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历史大讲堂:隋唐史话
1.6.1 一、安史之乱的原因
一、安史之乱的原因

开元末年,玄宗“在位久,渐肆奢欲,怠于政事”,最突出的表现是不愿纳谏,不听忠言。开元二十四年(736)十月,玄宗想从洛阳回长安,宰相张九龄、裴耀卿,因秋收未毕,建议改期。这个建议是对的。但李林甫等二相却逢迎玄宗说:“长安、洛阳不过是陛下的东西宫罢了,随时可以往来行幸,何须选择时日?即使妨碍了农民收获,只要免去他们的租税就可以了。”认为可以即日西行,玄宗很高兴,就听从了(《通鉴》卷二百一十四)。就在这年十二月,玄宗又听信李林甫的谗言,罢免了张九龄、裴耀卿,让李林甫当了宰相。这是唐朝政治衰败的标志。张九龄以忠直闻名,他被罢免以后,大臣们“皆容身保位,无复直言”。司马光说:“林甫媚事左右,迎合上意,以固其宠;杜绝言路,掩蔽聪明,以成其奸;妒贤嫉能,排抑胜己,以保其位;屡起大狱,诛逐贵臣,以张其势。自皇太子以下,畏之侧足”(《通鉴》卷二百一十六)。他陷害功勋卓著的名将王忠嗣,杀戮揭发他的赵奉章,重信佞臣酷吏杨慎矜、王alt、吉温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把朝廷弄得乌烟瘴气。到天宝十一载(752),李林甫执政19年,是造成唐朝腐败政局的重要因素。

alt

张萱《虢国夫人游春图》局部

李林甫死后,杨贵妃的堂兄杨国忠当了宰相。杨国忠是纨袴无赖之子,和李林甫相似,也善于“迎合上意”,又善于搜刮民财,充实国库,因此取得玄宗信任。他执政以后,一身兼40余职,任意处理事务,表示自己精明强干。对于正直有才能的人,百般诬陷。天宝十三载(754),他“恶京兆尹李岘不附己,以灾沴归咎于岘,九月,贬长沙太守。”国忠广收贿赂,积缣多至3000万匹。这样的人执掌国政,更加速了祸乱的爆发。

政治腐败的另一表现是宦官干政。开元末年,宦官高力士不仅在宫中侍卫,而且外间进奏文表,须先经他审阅,小事他就直接处理。大臣宇文融、李林甫、安禄山、高仙芝、安思顺等人取得将相高位,都是走高力士的私门。宦官成为玄宗权力的化身,太子呼高力士为二兄,诸王公主呼为阿翁,驸马呼为阿爷。高力士资产殷富,京城内外邸第田园,几乎一半为宦官所有。宦官干政加重了政治腐败和混乱。

在封建政治日益黑暗的情况下,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更加悲惨。天宝年间,租税十分繁重,贪官污吏肆意搜刮。“诸州送物,作巧生端,苟副于斤两,遂则加其丈尺,有至五尺为丈者”(《通典》卷六《赋税典》下)。王alt就是有名的搜刮能手。他任户口色役使期间,“以有籍无人者皆为避课,按籍戍边六岁之外,悉征其租庸,有并征三十年者,民无所诉”(《通鉴》卷二百一十五)。

alt

大理三塔

另一方面,天宝年间,唐军接连打败仗。安禄山败于契丹,高仙芝失利于怛尼斯,尤其是鲜于仲通和李宓两次败于南诏。天宝十载(751)“制大募两京及河南、北兵以击南诏,人闻云南多瘴疠,未战士卒死者十八九,莫有应募。杨国忠遣御史分道捕人,连枷送诣军所。旧制,百姓有勋者免征役。时调兵既多,国忠奏先取高勋。于是行者愁怨,父母妻子送之,所在哭声震野”(《通鉴》卷二百一十六)!由此可见,天宝年间的阶级矛盾已相当尖锐,一面是荒淫奢侈,挥金如土,另一方面是妻离子散,饥寒交迫。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正是当时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深刻写照。

