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之治”第一
从贞观元年(627)到二十三年(649),是唐太宗统治时期。史家称这一段时期的统治为“贞观之治”。
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在封建社会闪烁着特异的光彩。它的出现,和唐太宗肯于兼听纳谏有密切关系。翻开唐史,可以看到很多犯颜直谏、面折廷诤的事。上自宰相御史,下至县令小吏,文臣武将,旧部新官,甚至宫廷侍女,都有人敢于上疏直谏。
唐太宗的注意纳谏,和当时的历史条件以及太宗的个人经历有密切关系。隋末农民起义,地域之广,规模之大,都超过前代,显示了极大的威力。唐太宗亲眼看到隋朝的灭亡。他总结隋亡的原因是因为炀帝荒淫无度,违背君道,而“臣下钳口”,皇帝“不闻其过”,更不能及时改过。炀帝不是没有才能的,但他“恃其俊才,骄矜自用”,最终,不免灭亡。这些教训,使他铭刻于心。他认为人君即令是“圣哲”的,也应当“虚己以受人”。这样才能“智者献其谋,勇者竭其力”。因此他特别重视“纳谏”,其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几件事。
贞观二年(628),中书舍人〔5〕李百药说:“以前虽然释放过宫女,但宫中无用的宫女仍然很多。宫里阴气太盛,也会招致天灾。”唐太宗接受了李百药的建议,下令释放宫女,前后放出3000多人。
武德九年(626),太宗派使臣征兵,封德彝建议:中男虽未满18岁,身强力壮的也可当兵。唐太宗批准了他的建议,已经写好了诏令。但是魏征坚持认为不能这样做。唐太宗很生气,对他大加指责。魏征回答说:“竭泽而渔,暂时虽然有鱼吃,但是,一次把大小鱼都捞尽了,以后就无鱼可捕。同样道理,假若毁林打猎,虽然暂时可得来不少野兽,但是将来就永远打不到野兽了。如果叫全国的中男都去当兵,那么租调徭役由什么人负担呢?况且兵不在多,全在统帅得当,何必拿幼小的人凑数呢?”唐太宗一想,魏征说得很有道理,便接受了他的意见,撤销关于中男当兵的诏令。
贞观四年(630),唐太宗打算到洛阳巡游,于是下令修洛阳乾元殿。给事中张玄素上书反对,他说:因巡游东都,先修宫室,这不是当前的急务。当年平定王世充时,凡隋朝宏大奢侈的宫殿都拆毁了,取得了人民的拥护。现在还不到十年,又建豪华的宫殿,为什么以前的坏事,又去学他呢?关中是全国的要地,应千方百计设法使其保持稳定。目前民生凋敝,陛下这样做,就是走隋炀帝的老路,那弊害,恐怕比隋炀帝时还甚呢。
唐太宗回答说:“你说我不如隋炀帝,比夏桀、商纣怎样呢?”张玄素说:“如果这项工程不停,将来的命运和商纣同样可悲。”唐太宗接受了张玄素的建议,说:“这是我考虑的不周。既然如此,就停建吧。”
有一次,唐太宗到九成宫,随行的宫女住在围川县的官舍里。不久,宰相李靖和王珪也来了。当地的有关官吏把宫女迁到别处,把官舍让给李靖住。唐太宗知道这件事很生气说:“为什么轻视我的宫人?难道这些人在此作威作福吗?”准备下令惩罚这个县令。魏征说:“李靖、王珪都是朝廷大臣,而宫人不过是后宫服役的奴仆。朝廷大臣到地方上巡视,县令要向他们请示公事;大臣回朝以后,陛下也要向大臣询问民间疾苦。官舍应作为接待朝廷官员之处,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宫人,他们除了办理生活小事以外,根本不接待来访的客人。如果因此惩罚县令,将会引起天下人批评。”唐太宗听了魏征的话,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就不再查办县令了。
唐太宗纳谏的事例很多。他不仅能纳谏,并且主动采取措施引导大臣评论朝政,提出改进意见。例如:太宗登基不久,上朝的态度十分严肃,弄得大臣们战战兢兢,很长时间没有人敢发表意见。唐太宗发现这个问题以后,主动改变作风,自己有意识找大臣交谈,摆出一副和颜悦色的面孔,以减少大臣的畏惧情绪。对敢于批评朝政的大臣,给予赏赐。有一次,唐太宗准备把元律师判处死刑,当时孙伏伽不以为然,批评太宗说:“元律师没犯重罪,陛下判刑过严,实际这是滥加酷刑。”他接受了孙伏伽的批评,并且把价值一百万的兰陵公主园赏给他,有人议论说:“赏赐得过分优厚了。”唐太宗说:“我从登基以来,大臣没有敢批评朝政的,这次厚赏孙伏伽,就是为了鼓励大家关心朝政多提意见。”
