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史学的发展及其重大成就
隋唐以前的史书,多是私家著作。到了唐朝,官修史书成为定制。唐太宗时,别置史馆于禁中,专门编国史,由宰相监修。馆内设修撰、直馆,从事具体编写工作。这种措施表明我国古代史书编纂工作到唐代发生了重大变化,反映中央集权的统治越来越强。
由于加强了史书的编纂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很大。贞观年间完成了《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等。李延寿还奉命独自删补南北朝到隋的八代史书,写成了《南史》、《北史》。现存的二十四史之中,唐朝修了八部,记载了西晋至唐初400年间中国社会的历史,这是很大的贡献。
唐朝编纂的史书,除了沿袭前代的编年纪传体而外,又出现了会典、会要的新体裁,如唐玄宗时的《唐六典》和德宗时的《通典》等。《唐六典》是以官制为纲,把当时的各种令式,加以概括,分别系在有关官员的职掌下面。其中保存了大量唐前期的田制、户籍、赋役、考选、礼、乐、军防、驿传、刑法、营缮、水利等制度和法令的重要资料。德宗时杜佑编纂的《通典》共200卷,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共九门,每门又分为若干子目,上起夏商,下迄天宝,凡是政治经济制度等都详其本末,并参以前代和当时人的重要议论。这部专著,为研究中国历代典章制度提供了比较系统完整的资料,也为后代分门别类记载各朝的典章制度开创了先例。
当时史学上最重要的创作,就是刘知几的《史通》。刘知几(661—721),字子玄,江苏彭城(徐州市)人。他祖父是个史官,他父亲曾任唐高宗的侍御史。刘知几的家庭环境使他对史学产生浓厚的兴趣,17岁时基本上读完了唐朝以前的主要史书。20岁中进士,被唐政府任命为获嘉县主簿。他利用任职以后的有利条件,继续研究史学。
刘知几不仅研究历史,而且关心政治。天授二年至天册万岁元年之间(691—695),他曾三次建议皇帝选贤任能,裁汰冗员,精简机构,严惩贪污分子,不要把高官厚禄给缺德少才的人。他的建议虽然未被采纳,但是他的才能却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被提拔到京城任职,参加编写《三教珠英》。长安二年(702),升著作佐郎,后改任左史(皇帝议政时的六品官),并参加纂修《唐史》。第二年,又提升为凤阁舍人(中央政府的秘书),官居五品。
刘知几在修史过程中,发现大官僚集团的各种丑恶行为,他们不仅歪曲历史,还有种种“隐秘”。在编写《唐史》的时候,由于不能直笔写史而十分反感。在《史通·自叙》篇里,说明自己和顽固派的观点“凿枘相违,龃龉难入”,同时他认为:过去的史书,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讹谬甚多,必须重新修订。但他身为史官,却受种种限制,不能“见用于时,而美志不遂,郁怏孤愤,无以寄怀”。因此,从长安二年开始,刘知几就按着自己的意志编写《史通》。
当时学术界的保守派极端仇视刘知几,攻击他“躬为史臣而私自著述”,讥笑他“轻议前哲”。宰相兼史馆监修萧至忠多次批评他“论次无功”,对刘知几施加压力。兵部侍郎宗楚客公开散布说:“此人作书如是,欲置我于何地?”摆出了和刘知几势不两立的架势。刘知几并没有屈服,他顶住了顽固派的讽刺打击,毅然辞去史馆里的职务,并且给萧至忠写信,揭露史馆的黑暗。从此,他抓紧时间编写《史通》,经过9年的努力,终于在景云元年(710)完成了《史通》。
在这本书里,作者总结了唐朝以前各种史书,分析论证了这些史书的优劣,同时提出了自己修史的见解。《史通》分内外两篇,内篇的《六家》、《二体》两章是专门分析研究唐以前史书的类别和体例。所谓“六家”指的是《尚书》、《春秋》、《左传》、《国语》、《史记》、《汉书》各家,说明各家的源流兴衰和优缺点。“二体”就是编年和纪传,作者指出两种体裁各有特点,不可偏废。外篇包括《史官建置》和《历史正史》两篇,概括了过去历代政府编纂史书机构的变化,和历朝正史的写作情况。总之,内外两篇各部分,实际就是刘知几对唐以前中国史学史的概述,明确肯定某些史书的优点,指出缺点。不仅如此,而且对于史书里的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以及史书的论赞、序例、断限等,也备加论列。一面评论古人,同时也提出作者自己的见解。刘知几认为修史者必须有史才、史学、史识,三者缺一不可。在中国文化史上,《史通》是一部划时代的史学理论著作,《史通》的伟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作者坚持朴素唯物主义,反对在史书里宣扬神学迷信思想。作者引用史书中大量关于灾变怪异的记载,证明“天人感应”现象是根本不存在的。刘知几指出,所谓“祥瑞符命”“天意惩罚”等,除了少数是自然现象的偶合以外,绝大多数都是伪造的。他质问说:“且叙一灾,推一怪,董(仲舒)京(房)之说,前后相反;向(刘向)歆(刘歆)之解,父子不同”。“差之千里,何其阔哉?”可见所谓鬼神天命,都是一些“前事已往,后来追征,课彼虚说,成此游词”,都是经不起推敲的东西。