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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
1.7.2.4 四 初心与习心
[5]。他认为,“至其理”这个“至”的主体不只是心,也是意,也是身;这个“理”不只是心身之理,家国天下及天地之理也都是“至”的目标和对象。这样,他的思想,就为学的范围来看,就与王阳明只强调格心的格物说大相径庭了。根据湛若水这个立场,他认为所谓“格物”、“造道”、“体认天理”,其具体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知行并进,学问思辨行,所以造道也,故读书、亲师友、酬应,随时随处皆求体认天理而涵养之,无非造道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