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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
1.12.2 第2章 一般的回顾

第2章 一般的回顾

就普通人而论,道德发生于神学并且是以作为上帝特殊旨意的神学为根据的。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哲学家们几乎没有例外,都竭力设法完全排除这种基础;的确,只要他们能躲开它,他们甚至宁愿用诡辩论来回避。这种对立来自何处?无疑问地,想象不出任何比神学的基础能更直接生效的伦理学基础了;因为谁会如此大胆敢于反对全知全能上帝的旨意呢?当然,没有人;若是这一旨意以权威性的法定方式宣布(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根本不给留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就好了。然而,恰恰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采取的却是相反的方法,即人们设法把宣布的法律归于上帝的旨意本身,用说明法律是和我们自己独立的,因而是自然的道德观念相一致的方法,以便使这些观念看来像是更直接的与确定的。但是这还不够。我们察觉到,一种完全为避免惩罚和获取奖赏的行为,表面看来似乎真有道德;因为,毕竟这种行为其根源本来在于自私心,只是每次在感到或多或少是受骗以后,才终于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看来,不是别人,正是康德摧毁了直到他时代认为不可动摇的思辨神学的基础。思辨神学迄今一直支撑伦理学,并且为给前者取得某种实存,即使是个想象的也好,他希望从相反的方向开始,使伦理学支撑思辨神学。因此现在想把伦理学建在神学上,就更加不可能了;因为再也没有人能知道,这两者中哪个应是支持者,哪个应是被支撑者,这结果是个循环论证。

正是通过康德哲学的影响;通过同期全部自然科学空前进步造成的效果,就此而论,过去任何时代和我们自己时代相比,都似乎是幼稚的;最后,通过梵文文献的知识,以及那些最古老,传播最广泛的婆罗门教与佛教的知识,从时间空间来说,它们是人类最重要的宗教体系,而且事实上,是我们本民族的,现在公认为是亚洲人血统的我们民族的原初宗教,他们从异国他乡跨越几个世纪,再一次送来一个启示;——我说,因为上述这一切,欧洲学术界的基本哲学信念,在最近50年中经历了一场变革,这也许许多人仅仅勉强地承认,但却是否认不了的。这种变化的结果是:伦理学的旧支承物已证明是腐朽了,但对伦理学本身永远不会毁坏的确信仍存;从而便产生一种信心,认为必然存在着一种不同于迄今提供的,但适合当代进步观念的伦理学基本原理或基础。人们越来越感到这种需要,我们无疑从中了解到,皇家科学院要用现在这重要的问题当作有奖征文题目的道理。

在每个时代,都曾传布很多的好道德,但对其存在的理由的说明总是困难重重。总的来说,我们可以看到,人们一向在事物的本质中以及人的本性中两方面,努力寻求某种客观真理,以便从中能够按逻辑方法推导出伦理道德的训谕和指令;但都是徒劳的。这结果总是一样的。人们发现,每一人类个体的意志完全受他个人福祉的吸引,完全的福祉的观念被称为“幸福”;而这种对自我状况满足的追求,导致人类走上一条根本不同于道德很愿意指向的道路。人们于是又努力设法把幸福和德行等同起来,把它说成是德行的后果与效应。以上两种尝试总是失败;而这种失败并非因为缺乏诡辩术。然后只好又求助于人为的种种公式,有纯粹客观的与抽象的,也有后验的与先天的,不一而足,认为从那些公式无疑地能推衍出正当的道德行为。但是在人的本性中,根本找不到任何东西能给这些公式提供一个基础,使它们在面对人的立志作用之自私自利倾向时,真正能帮助指导他的意志的斗争。我认为,为了证实以上所述的一切而描述并批评迄今仍存在的每一道德的基础,似乎是多余的;这不但因为我也抱有奥古斯丁(Augustine)的意见,即重要的是关于一件事情的真相,而不是人们对它的意见;而且也因为那会像往纽卡斯尔(Newcastle)运煤一样,根本无此必要;因为皇家科学院十分清楚过去为伦理学建立基础诸种尝试的情况,而且提出这一征文的问题正表明已了解那些尝试不适当。任何不太了解这些情况的读者,可以在加尔夫(Garve)的《伦理学主要原理概观》(Uebersicht der vornehmsten Principien der Sitenlehre)以及在斯陶德林(Staüdlin)的《道德哲学史》(Geschichte der Moralphilosophie)两书中,读到对以往尝试虽非全面但很细心的论述。回顾过去,与生活关系这么密切的伦理学,遭到形而上学这门深奥科学一样的不幸命运,而且它的第一原理从苏格拉底(Socrates)时代以来从未间断探索,然而仍待寻觅,令人感到非常沮丧。再者,我们应记住,伦理学中包含在它的根本命题内的本质的东西,比其他任何科学中的要多得多;推论也很简单,它们会自行出现。因为所有它的命题都能得出结论,但是很少能进行判断。而这正是为什么冗长的教科书与关于德行的论文,既空洞无物又令人厌烦的原因。与此同时,如果我能以熟悉所有以前的伦理学基础为前提,我的任务将会减轻。任何人看到古代与现代的哲学家(教会的信条就足以满足中世纪需要),为了公认的道德需要提供一个能证明的基础,曾如何诉诸极不同的与非凡的论证,以及他们如何还是不得不承认失败;他将能够估量这问题的困难,从而评价我的贡献大小。并且有谁已认识到迄今走过的道路都未能达到目的的人,他必将更愿意和我一起踏上一条与它们根本不同的途径——这条途径直到现在不是没有人注意,就是人们不屑一顾而过;也许因为它是条最自然的途径。(1)事实上,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将提醒许多人想起哥伦布的鸡蛋的故事。