由于阶级矛盾的深刻化,统治集团的腐败,国力的虚耗,从而给安禄山起兵叛乱以可乘之机,这是安史之乱产生的基本原因。

其次,安史之乱是地方节度使反对唐朝中央政府的叛乱,而节度使这种封建地方割据势力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因素。开元后期,府兵制破坏,边将权势逐渐强大。在府兵制下,卫士轮番服役,将不得专兵。实施募兵制以后,当兵成为长期职业,他们和将领之间容易形成私人隶属关系,从而使军队逐渐变成个人武装。另一方面,府兵制破坏以后,边镇兵力扩大,首都周围军队减缩,唐初内重外轻之局转变成外重内轻,地方节镇势力强大。

至于天宝年间“蕃将”权势的扩大,主要是李林甫造成的。早在唐朝初期,边帅皆用忠厚名臣,不久任,不遥领,不兼统,功名著者往往入为宰相。如李靖、李勣、刘仁轨、娄师德等。开元前期,薛讷、郭元振、张嘉贞、王晙、张说、萧嵩等,也由边帅入相。而“蕃将”,虽然忠勇双全(如阿史那社尔、契宓何力),也不能“专大将之任”。“蕃将”远征时,“皆以大臣为使以制之。”如阿史那社尔讨高昌,以侯君集为元帅;契宓何力讨高丽,李勣为元帅。朝廷这样做,不仅使边将不能久掌兵权,而且适当的约束“蕃将”,对于防止军阀割据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李林甫掌权以后,“欲杜边帅入相之路,以胡人不知书,乃奏言:‘文臣为将,怯当矢石,不若用寒畯胡人。胡人则勇决习战,寒族则孤立无党。陛下诚以恩洽其心,彼必能为朝廷尽死。’上悦其言,始用安禄山。至是,诸道节度皆用胡人,精兵咸戍北边,天下之势偏重,卒使禄山倾覆天下,皆用李林甫专宠固位之谋也”(《通鉴》卷二百一十六)。

第三,在北边边区还存在着民族矛盾。从隋朝至唐初,有不少突厥人迁到幽州以北,在辽西又有不少奚和契丹人。他们仍保留着自己民族的风俗习惯,他们生活上仍然是“击球饮酒,马射走兔,语言习尚,无非攻守战斗之事”(《樊川集》卷九)。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营州都督赵文翙,虐待当地少数民族,“契丹饥不赈给,视酋长如奴仆”。当时契丹松谟都督李尽忠、孙万荣举兵反,攻陷营州等十二州,杀了赵文翙,河北震动。这是营州民族矛盾的一次爆发。天宝以来,安禄山等对少数民族实行欺骗和高压政策,民族矛盾仍然相当尖锐。在天宝十四载以前,安禄山煽动并利用这种民族矛盾。据唐人姚汝能的《安禄山事迹》中记载:“禄山专制河朔以来七年余,蕴盖奸谋,潜行恩惠,东至靺鞨,北及匈奴,其中契丹委任尤重。……前节度使招怀夷狄,皆重译告谕,夷聂之意,因而往往不传。禄山悉解九夷之语,躬自抚慰,曲宣威惠,夷人朝为俘囚,暮为战士,莫不乐输死节。”在起兵前,安禄山在契丹杂胡中选出八千精锐,号称“曳落河”,作为叛乱主力。天宝十三载,他为了收买人心,提拔奚、契丹、九姓、同罗等族升将军者500人,中郎将2000余人。第二年,又以“蕃将”32人代替汉将。这样一来,安禄山叛军的骨干基本上是“蕃将”。不仅如此,而且安史之乱爆发后,叛军残酷屠杀汉人,唐军也进行报复。如张巡曾俘四百余人,对“胡兵”则“悉斩之”,对汉人则“散令归业”(《通鉴》卷二百一七)。可见安禄山叛乱不仅利用民族矛盾,而且激化了民族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