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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
1.14.1 第1章 这问题的情况

第1章 这问题的情况

像这样,康德给道德学建立的基础,在过去60年一直被看作是正确的,现已证明是一种不能接受的假定,只不过是伪装的神学道德学;所以我们眼看它坠入哲学错误的也许永远也填不平的深渊。正如我已讲过的那样,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从前企图建立一个基础的种种尝试,更加不能令人满意。那些尝试大部分包括未证明的,得自于摸不着看不到的梦幻世界的论断,同时——像康德的体系自身——充满对极微差别矫揉造作的、难以捉摸的描绘,是建立在最抽象概念之上的。我们看到的是拼凑的难懂概念;为目的而发明的规则;在针尖上保持平衡的公式;以及夸张做作的格律,从这些格律中,再也不能看到实际生活的一切动荡混乱。这种细微描述,如果只是为了提高智力的敏锐,无疑还是极适合于演讲室的;但是它们永远不可能是每个人都有的行为公正、做事笃正的冲动之起因,它们也一样无力抗拒根深蒂固的不公正与心地冷酷无情的倾向。也不可能把良心的责备加罪于它们;把前者归咎于破坏这样辨别过细的训诫只能使训诫可笑。总之,像这些人为的观念结合不可能——如果我们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包括真正的激发公正与仁爱的刺激因素。与此相反,这个必定是某种并不需要多少反思的东西,更不需要抽象与复杂的综合;这某种东西,不论对每个人,甚至对最野蛮的人来说,都不是依赖于知性的训练才有的,——是一种完全根据直观感觉,并且就像从事物实体直接发射出冲向目标之类的东西。只要道德学不能够指向这样一种基础,它可以继续它的讨论,并在讲堂上大加炫耀;但是,实际生活却将给它以无情蔑视。所以,我应该给我们的道德家这一似非而实是的忠告,请他们首先花一点时间考虑他们自己在他们同胞中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