其次,唐太宗为了给大臣创造批评朝政的条件,建立了一种新制度,即允许谏官史官参加政事堂会议。实行这种制度以后,谏官能及时了解朝政内幕,宰相不敢谎报政绩。军国大政如果有错误,谏官有权当面指责。同时,史官参加政事堂会议,可以及时了解皇帝和宰相的言行,然后根据第一手材料编写起居注,对于封建统治者是一种监督。
魏 征
另一方面,唐太宗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叫臣下把意见反映出来。一是令文臣武将写书面材料;二是太宗自己先提出具体问题,主动听取大臣的意见;三是组织大臣进行辩论,择善而从。例如,贞观九年(631),太宗令文武大臣写书面材料评论朝政。当时有个叫马周的人,在中郎将常何家做客。常何本人目不识丁,于是请马周代笔,写出20条建议。唐太宗看了常何送来的书面意见,表示非常满意,并且嘉奖了他。常何面红耳赤地说:“臣下不会写字,这些意见是我的客人马周代笔的。”太宗立即召见马周,和他谈了一席话以后,提拔他任监察御史,后来还当了宰相。
兼听纳谏以外,唐太宗还注意任用贤才。唐太宗认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贞观政要》卷七《崇儒学》)。他经常和大臣们讨论用人问题。他曾对魏征说:“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魏征也说过:“天下未定则专取其才,不考其行;丧乱既平,则非才行兼备不可用也”(《通鉴》卷一百九十四)。这也就是唐太宗用人的标准。他从执政以来,就千方百计搜罗人才。他听说景州录事参军〔6〕张玄素有才,便亲自召见,问以治国之道,玄素对答如流,太宗点头称赞,提拔他当了侍御史。
另一方面,太宗注意从官员的实际表现中考察发掘人才。例如,贞观八年,太宗修洛阳宫,当时中牟县丞皇甫德参上疏犯颜直谏,太宗认为此人忠直可嘉,立即提拔为监察御史(中央管监察各级官员的下级官职)。贞观十四年(640)冬十月,唐太宗到东都附近狩猎,县丞刘仁轨不以为然,他说:“今秋大稔,民收获十才一二,使之供承猎事,治道葺桥,动费一二万功,实妨农事。”太宗听了很受感动,立即停止打猎,并提升刘仁轨为新安县令。贞观二十年(646),当时缺少一名刑部侍郎,太宗先叫宰相提出人选,有几个人被推荐上来,太宗审查后都不满意。后来他想到李道裕合适,因为这个人有见识,能坚持原则,并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过去处分张亮时,他曾坚决反对朝廷的判决,认为“(张亮)反形未具,罪不当死。”唐太宗因此提拔李道裕为刑部侍郎〔7〕。
唐太宗用人的另一个特点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他以“四海为家”,从各方面网罗贤才。魏征跟从过李密和窦建德,以后又充当李建成的谋士,曾策划消灭秦王。玄武门政变以后,唐太宗却毅然任用他为谏议大夫,以后又提升为尚书右丞。李建成的其他部下如王珪、薛万彻及一些农民起义领袖,如李勣、程知节(咬金)、秦琼等,也都被太宗任用,并取得高官显职。
对待少数民族里的人才,太宗也委以要职,如史大奈、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契苾何力等,都当了将军。
唐太宗不仅重视京官,而且重视外职。他认为都督刺史是亲民之官,“实理乱所系,尤须得人”(《贞观政要》卷三《论择官》)。他把全国各州刺史的姓名都写在屏风上,随时记下他们的善恶事迹,以备赏罚。贞观八年(630),还派遣李靖等13人为黜陟大使,到全国各地巡查,对有功的官员予以升迁,对贪污失职的官员加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