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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1.6.4.7 §34.07[自然目的论是虚妄的成见] 17
§34.07[自然目的论是虚妄的成见] 17

现在我已经说明了神的本性及其特质,就是:神必然存在;神是唯一的;神只是由他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动作;神是万物的自由原因,以及神在什么方式下是万物的自由原因;一切都在神之内,都依靠神,因而没有神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最后是,一切都为神预先决定——并不是为神的意志自由或绝对任性所决定,而是为神的绝对本性或无限力量所决定。此外,只要有机会,我总是竭力解除那些足以阻碍人们了解我的证明的成见。

然而现在这种成见还有不少。这些成见在过去和现在都能够在极大的程度上阻碍人们以我说明过的方式了解事物的联系。所以我认为值得把它们提出来用理性加以考验。在这里我要指出的那些成见,都是依据下面这一点,就是人们一般地认定一切自然物都和他们自己一样,为了达到目的而行动,并且认定神自身把万物都引向一定的目的。他们说,神造万物是为了人,而神造人又是为了要人崇奉神。因此,我要从考察这一种成见开始,首先要根究为什么多数人具有这种成见,以及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有抱这种成见的自然倾向。其次,我要指出这种成见的虚妄。最后,我要指出由这种成见怎样产生出关于善和恶、功和罪、赏和罚、条理和紊乱、美和丑等等方面的成见。

不过在这个地方我还不把这种成见归结到人类心灵的本性。在这里我们把一件人人都应当承认的事实当作出发点就够了,这就是: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不知道事物的原因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种欲望,要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并且自己意识到这一点。由此可知,第一:人们是因为意识到自己有意志和欲望,便自以为是自由的,而同时对于那些引起他的意志与欲望的原因,却一无所知,甚至梦里都没有想到过。第二,人们的行动总是为了达到目的,亦即达到他们所追求的有利的东西。因此,他们只是要求知道所做的事情的目的因,一听到有人把目的因告诉了他们,便心满意足,因为他们再也没有什么原因可记挂的了。如果他们不能从别人听到这些目的因,那么,他们就只好回转来问自己,回想一下通常是哪些原因决定他们自己去作相似的活动,这样,他们就必然以自己的心来判断别人的心了。再则,他们又发现在自己身上和外界有很多东西,可以用来取得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例如眼睛可以看,牙齿可以嚼,植物和动物可以拿来吃,太阳可以照明,海可以养鱼等等,因此便把一切自然物都看成用来取得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的工具。他们也知道,这些工具是他们发现的,并不是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因此他们便得到一个想法,认为另外有一个人制造了这些工具来给他们用。他们既然把自然物看成了工具,就不能认为它们是自己把自己造出来的。于是他们就不得不从自己惯常制造的那些工具推想,认为有一个或多数自然的主宰,具有人的自由,关怀他们的全部需要,并且造出一切来给他们用。他们既然对于主宰的心意毫无所闻,便不得不根据自己的心意来判断,于是认为这些神拿出万物来给人用,是为了使人爱戴他们,向他们致最高的敬礼。因此人人都按照自己的心意,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崇奉神,好教神对他比对别人更加宠爱,使神拿出整个自然界来满足他的盲目欲望与无厌的贪心。于是,这种成见就变成了迷信,在人心里扎下了深根。这就是人人都竭力要想认识和解释万物的目的的原因。但是,他们要想证明自然并不白白地做任何事情(就是说,没有一件东西不是给人用的),看来只不过证明了自然和诸神也同人们一样发了疯。请看一看,事情最后到了什么地步!在这样多有利的自然物中间,人们也不能不看到不少有害的事物,例如疾风暴雨、地震、疾病等等,但是他们却硬说,这些事情的发生,是由于人冒犯了神,或者在崇奉神的时候犯了罪过,神震怒了。虽然日常经验与这种说法相抵触,而且有无数实例证明,有益的事情和有害的事情是毫无分别地加到虔敬的人和不虔敬的人身上的,但是他们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这种根深蒂固的成见。因为把这种成见与其他不知道有什么用的未知事物放在一起,保持自己现有的和生就的愚昧状态,比起破除这一整套看法另外想出一套看法来,要容易多了。因此他们又断言诸神的判断远远超出人的理解。要是没有那种不研究目的、只研究形相的本质和特质的数学提供我们另一种真理的典范,单单这一种看法就足以使人类永远不认识真理了。而且除了数学以外,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在这里不必把它们列举出来)可以使人们觉察到这种通常的成见,引导人们得到事物的真知识。

