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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1.3.17 17.奥古斯丁
[109]在那里讨论应当接受什么真理的问题,那是由于他们缺乏逻辑训练,因为这些东西是开始专门研究前早就该知道的,不应该在听这门课的时候才钻研。

所以很明显,研究三段式的原则的工作,也属于哲学家,就是说,属于研究全部实体的本性的人。对各个“种”知道得最清楚的人,必定能够说出他所研究的对象的最确定的原则,所以,以“有”本身为研究对象的人必定能够说出一切“有”的最确定的原则。这就是哲学家。最确定的原则是决不可能弄错的原则,因为这样的原则必定是大家知道得最清楚的(因为任何人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都可以弄错),而且不是假言的。因为一条原则,既是每个懂点事的人都必须掌握的,那就不能是一个假设;一件事情,既是每个知道点事的人都必须知道的,那该是每个人开始专门研究前早已掌握了的。这样的一条原则显然就是最确定不移的。这是什么原则,我们就来说说吧。这就是:同一个属性,不能在同一个时候,在同一个方面,既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个主体。为了预防辩证论者的反驳,我们不得不预先设想出一些可能要添上去的附加定语。这就是最确定不移的原则,因为它符合上面提出的定义。因为谁都无法相信,同一件东西会既存在又不存在,象人们认为赫拉克利特说过的那样。因为一个人说的话,他自己是不一定相信的;如果相反的属性不可能同时属于同一个主体(这个前提也必须预先加上一些通常的定语),而一个意见与另一个意见矛盾,也就是与那个意见相反,那就很明显,同一个人就不可能在同一个时候相信同一个东西既存在又不存在;因为一个人要是在这一点上弄错了,就会同时持有相反的意见。因为这个缘故,凡是从事一种论证的人,都把自己的论证归结到这条原则上,把这条原则当作根本信条;因为理所当然,它甚至是一切其他公理的出发点。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Ⅳ. 3,1005a—b)

(2)

有一门学问,专门研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