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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1.6.4.9 §34.09[观念的次序就是事物的次序] 17
§34.09[观念的次序就是事物的次序] 17

命 题 Ⅶ

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

证明 从第一部分公则Ⅳ看来,这是很明白的。因为任何有原因的事物的观念,都要靠对于它的原因的认识。这个有原因的事物乃是它的原因的结果。

绎理 由此推知,神的思想力量就等于神的行动的现实力量。这就是说,凡是在形式上出于神的无限本性的东西,客观上在神之内也是依同一次序和同一联系出于神的观念的。

附释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必须在这里回想一下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过的道理:凡是可以被无限理智认作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全都属于唯一的实体,因此,思想实体与广延实体,乃是同一实体有时从这个属性去了解,有时从那个属性去了解的。同样地,广延的一个样式和这个样式的观念,也是同一件东西,不过以两种方式表示出来。这个道理有些希伯来人似乎隐约见到,因为他们说:神、神的理智、神的理智的对象乃是同一的东西。譬如,存在于自然中的圆形,与在神之内存在着的圆形的观念,也是同一件东西以不同的属性来说明的。所以无论我们借广延属性,或者借思想属性,或者借任何别的属性来认识自然,我们总是会发现同一的秩序或同一的因果联系,也就是说,总是会发现同样的事物一个跟着一个。如果我说过,单就神是一个思想者而言,神是观念的原因,例如圆形的观念的原因,就神是一个广延物而言,神则是圆形的原因,我这样说也并没有什么别的理由,我只是认为,圆形的观念的形式存在,只有凭借作为接近因的另一个思想的样式,才能被认识,而这另一个思想的样式本身又要凭借另外一个思想的样式才能被认识,这样一直到无穷。所以,只要事物被认作思想的样式,我们就必须单用思想属性来解释整个自然界的秩序或因果联系;只要事物被认作广延的样式,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就必须单用广延属性来解释;至于其他的属性,我也是这样理解。所以就神具有无限多属性而言,神实际上是事物本身的原因。对于这一点,我现在不能作更明白的解释了。

(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