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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
1.7.1.1 一 心外无理
一 心外无理

青年时代的王守仁曾在朱熹的影响下尝试从事格物穷理的功夫,有一次他想到朱熹说过一草一木都有理,都应格过,由此逐步做到圣人,便与一个朋友,以庭前的竹子为对象,面对翠竹,冥思苦想地“格”了七天,结果不但没有穷到“理”,两人反而都因此而累倒。从此,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他:理究竟在哪里?后来他被贬到龙场,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端居默坐于静一之中,思考圣人处此将何所为,忽一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1]。史称为“龙场悟道”。龙场悟道在形式上是一种神秘体验的获得,但引导王守仁得到了一个实质的结论,这就是,理本来不是存在于外部事物,而完全地内在于我们的心中,龙场以后,他提出了心即是理和心外无理的思想。

王阳明反对朱熹的格物穷理说,首先是基于他把“理”基本上了解为道德原理。所以,当学生提出朱熹关于“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的命题与王守仁心即是理思想的差别时,他说:“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者心之本体。”[2]这表示,王守仁认为朱熹所说的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的理只是“至善”的“义”。而他认为,至善作为道德原理不可能存在于外部事物,道德法则是纯粹内在的,事物的道德秩序只是来自行动者赋予它的道德法则,如果把道德原理看成源于外部事物,这就犯了孟子所批判的“义外说”即把“义”代表的道德原则看做外在性的错误。所以,人之穷理求至善,只需在自己心上去发掘,去寻找。

《传习录》载王守仁与其弟子徐爱的对话:

爱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先生曰: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爱曰: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其间有许多道理在,恐亦不可不察。先生叹曰:此说之蔽久矣,岂一语所能悟!今姑就所问者言之,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