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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
1.4.3 第五章 程颢
第五章 程颢

程颢,字伯淳,生于北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死于北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河南伊川人。他和他的弟弟程颐并称“二程”,由于他们长期在洛阳讲学,传统称他们的学派为“洛学”。程颢年轻时举进士,后任过县主簿、县令、著作佐郎。神宗时王安石变法,程颢任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后改签书镇宁军节度判官、太常丞、知扶沟、监汝州酒税等职。元丰末哲宗即位,召为宗正寺丞,未行,以疾终,死后葬于伊川,时潞园公太师文彦博题其墓表,称“明道先生”,后来学者皆尊为“明道先生”。

程颢和程颐是“道学”(即理学)的创始人,他们认为他们的学说把孟子以后中断了一千四百年之久的儒学道统真正承接起来了。他们以“理”为最高哲学范畴,强调道德原则对个人和社会的意义,注重内心生活和精神修养,形成了一个代表新的风气的学派。传统把两宋正统理学看做由四个学派代表的,即二程的老师周敦颐(濂)、二程(洛)、与二程相互影响的张载(关)和继承二程学说的朱熹(闽),可见二程的思想可以说代表了两宋理学的主流。

程颢死后,程颐为他作的《行状》中说:“先生为学,自十五六时,闻汝南周茂叔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1]与张载一样,程颢所走的这一条“泛滥出入”而后“归本六经”的道路也是宋明时期许多理学家思想发展的常规道路。

程颢青年时代就学于周敦颐,周敦颐“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