刘知几举例说:“同样是冬天无雪,发生在战国被说成是惩罚天子的软弱,而发生在汉朝又说成是警告汉武帝的征伐,这难道不是信口雌黄吗?”他认为,灾变怪异完全是自然现象,和人事毫无关系。历史上大事的成败主要在于人事,并不决定于符命鬼神。刘知几举例说:“当周武王准备伐纣时,他占卜吉凶的结果是‘龟焦蓍析’,这是神灵不许他出征,但武王东征以后,却取得胜利。有人传说鹏鸟入室,会给人带来不幸。汉朝贾谊在长沙的时候,忽然有鹏鸟飞进他寝室,但是第二年贾谊却被皇帝召到京城,受到重用。”作者明确指出:“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刘知几认为,秦朝的灭亡,是由于胡亥的无道,汉朝的兴起,是因为刘邦有智慧,根本不是什么天意决定的。否则把一切归之于天命,既不能证明历史的发展,也不会给人们以有益的历史教训。因此,刘知几坚决主张写史书时应彻底清除神学迷信思想。
吴道子《天王送子图》
其次,刘知几主张写历史应当直笔。《直书篇》、《曲笔篇》从正反两方面详细论述这一点。什么是直笔呢?他说:“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这就是说,凡是有关善恶褒贬之事,不管是谁做的,都应当据实直书。作史者怎样才算做到了直笔?刘知几提出四点要求:即不畏强暴,分清邪正是非,鉴别史料真伪,不为浮词妄饰。刘知几非常重视直笔,他以直笔为标准评价古今史学家,凡是合乎这个标准的,他热情赞扬;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他严厉批判,从而发扬了史学优秀传统,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他评论的范围很广,认为孔子笔下的《春秋》虽然“别是非,申黜陟”,但仍有虚美之处,未能做到标准的直笔。对于唐初编修的几部史书,刘知几也毫无例外加以评论。他说:“皇家修五代史(梁、陈、北齐、北周、隋),馆中坠稿仍存,皆因彼旧事,定为新史。”“或以实为虚,以非为是”,以致“玉石同尽,真伪难寻”。他批评《周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烦”,“遂使周代一代之史多非实录”。他把史家的曲笔痛斥为“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坏传统呢?他认为是由于史书作者畏惧权贵苟且取荣所致。
第三,刘知几反对复古主义,宣扬历史进化论。他认为把三皇五帝时代美化成理想时代,从春秋以来成为传统的说教,实际是没有根据的。刘知几在《疑古篇》里,根据大量史料论证尧舜相授,不是禅让,而是篡夺;并不是舜让位给禹,而是禹把舜给放逐了;不是人民不拥护启,而是启杀了益。成汤之代夏,武王之代商,都是统治者之间争权夺利。刘知几的观点是对复古主义的有力批判。在刘知几看来,远古的生活很简陋,不是今不如古,而是古不如今。
第四,反对掩盖统治阶级的丑恶面貌,主张实事求是的揭露统治阶级的本质。刘知几从夏商一直追索到唐朝,求得一条通例,即历代统治者都是争权夺利的人物,然而真实的历史却被史家粉饰,把某些创业帝王美化成至德的圣君。他用很多事例揭露史书的虚伪。刘知几在《疑古篇》里说明,不仅汉唐统治者经常处于内讧之中,而且三代所谓圣王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也都是互相争权夺势的能手。
刘知几的上述看法,既揭示了历史的真相,也是他的进步历史观的表现。在1200年前,无疑是具有很大进步意义的。
但是,作为封建社会的史学家,刘知几的思想必然带有阶级的和时代的局限性。
首先,刘知几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研究和评论史学著作的,他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反对农民起义。当他谈到农民起义领袖的时候,往往加以诬蔑,如说“陈胜起自群盗”,“寇贼则黄巾、赤眉”。对于帝王将相则盲目崇拜,如说“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刘知几认为史书的内容应包括的“五志”(达道义、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勋、表贤能)和“三科”(叙沿革、明罪恶、旌怪异),也就是为封建政治服务。
其次,刘知几虽然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批判了天命鬼神的谬论,但他的历史观,仍然陷于唯心主义。他虽然强调历史发展在于人事,但这个“人事”指的不是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而是有才华的帝王将相的英雄行为。
第三,刘知几强调编写历史应用“直笔”,这虽然是正确的见解,但他把“直笔”归结为“务在审实”。刘知几离开阶级观点而抽象地强调一般的“公正”,这在实质上是一种客观主义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