我只将专门对最近给伦理学提供一个基础的尝试——我是指康德的道德学——提出个批判的考察。对此考察我将更加彻底,部分因为康德的伟大道德学改革,给了这一科学一个比以前的那些确实优越的基础;并且部分因为它仍然是这一领域中唯一的,重要的意见;因此康德道德学迄今被普遍接受,并且普遍地施教,虽然对它的说明与术语因不同修饰有某些变化。它是最近60年的伦理学体系,在我们步入另一途径之前,必须将它排除。进一步讲,我对康德的基础批判,也将给我一个机会考察与讨论伦理学的大部分基本概念,其考察结果将成为我以后论述的出发点。此外,由于用对立物实例说明彼此,彰明较著,这一方针正是达到我自己的见地之最好准备与导向,确是条直通路,我的主要观点与康德的是正相对立的。所以一开始如果略去下面的批判,立即转向我自己阐述的正面部分,这会是非常错误的,那样一来恐怕我的阐述只能有一半好理解。

无论如何,传讯一次道德学到法庭受彻底审查的时候确实已经到来。在半个多世纪里,它一直悠闲地躺在康德为它布置的软垫上——实践理性的定言命令的软垫上。当今这个命令大多是以一个比较平和且不太夸张的名称介绍给我们的,这一名称已传布较广。其名曰“道德法则”;这样命名以后,它向理性与经验鞠着躬,便悄悄溜进屋里去了。一旦进屋,它又吩咐又命令,没完没了;而以后永远也不能要它说明理由。康德,作为这一事物的发明者,尤其当他用创造的手段,暂缓考虑更加明显的谬误时,他总会对他的创造感到满意,这是正常的,确实不可避免。但是,不得不旁观并且看到愚人们在他准备好的舒适软垫上嬉戏,并且在他时代以后,这软垫已越来越遭践踏,已被踩平了——这真是难以忍受。我是指日报的陈腐编辑人员,他们以愚蠢的狂妄自信认为,如果他们只要诉诸据说是我们理性固有的那个“道德法则”,他们便已经给伦理学一个基础了;于是他们在这上面得意地编织如此紊乱、范围广泛的成套空洞词句,以致他们竟能使最清楚与最简单的生活关系变得不可理解:而所有这一切,他们从来连一次也没有认真自问,事实上是否确实真正存在像一个合适的道德法典,铭刻于我们头脑与心灵中那样的一个“道德法则”。

因此,我感到特别高兴,能着手从道德学那里移开它的宽绰的休息软垫,并且毫不保留地宣布我的意图,是证明康德的实践理性与定言命令是完全没有保证、没有根据和虚构的假设;我还将进一步说明,康德的整个体系,和他的先驱者们的那些体系一样,缺乏一种坚实的基础。所以,道德学仍将被置于其从前完全无依无靠的状况,保持原状,直到我终于证明人类本性的真正道德原则——一个无可辩驳地有效的,其根源就在我们存在本身中的原则。然而,后者没有像上述软垫那样的宽绰基础;所以,毫无疑问,那些习惯于办事从容不迫的人,除非他们彻底意识到,他们舒适的老座位下的基础已破坏得多么严重,他们是不会舍弃那个座位的。

【注释】

(1)“我不知道是什么狡诈的恶作剧者,
  或确切地说是什么命运,
 引导人们相信谎言
  甚于明显纯粹的事实。”
        ——卡斯蒂(Cas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