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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1.6.5.2 §35.02[我们的观念来自感觉和反省] 4
§35.02[我们的观念来自感觉和反省] 4

(1)既然每一个人都意识到自己在思维,既然他的心灵思维时的对象是那些现存的观念,可见人们的心中无疑地是有一些观念,如像白、硬、甜、思维、运动、人、象、军队、酒醉等词所表达的那些观念;所以首先要研究的,就是人怎样获得这些观念。

(2)那么我们就假定心灵像我们所说的那样,是一张白纸,上面没有任何记号,没有任何观念。心灵是怎样得到那些观念的呢?它是从哪里获得由人的忙碌而不受约束的幻想以几乎无限多的花样描画在它上面的那许多东西的呢?它是从哪里得到理性和知识的全部材料的呢?我用一句话来答复这个问题:是从经验得来。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的。我们对于外界可感物的观察,或者对于我们自己知觉到、反省到的我们心灵的内部活动的观察,就是供给我们的理智以全部思维材料的东西。这两者乃是知识的源泉,从其中涌出我们所具有的或者能够自然地具有的全部观念。

(3)首先,我们的感官熟识了个别的、可感觉的对象,就按照那些对象影响感官的那些不同的方式,把对于事物的一些清晰的知觉传达到心灵里面。这样,我们就获得了我们对于黄、白、热、冷、软、硬、苦、甜以及一切我们称为可感性质者的观念。当我说感官把这些观念传达到心中的时候,我的意思是说,感官把在心中产生那些知觉的东西从外物传进心中。我们所具有的大部分观念的这个巨大的源泉,是完完全全依靠我们的感官,并且通过感官而流到理智的,我把这个源泉称为感觉。

(4)其次,经验供给理智以观念的另外一个来源,是对于我们自己的心灵运用于所得到的观念时的各种活动的知觉;这些活动为灵魂反省和考察时,就供给理智以另外一套观念,这套观念是不能从外面取得的。这就是知觉、思维、怀疑、信仰、推理、认识、意愿以及我们自己的心灵的各种活动;我们意识到这些活动,在自己心灵中观察到它们,于是从这些活动接受一些清晰的观念到我们理智里面来,和我们从影响我们感官的物体取得的观念一样清晰。观念的这个来源每一个人本身里面都有;虽然它由于和外物毫无关系,所以不是感官,但它却也很像感官,因此可以很恰当地称为内部感官。可是我把另外一个来源称为感觉,所以把这一个来源称为反省,因为它所供给的观念只是心灵反省自身内部的活动时所得到的。所以,在这部论文以下的部分中谈到反省时,我的意思都是指心灵对于它自己的各种活动以及活动方式的那种注意;由于这种注意,理智里面才产生了这些活动的观念。这两种东西,就是作为感觉对象的外界的、物质的东西,和作为反省对象的我们自己的心灵的内部活动,在我看来乃是产生我们全部观念的仅有的来源。活动一词,我在这里用的是广义的,不仅包括心灵对于它自己的观念所进行的各种活动,而且包括有时从这些活动产生出来的某种激情,例如从任何思想产生出来的满足或不安。

(洛克:《人类理智论》,第二卷,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