我已经把我开首所提出的第一点充分解释清楚了。现在要说明自然并没有预定的目的,一切目的因都只不过是人心的虚构,已经不用多费唇舌了。因为我相信,既然已经指出了这种成见的来源和原因,并且根据命题ⅩⅥ与命题ⅩⅩⅫ的绎理,以及我指出一切自然物都以永恒的必然性和最高的圆满性而产生的各个命题,这个道理已经十分明白了。但是我还要补充一句,就是:这种关于目的的说法把自然整个颠倒过来了。因为这种说法把原因看成结果,把结果看成原因;更把本性上在先的东西当成在后的东西,并且把最高的、最圆满的东西当作最不圆满的东西。因为(略去前面两点,这两点是自明的),据命题ⅩⅪ、ⅩⅫ与ⅩⅩⅢ,可以明白看出,那个结果乃是直接由神产生出来的最圆满的东西,而且一件事物越是需要有多数间接的原因来产生它,便越加不圆满。但是假如直接由神产生出来的事物是神为了达到他的目的而造出来的,那么,最先的东西既是为了最后的东西而存在,最后的东西就必然胜过一切了。其次,这种说法也取消了神的圆满性:因为如果神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活动,神就必然是在寻求他所缺乏的某种东西。虽然神学家和形而上学家们把需要的目的与同化的目的区别开来,他们却也承认神创造万物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所创造的事物。因为在创世以前,除了神以外,他们实在不能说有什么别的东西是神创活动的目的。因此他们也就不得不承认,神要想准备好一些工具来求得的那些东西,是神所缺乏的、需要的。这一点是自明的。在这里也不要忽略,有一些附和这种说法的人,要想在指出事物都有目的的时候卖弄聪明,还采用了一种新的论证方法来证明他们的主张,不用“追究到不可能”,而用“追究到不知道”。这就表明他们已经没有别的方法来证明他们的说法了。比方如果有一块石头从屋顶上掉到一个人的头上把他打死了,他们便用这种新方法证明道:这块石头掉下来就是为了打死这个人。因为如果这块石头不是凭着神的意旨掉下来达到这个目的,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情况(因为常常有许多情况同时发生)凑巧一齐都发生呢?你也许会回答道:这件事情的发生,是由于刮风以及那个人恰好在那里走过。但是他们会追问道:为什么那时候刮起风来呢?为什么那个人那时候在那里走过呢?要是你再回答道:刮起风来,是因为前一天天气还晴和的时候海上发生了大骚动;那个人是得到朋友的邀请;他们又会追问——因为问题是没有止境的——为什么海上发生骚动呢?为什么那个人在这时候得到邀请呢?他们会像这样不断地追问原因的原因,一直把你逼到托庇神的意旨——这是无知的避难所。同样地,当他们见到人体构造时,因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它安排得这样美妙,便大惊失色,于是断定这并不是机械技术造成的,而是一种神圣的或超自然的艺术造成的,所以能各个部分互不妨害。因此,要是有人要想探求奇迹的真正原因,取学者的态度来理解自然事物,而不像愚人那样大惊小怪,便常常被那些为俗人奉为自然和诸神的解释者的人看成异端和渎神,加以指斥。他们深知无知一解除,惊怪就消灭,他们用来进行论证和维护他们的权威的唯一根据也就破灭了。这些就说到这里,现在进而讨论我决定要在这里讨论的第三点。

