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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
1.7.4.1 一 元气实体
一 元气实体

王廷相在哲学上继承了张载关于气的学说,他十分肯定地提出:

天内外皆气,地中亦气,物虚实皆气,通极上下造化之实体也。[1]

上天下地、虚空和实物,都是气所构成的。气作为造化的“实体”是整个宇宙统一的基础。

物虚实皆气,表明他也继承了张载哲学中关于虚空的理解。王廷相也认为,并不存在什么绝对的虚空,虚空不离气,气不离虚空,气是虚空中固有的、永恒的物质实在。和张载一样,他也承认“虚”不过是气的本然状态,用聚散来说明宇宙间万物的生成变化。气的结聚导致了万物的生成,气的弥散便返回到它的本来状态太虚。他强调:“是故气有聚散,无灭息。雨水之始,气化也,得火之炎,复蒸而为气。草木之生,气结也,得火之灼,复化而为烟,以形观之,若有有无之分矣,而气之出入于太虚者,初未尝减也。”[2]水蒸而为气,气化而成雨,气结而为草,火化复还气,“气之出入太虚者,初未尝减”,这里显然是指,物质的具体形态可以互相转化,但宇宙的物质总量是不会减少的。

在张载哲学中作为气之本体的太虚之气,王廷相又称之为“元气”。他说:

道体不可言无,生有有无。天地未判,元气混涵,清虚无间,造化之元机也,有虚即有气,虚不离气,气不离虚,无所始,无所终之妙也。不可知其所至,故曰太极;不可以为象,故曰太虚,非曰阴阳之外有极有虚也,二气感化,群象显设,天地万物所由以生也,非实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