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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1.6.4.8 §34.08[思想和广延都是神的属性] 17
§34.08[思想和广延都是神的属性] 17

定 义

Ⅰ.形体,我理解为一种在某种一定的方式下就神之被看成有广延的东西而表现神的本质的样式,参看第一部分命题ⅩⅩⅤ的绎理。

Ⅱ.我所谓属于一件事物的本质的东西,就是那种有了它那件事物便必然成立、去掉它那件事物就必然消灭的东西;换言之,没有它那件事物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反过来,没有那件事物,它也既不能存在,又不能被理解。

Ⅲ.我把观念理解为心灵所形成的心灵的概念,因为心灵是思维的东西。

说明 我说概念而不说知觉,是因为知觉这个词似乎表示心灵之于对象是被动的,而概念则似乎表现心灵的主动。

Ⅳ.我把恰当的观念理解为这样一种观念:单就它本身而不涉及对象来说,它就具有真观念的一切特性和内在标志。

说明 我说内在的标志,是为了排除外在的标志,即观念与它的对象的符合。

Ⅴ.绵延就是存在的不确定的延续。

说明 我说绵延是不确定的,是因为它不能为存在物的本性本身所决定,也不能为它的动力因所决定;动力因是必然建立事物的存在的,而不是取消事物的存在的。

Ⅵ.我把实在性和圆满性理解为同一的。

Ⅶ.我把特殊事物理解为有限的而且具有一种被决定的存在的事物。如果许多个体共同作出一个动作,因而同时成为某一个结果的原因,我便就这一点把这些个体合起来看成一个特殊事物。

公 则

Ⅰ.人的本质不包含必然的存在,这就是说,依照自然的秩序,这个人或那个人是同样可以存在或不存在的。

Ⅱ.人是思想的。

Ⅲ.思想的各种样式,即爱情、欲望或者其他一切可以称为心灵的感受的东西。如果这个思维的个人没有所爱慕、所意欲的东西的观念,便不能存在。但是没有任何别的思想样式却仍然可以有观念。

Ⅳ.我们感觉到一个形体是以多种样式感受的。

Ⅴ.除了形体和思想的样式以外,我们并不感觉或知觉到任何特殊事物。——

命 题 Ⅰ

思想是神的一个属性,换言之,神是思想的东西。

证明 特殊的思想,或者这个和那个思想,乃是在某种一定的方式下表现神的本性的样式(据第一部分命题ⅩⅩⅤ绎理)。所以神具有这样一个属性(据第一部分定义Ⅴ),一切特殊的思想都包含着这个属性的概念,而且借这个属性才可以得到理解。所以思想是表现神的永恒无限的本质的无限多属性之一(参看第一部分定义Ⅵ)。换言之,神是思想的东西。证讫。

附释 这个命题,从我们能够设想一个无限的思想者看来,也很明白。因为一个思想者所能思想的事物愈多,我们认为它包含着愈多的实在性或圆满性,所以一件东西如果能思想无限多具有无限多样式的事物,就凭着思想而必然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单单从思想着眼,就能够设想一个无限者,所以思想必然是(据第一部分定义Ⅳ和Ⅵ)神的无限多属性之一,这就是我们想要证明的命题。

命 题 Ⅱ

广延是神的一个属性,换言之,神是有广延的东西。

证明 对于这个命题的证明,与对前命题的证明相同。

(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