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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1.4.6.4 §23.04[把上帝等同于原初物质是错误的] 8
§23.04[把上帝等同于原初物质是错误的] 8

(1)

〔反面主张:(3)〕:一切存在的事物相互之间毫无差异,就是同一的东西。上帝和原初物质都一并存在着,相互间也毫无差异,所以他们绝对相同。但原初物质是和事物结合成一体的,因此,上帝也是这样。

再说:事物尽管有差异,但它们的差异也是根据某种原则才出现的,所以它们也必定是同一的。上帝和原初物质都是完全单纯的,因此它们相互间决没有差异。

〔我回答〕:第三个错误理论是狄南的大卫[17]的主张,他最糊涂地讲:上帝就是原初物质。这主张显然是不真实的,说上帝参入任何事物的结合体,不论是作为形式的原理或物质的原理,都是不可能的。第一,我们说过,上帝就是最初的动力因。动力因,和由于动力因而取得的事物的形式,是不相同的,它是特殊的,有如人生育人。至于原初物质,不论就数目说,或就特殊性说,都和动力因不是同一的东西。因为原初物质,是可能的存在,而动力因,则是现实的存在。第二,上帝是最初的动力因,他的活动,都是凭自己作最初的、本质的活动。而每一个与任何事物结成一体的事物,它决不会作最初的和本质的活动,只是结合体使它活动。例如人手,不受人使用,它就不会活动,火是热使它放热。所以,上帝决不是一个结合体的一部分。第三,没有一个结合体的部分能成为存在的事物的绝对最初的事物——物质不能是这样,形式也不能这样,虽然它们都是结合体的最初部分。因为物质仅只是潜能,潜能性是绝对地后于现实性的,上面已经说清楚了;至于作为一个结合体的一部分的形式,这乃是一种分沾的形式;凡是分沾者,总是处在所分沾的本质的东西之后;例如着火物件上的火,总是发生在本质的火之后。由此可见,上帝是绝对的最初存在者。

(托马斯:《神学大全》,1集,1部,3题,8条)

(2)

天主教主张上帝不是从他的实体创造世间万物,而是从无创造万物。

狄南的大卫因此狂叫乱嚷,竟说:上帝与原初物质是同一的东西。因为:如果它们不是同一的,它们就需要某种差异原则来加以区别,这样,它们就不会是单纯的了;既然这一事物和另一事物的不同,要靠一个差异原则,那末,就从这个差异原则看来,就可证明它们二者是一个共同体了。大卫这个主张,是由于他对差异和歧异的不同处茫然不知的结果。因为,说一事物和某事物有差异,这是指这种差异,不管是什么差异,但却是由某一事物引起的;至于说有些事物是歧异的,这是指事实上它们原不是同一事物。因此,我们在事物中求差异,必须在有共同性的事物中去求;因为我们必须在它们中看到他们赖以区别的东西:这样,两个“属”,必有一个共同的“种”;从而,它们就必需用差异原则来加以区别。但是,如果遇到的是没有共同性的事物,我们就不会去寻求他们的差异;因为他们自身就是歧异的。所以,对立的差异相互有别,它们不分沾一个“种”作为它们的本质的一部分。因此,我们不必去问他们的差异在那里,它们自身就体现了他们是歧异的。这样,上帝与原初物质是有区别的,一个是纯粹的活动,一是纯粹的潜能,它们之间毫无共同之处。

(托马斯:《反异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