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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1.6.2.7 §32.07[上帝必然存在] 1
§32.07[上帝必然存在] 1

接着我就对我所怀疑的东西进行思考,并且想到因此我的存在并不是完全完满的,因为我明白地见到,认识比起怀疑来是一种更大的完满性,于是我就思量来研究:我是从哪里得到这个关于比我自己更完满的东西的思想的?我很明显地知道,这应当是从一种事实上更加完满的本性而来的。至于我对于许多在我之外的事物的那些思想,譬如对于天、地、光、热以及千千万万其他事物的思想,我不必费多大气力就能知道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既然在它们中间看不出任何我觉得使它们比我更优越的东西,我就可以相信:如果它们是真实的,那是由于它们依附于我的本性,因为我的本性具有某种完满性;如果它们不是真实的,那是由于我从虚无中捏造出它们来,也就是说,它们之所以在我心中,是因为我有缺点。可是说到一个比我这个实体更完满的实体的观念,情形就不能是这样的了;因为要从虚无中捏造出这个观念,那是显然不可能的事。因为说比较完满的东西出于并且依赖于比较不完满的东西,其矛盾实在不下于说有某种东西是从虚无中产生的,所以,我是不能够从我自己把这个观念造出来的;因此只能说,是由一个真正比我更完满的本性把这个观念放进我心里来的,而且这个本性具有我所能想到的一切完满性,就是说,简单一句话,它就是上帝。

对于这一点,我还有一点补充,就是:既然我知道有某些完满性是我所没有的,那么我就不是唯一存在的实体了(请容许我在这里自由地使用几个经院名词),而是必然应当有另一个更加完满的实体,作为我的依靠,并且作为我赖以获得我的一切的来源;因为如果我不依靠任何别的实体而单独存在,因而从我自身得到我从那个完满的实体分沾到的一切,那么,我就能够以同样的理由,从我自己得到我知道自己缺乏的其余一切了,这样,我就能够成为无限、永恒、不变、全知、全能的实体,并且具有一切我能够察知上帝具有的完满性了。因为根据我以上所作的推理,要想就我的本性的能力所及来认识上帝的本性,我只需要考察一下一切在我心中可以找出若干观念的事物,看看具有它们究竟是完满还是不完满;而我确切地知道,任何表示某种不完满性的东西,都是上帝所没有的,而其他的一切上帝都具有;我看出怀疑、无常、悲哀之类的事是上帝所不能具有的,因为我自己也很乐意没有这些事。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关于可以感觉到的有形体的事物的观念,因为我虽然可以假定自己在做梦,假定我们所看见的和想像到的都是假的,然而我却不能否认我的思想中确实有这些观念。但是,因为我已经非常明白地认识到,在我身上,心智的本性是与身体的本性有区别的,我观察到凡是组合而成的东西都表明有所依赖,而依赖显然是一种缺点,所以我由此断定,由这两种本性组合而成,决不能是上帝的一种完满性,因此上帝决不是组合而成的;而如果世界上有某些物体或某些心智或者其他的本性并不是完全完满的,那它们的存在一定要依赖上帝的力量:如果没有上帝,它们就一刻也不能维持存在。

我很愿意再探索一下另一些真理,于是我就把几何学家们的对象拿来加以研究,把它设想成一个连续的物体,或一个在长、宽、高或深三方面无限地伸展的空间,可以分成许多不同的部分,这些部分可以有不同的形状和大小,并且可以用各种方式来移动或置换,因为几何学家对他们的对象作了这一切假定。我曾经涉猎过他们的一部分最简单的证明,我注意到,大家公认为这些证明所具有的这种巨大的确定性,只不过在于人们依据我方才所说的规则明白地设想到这些证明;以后我也注意到,在这些证明中,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我确知它们的对象是存在的,譬如我就很清楚地见到,如果假定了一个三角形,它的三只角就必须等于两直角,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发现任何东西使我确知世界上有三角形,而另一方面,当我回转来考察我的关于一个完满的实体的观念时,我发现这个观念已经包含了存在,情形正如在一个三角形的观念中已经包含了它的三只角等于两直角,或者在一个球形的观念中已经包含了球面任何一点都与球心等距离一样,甚至于还要更明白一些。因此,说作为这个如此完满的实体的上帝是有的或存在的,这个命题至少与几何学上的任何一个证明同样地确定。

其所以有许多人深信认识这一点是有困难的,甚至深信认识他们自己的心灵是什么也是有困难的,那是因为他们从来不把自己的心智提高到感性事物之外,他们深深地养成了一种习惯,除了想像以外不作别种考察,而想像乃是一种专门用于物质事物的特殊思想方式,因此凡是不能想像的东西,他们就觉得不可理解了。这一点,从经院哲学家们拿来当作公理看待的一个命题中,可以看得很明显,他们认为“凡是在理智中的,没有不是已经先在感觉中的”,而在感觉之中,的确是从来没有上帝和心灵的观念的;在我看来,他们要想用自己的想像力来理解这些观念,情形正如想用自己的眼睛来听声音和闻气味完全一样;只是还有这一重区别,就是:视觉之使我们确知视觉对象是真的,并不下于嗅觉和听觉之使我们确知其对象是真的,可是无论我们的想像力或我们的感官,如果没有我们的理智参加,是都不能使我们确知任何事物的。

——我方才拿来当作规则看待的那个命题,即“凡是我们清楚明白地设想到的东西都是真的”,其所以可靠,只是因为有上帝存在,因为上帝是一个完满的实体,并且因为我们所有的一切都从上帝而来。由此可见,我们的观念或概念,既然就其清楚明白而言,乃是从上帝而来的实在的东西,所以只能是真的。因此,如果我们常常有着一些包含虚假成分的观念,那只能是一些包含着混乱不清的东西的观念,因为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它们是分沾着虚无,也就是说,它们之所以在我们心中这样混乱,只是因为我们并不完全完满。

(笛卡尔:《谈方法,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