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库全书》编纂之过
在《四库全书》的编纂全程中,一直伴随着复查、校订、改错、撤出和禁毁。据黄爱平教授统计,在19年的禁书过程中,共禁毁书籍3100多种,15.1万部,销毁书版8万块以上,数量不可谓不大。乾隆帝趁编纂《四库全书》的机会,对全国书籍作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查禁、销毁和删改了许多所谓“悖逆”和“违碍”书籍。就在开设四库馆征求天下遗书的第二年,即乾隆三十九年(1774),即下谕旨说:“明季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邦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断不宜置之不办。此等笔墨妄议之事,大率江浙两者居多,其江西闽粤湖广亦或不免,岂可不细加查核。”〔7〕
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一月,清廷拟定的查办违禁书籍条款九则正式颁布,将查缴禁书的时限由晚明提前到宋元。此后,官府派人各处查访,对各类书籍进行甄别,将查交的禁书送往北京;四库全书馆同时从采进本中查寻禁书。这两方面的书籍都送到军机处,然后由翰林院详细审查,将“悖谬”之处写成黄签,贴在书眉上,由乾隆帝过目批准后,将书籍烧毁。孙殿起《清代禁书知见录自序》说:乾隆时被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1997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四库禁毁书丛刊》,经过整理补救出版的有1500余种,只及当初禁毁的一半。
查禁图书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如戏曲欣赏方面,清代对剧本进行检查。乾隆四十五年(1780)下令删改抽撤剧本,认为剧本中“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至南宋与金朝关涉词曲,外间剧本,往往有扮演过当,以致失实者;流传久远,无识之徒,或至转以剧本为真,殊有关系,亦当一体饬查。”〔8〕看来对剧本的检查,主要出于民族关系,即把汉人斥责女真、满族的地方加以修改,以免民人对清朝正统地位产生怀疑。修改戏曲剧本在扬州设局进行,由两淮巡盐御史伊龄阿负责。〔9〕
事实上,配合修书而查禁图书兴起文字狱的做法,还涉及民间的族谱编修,出现删去家谱僭妄字句的查禁行动。江慰祖在为乾隆四十五年(1880)江南金等修《洛阳江氏分修族谱》跋谱中说:“岁己亥,奉上宪檄谕,凡一切家谱,恐有僭妄字句,悉加删改。”江南金序还说:“今我皇上厘正文体,而于世族一书,尤加详慎,迩者大方伯檄下,凡措绅士庶族系,必由长吏考定,其有叙法舛错,字句僭妄者,饬令亟加改正,而一时大家巨族,以及单姓寒门,莫不家喻户晓,举行恐后。”〔10〕可见此次查谱活动主要是改正僭妄字句,最后由地方官加以考定,是“皇上厘正文体”的一部分。这在当时是推行全国的行动,所以彭元瑞《揭溪李氏重修族谱序》说:“我皇上握三重之要道,集四库之大成,文教广被,亘古未有。复命封疆大吏,饬民间谱牒不得夸张扬诩。”〔11〕可见查稽活动是随着《四库全书》的纂修而实行的。
乾隆四十四年还有一个与族谱有关的重要案件:生员韦振玉家谱用“世表”字样,属于违禁行为,为什么呢?南开大学图书馆所藏同治修《辋川里姚氏宗谱》卷三《谱例》说:“谱学之废久矣,自明以来,士大夫略不讨论体例,率尔操觚,徒为通人齿冷,此犹法所不禁者耳。若夫世表名目,家谱中往往有之,殊不知太史公三代世表乃史例,非谱例也。”可知世表是属于史例,是朝廷正史所用,民间不能僭用。也就是说族谱不得仿国史。这样明代以来族谱比拟正史的做法,在乾隆时代被禁止。这一禁令对民间族谱的修撰有一定的影响,如前揭同治修《辋川里姚氏宗谱》时,“禀欧苏体例,不敢冒越纰缪,以兹罪戾,谨避表字,以世系谱别之”。类似的记载还有一些,族谱多把“世表”改为“世谱”。此外,庶民族谱亦不得用“传赞”。《皖桐璩氏族谱·凡例》:“新例,庶民之家不得滥用传赞,如果节孝实行确实可据,即于本名后略表可也。其旧谱原载者节删之,更名行略。”〔12〕此举同易表为谱一样,旨在反对族谱使用史例,意在维护皇权的尊严,实为文化专制主义的表现。
在此次朝廷要求检查族谱的影响下,乾隆四十五年九月国泰奏:沂水县刘郯等所修宗谱凡例中有“卓尔源本·衍汉维新”等字样,国泰认为刘谱“殊属狂悖”。乾隆帝对此指出:“刘德麟等修葺宗谱,于凡例内远引汉裔,妄自夸耀,甚属不合。凡汉人积习相沿,每有此等陋见,其实可鄙。如搜查该犯家中,果实有别项不法形迹,自应从重处理,以昭炯戒。若止于支谱内妄相援引,以为宗族荣宠,亦不过照例拟以不应重律,将所有板片及印存家谱尽行销毁,已足示惩。”〔13〕
在乾隆朝大兴文字狱之时,各地因修地方志而受到政治迫害的事件也屡有发生。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余腾蛟被控修县志载讥讪诗词案,乾隆四十六年(1781)叶廷推纂修海澄县志获罪案,乾隆四十七年(1782)高志清沧浪乡志案。另外,纂修《四库全书》时还有许多志书被禁毁,军机处奏准全毁或抽毁的志书多达数十部。由于文网严密,文字狱频繁发生,使得修志人员束手束脚,对当代史实多采取回避态度。如有的志书只修到清朝以前。个别地区方志长期失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