度变化很大。当把忌妒对准个人品质这一目标时,这种忌妒最为恶毒且难以平息,因为那时忌妒者没有什么要希望得到的东西。并且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忌妒的最卑鄙的形式也出现了,因为人生来就憎恨他们本应该热爱和尊崇的事物。可是“人世变迁”就是这样,甚至彼特拉加(Petrarca)(2)也抱怨说:
“因为忌妒首先紧抓着那些人不放,
他们靠着他们自己强有力的翅膀飞起,
逃离那一般民众被禁锢于其中的牢笼。”
为进一步研究忌妒,读者可参阅《附录和补充》卷2第114节。
在某种意义上,与忌妒相反的是幸灾乐祸地注视别人不幸的习惯。无论如何,前者是人所特有的,而后者则是恶魔性的。看到别人痛苦便称心地、由衷地感到高兴,这是一个绝不会错的、表明一颗坏透的心肠和道德的极为卑微的标志。一旦看到有这种特性的人,应该永远躲开他:“这个人是黑肤色的,噢罗马人,你们要提防他。”(贺拉斯语)这两种邪恶本身仅仅是理论上的;在实践中,它们变成为恶意和残忍。当然,利己主义可能导致恶事恶行以及各种犯罪;但是,给别人造成的损害与痛苦,纯粹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尚属一个偶然性的问题。而恶意与残忍则使别人的痛苦不幸成为目的本身,实现这一目的能给予明显的快乐。因此它们构成一种更加严重的道德卑鄙行为。利己主义的格律,最坏也就是:因而总有一种条件,绝不帮助任何人,但却损害所有的人,如果这条件会给你带来什么利益的话。恶意的指导规则却是:就你所能去损害所有的人。因为怀恶意的快乐事实上是理论上的残忍,所以,反之,残忍不过是付诸实践的怀恶意的快乐;并且后者一有机会一定以残忍的形式表现。
对源于这两种主要反道德力量的特殊罪恶的考察,不属于本论文的范围,它的正当位置应在详细的道德体系之内。我们从利己主义可能推导出贪欲、贪食、色欲、自私、贪婪、不公正、心肠冷酷、骄傲、自大,等等;可以把不满、忌妒、恶意、怨恨、幸灾乐祸、爱打听的猎奇心、中伤、傲慢、暴躁、憎恶、生气、奸诈、欺骗、渴望报复、残忍等,归咎于满怀怨恨。第一个的根源是兽性更多,第二个根源是魔鬼性更多;并且根据二者中哪一个是更为强有力;或者根据道德的动机(下面将说明)占支配地位,这样便决定了人的道德品格分类的显著特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摆脱上述所有三种根源的某些痕迹。
我在这里就结束我对这些可怕的邪恶力量的考察;这一大群人使我们想到弥尔顿(Milton)《失乐园》诗中万魔殿里的黑暗王子们。但是我的计划,在这一方面当然和其他一切道德家不同,需要我从一开始便考虑到人性的这一阴暗面,而且像但丁那样,先下到十八层地狱。
现在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我们的问题该有多么难了。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动机,它能使一个人采取一种正好和深深根植于他本性中所有癖好相反之行为方向;或者,假定这种行为是一经验的事实,我们必须能够给它提供一个适当的而非虚假的解释。事实上,这一困难是如此之大,为了解释它,对人类的绝大多数来说,无论什么地方都一直是非得求助于天国的超自然力不可。人们都一直指向诸神,所要求于人的行为模式被说成为诸神的意志与命令,并且使人认为,他们是用或在今世或在死后来世的奖惩办法来强调这种命令是多么重要。现在让我们假定,对这种教条的信仰已普遍生根(通过年龄很小就竭力灌输,这当然是可能的);让我们还假定,这种信仰产生预想的效果,——虽然这件事更加难以承认,并且远未经经验证实;那么我们无疑会成功地获得行为的严格合法性,甚至超出司法官与警察能够达到的限度;但是每个人均感到,这一点儿也不意味着是我们所说的发自内心的道德。因为显然可见,每一个由像刚才谈到的动机所引发的行为,毕竟纯粹是由利己主义衍生出来的。当我愿意受报酬引诱,或被惩罚威胁吓住时,我怎么能谈到毫不自私自利呢?完全相信来世的报偿,应该看作是一张汇票,它极为安全,可是只能在渺茫的将来才能兑现。乞丐那么经常地向救济他们的人做出十分慷慨保证,在来世他们必将得到比他们的赠与多一千倍的回报,这样看来,像这种慷慨的保证很可能导致许多守财奴大方的施舍;因为这样一个人,完全相信将来再能富敌陶朱,扬扬自得地把这看作很有利的投资。对大多数人来说,也许永远需要继续不断地诉诸这种性质的激励因素或动机,我们知道,这就是不同的宗教传播的训诫,而各种宗教事实上是人民的形而上学。虽然如此,就这一点来说,我们应看到,一个人时常弄错别人行为的动机,他时常也把支配他自己行为的真正动机弄错了。所以,可以肯定,当许多人只能够向他们自己说明他们最高尚的行为是由于上述那种动机所致时,然而,他们行动上实际是受高尚得多、纯洁得多的动机支配的,不过后者可能更难于发现。毋庸置疑,他们所作所为出自于对他们邻居的直接热爱,他们只能把这种行为解释为他们上帝的命令。另一方面,哲学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正如处理其他一切问题一样,则竭力从人的本性自身泄露出来的事物中,抽出已知现象的真正、终极的原因,尽管这些泄露的事物必须摆脱一切神秘解释,摆脱一切宗教教条以及超验的基础,哲学仍要求看到从外在的或内在的经验加以证实。现在,由于我们目前的任务是个哲学任务,我们必须完全不考虑任何宗教所规定的一切解答;而我在这里已简单地论及它们,仅仅是为了更清楚地展示其困难之大而已。
【注释】
(1)Sucht有两个意思,一为嗜好、癖、瘾、欲望、狂热、癖好等,如嗜酒癣、吸毒瘾等;一为疾病。疾病这一意思现在已很少用了。——译者注
(2)彼特拉加,Petrarca,Francesco,1304-1374,意大利诗人。——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