人们一旦相信了一切存在物都是为了他们而存在,就必定认定其中对他们最有用的是最重要的,最能使他们感到满意的是最出色的。由此人们便不可避免地形成一些概念,如善、恶、条理、紊乱、冷、热、美、丑,企图用来解释自然事物;又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于是便产生了另一些概念,如褒和贬、功和罪。关于后者,我以后讨论人的本性的时候再谈,现在我要对前者加以简单说明。人们曾经把一切有助于健康和敬神的事情称为善,把有损于健康和敬神的事情称为恶。但是不知道事物的本性的人,对于事物本身是无所肯定的,只是对事物进行想像,以想像代替理智,所以他们既然不知道事物的本性和自己的本性,便坚信事物之中有条理。如果事物处在这样一种状态中,只要我们一通过感官觉察到了它们,我们就可以很容易想像它们,因而很容易记住它们,那么,我们就说它们条理很好;如果情形相反,就说它们是条理不佳或者是紊乱的。因为凡是我们可以很容易想像的东西,我们总觉得比别的东西更满意,所以,人们总是喜欢秩序而不喜欢紊乱,好像秩序是自然中的某种东西,与我们的想像没有关系似的。他们还说,神把万物创造得有条有理;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知不觉地认为神也有想像了;否则他们的意思就似乎是说,神为了照顾人的想像起见,所以把万物安排成这个样子,使人们可以极容易想像它们。看起来他们根本就没有顾虑到有无限多的事物远远超出我们的想像以外,并且有大量的事物因为我们的想像力薄弱而使它陷于困惑。这一点说到这里就够了。至于上面所列出的其他概念,也只不过是一些以各种方式引起想像的想像方式,但是无知的人却把这些概念当作事物的重要属性。因为他们像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相信万物都是为了他们自己而创造的,并且根据自己对于事物的感受,把事物的本性说成好的或坏的,健全的或腐朽的、腐化的。譬如,如果神经从呈现于眼前的对象所接受的运动使我们舒适,我们就说引起这种运动的对象是美的;而那些引起相反的运动的对象,我们便说是丑的。通过鼻子刺激嗅觉的东西,我们便说是香的或臭的;通过舌头刺激味觉的东西,我们便说是甜的或苦的,有味的或无味的,等等。刺激触觉的东西,则称为硬的或软的、轻的或重的。最后,刺激听觉的东西,我们则说它产生噪声、乐音或和声,和声特别使人入迷到相信神也喜欢它。甚至还有些哲学家[31]居然确信天体的运动组成了一种和声。这一切都充分表明,每一个人都是凭自己的头脑结构来判断事物,也可以说都是把想像力的感受当作事物。由此可见(附带指出),在人们中间,像我们见到的那样,有那么多的意见分歧,因而最后产生出怀疑主义,是毫不足怪的。因为人们的身体相同之处固然多,相异之处却更多,因此这个人觉得好的,那个人觉得坏;这个人认为有条理的,那个人认为紊乱;这个人感到满意的,那个人表示厌恶。其他各种情形,也是这样,我都放过不说了,因为一则这里还不是深入讨论的地方,二则人人都有充分的经验。因为人人都听到说过:“有多少头脑,就有多少种想法”;“各有各的想法”;“头脑的不同不下于口味的不同”。这一些谚语充分表明,人们是凭自己的头脑结构来判断事物,对事物只是进行想像而不加以理解。假如人们对事物进行了理解,那么,事物就会像数学所证明的那样,纵然不能使人人感到兴趣,至少可以使人人信服。

因此我们知道,一般人惯于用来解释自然的那些概念,都只不过是一些想像方式;只足以表示想像的情况,并不能表明任何事物的本性。因为这些概念具有名称,好像是存在于想像之外的东西,所以我不把它们称为理性的东西,而把它们称为想像的东西。这样,一切根据这一类概念来反对我们的论证,就都可以很容易驳倒了。因为有许多人常常就是这样论证的:假如万物都出于神的最圆满的本性的必然性,那么宇宙间那样多不圆满的事情,如有些事物腐烂到发臭,有些事物丑到令人厌恶,以及紊乱、坏事、罪恶等等,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已经说过,这些都是很容易驳的。因为事物的圆满性只应当根据事物的本性和力量来评定,所以事物的圆满程度,并不因事物是否使人的感官愉快、是否适合人的本性而定。至于有人问为什么神不把人造得只服从理性的指导,我只是这样回答:因为神并不缺乏材料创造从圆满程度最高的一直到圆满程度最低的一切事物;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因为神的本性的法则广大到足以把无限理智所能设想的一切一齐产生出来,像我在命题ⅩⅥ里所证明的那样。

这些就是我要在这里指出的成见。如果还剩下某些性质相同的成见的话,任何一个人稍微思考一下就能把它纠正的。

(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一部分,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