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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
1.7.7.3 三 顺适自然
[4],认为人应该保有自己与生俱来的良心。罗汝芳特别重视“赤子之心”的思想,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他自己的讲学宗旨。

罗汝芳说:

……圣希天,夫“天”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圣则不思而得,不勉而中者也。欲求希圣希天,不寻思自己有

甚东西可与他打得对同,不差毫发,却如何希得他?天初生我,只是个赤子。赤子之心,浑然天理,细看其知不必虑,能不必学,果然与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的体段,浑然打得对同过。然则圣人之为圣人,只是把自己不虑不学的见在,对同莫为莫致的源头,久久便自然成个不思不勉而从容中道的圣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