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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十二讲
1.10.4 四、游民社会问题

四、游民社会问题

清代由于人口迅速增加,很多人没有土地,成为没有固定职业的人,靠临时性工作维生,这就是游民。游民在许多地方都很突出,如江南地区,但由于当地商品经济发达,可以提供多种工作以养活游民群体,游民尚不致危害当地社会秩序。而在四川地区则不然,由于大量移民造成的游民问题,产生了特殊的社会群体——啯噜,并成为困扰当地的严重社会问题。这里,我们以啯噜为例,来探讨清代人口与社会问题的关系。〔8〕

啯噜系四川土语,正确发音为gūlū,而不是gōlū。关于啯噜的含义,据乾隆帝说:“川省呼匪徒为啯噜子,语涉詈骂。”清政府也常把“啯噜”称为“啯匪”。乾隆四十六年湖广总督舒常、湖北巡抚郑大进上奏说:“伏查啯匪一类,川省人呼之为啯噜子,即各处所谓光棍、泥腿之类,或肆强抢,或行狗偷。”所谓“光棍”,在清朝官方法律词语中,特指“无赖之徒”、“地痞流氓”而言。乾隆君臣的上述解释,可作为参考。

《清实录》中出现啯噜的记载最早是乾隆四年,另外《金川纪略》在记载乾隆九年事情时指出“十数年”前即约在雍正中后期就出现啯噜了。乾隆八年十月四川巡抚纪山上奏:“川省数年来,有湖广、江西、陕西、广东等省外来无业之人,学习拳棒,并能符水架刑,勾引本省不肖奸棍,三五成群,身佩凶刀,肆行乡镇,号曰啯噜子。”这种被称为啯噜子的能符水架刑的外来无业之人,早在雍正十二年四川巡抚鄂昌的上奏中已经出现,他说:四川“惟是五方杂处之众,顽良不一,如滇黔陕粤等省人民,安分守法者居多,独楚民性本狡黠,习更刁健,捏词兴诈,作奸犯科,无所不为,是以比年以来,命盗案件十倍于昔。更有一种无赖,自称巫仙,专事念咒书符,妖言惑众,尤可恶者,素习符水,惯于避刑。诱人犯法,则顶名到官;助人为恶,则顶名受拷。任凭打夹,毫不为意,以致奸淫邪盗之事,接踵而生,殊堪痛恨。”可见纪山所说的啯噜一类人在雍正十二年已出现,只是鄂昌折内没有“啯噜”这样的名称罢了。看来啯噜出现于雍正年间大致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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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妃行乐图

不过,啯噜在四川普遍化并成为社会问题,当是乾隆初年的事情,这是因为目前还未发现雍正朝直接记载啯噜的资料。上引乾隆八年十月纪山所说啯噜是“数年来”的情形。乾隆九年十一月御史柴潮生奏:“年近以来,四方流民多入川觅食,始则力田就佃,无异土居,后则累百盈千,浸成游手。其中有等桀强悍者,俨然为流辈帅,土语号为啯噜。”这些资料反映的也是“近年以来”的情形,可见乾隆初年啯噜日渐兴盛。

从上引四川巡抚纪山说啯噜是“湖广、江西、陕西、广东等外来无业之人”,“勾引本省不肖奸棍”产生,御史柴潮生说啯噜由“四方流民多入川觅食”形成游民所致,以及从乾隆十年署四川提督李质粹奏:“川省五方杂处,奸良莫辨,外来流匪及本地无业流民,凌虐良善,名曰啯噜”来看,啯噜在四川兴盛并普遍化,主要是外来汉族流民、游民造成的。

四川在明末清初由于战乱人口锐减,康雍时期官方和民间不断向四川移民,使四川成为移民社会。大量的移民客居他乡,在生活尚无着落的情况下,最易犯罪,产生社会问题。雍正十二年四川巡抚鄂昌曾说四川的外来移民,导致“命盗案件,十倍于昔”,其中湖北的楚民犯罪最多。实际上这种情况在康熙二十年已经出现,当时“宝庆、武冈、沔阳等处人民,或以罪逃,或以欠粮惧比,托名开荒携家入蜀者,不下数十万。其间果以开垦为业固不乏人,而奸徒匪类扰害地方,则有占人已熟田地者,掘人祖宗坟墓者,纠伙为窃为盗肆虐行劫者,结党凶殴,倚强健讼;又有私立会馆,凡一家有事,率楚中群凶横行无忌,此告彼诬,挟制官府者。”可见移民是大量的,仅楚省就有不下“数十万”。在雍正时代,四川移民仍不断增加,雍正五年川陕总督岳钟琪奏称,湖广、江西、广东、广西等省之民,逃荒入川,不下数万户。乾隆元年二月,四川布政使窦启瑛奏报:“向之川土荒芜者今皆已垦辟,向之川民凋瘵者今皆已生聚。”待垦荒地所剩无几,而流民入川一直未断,所以在乾隆初年形成了严重的啯噜问题。

上面是乾隆十年前啯噜的状况,乾隆十年以后啯噜活动更加频繁,势力不断壮大,形成严重的啯噜问题,终于酿成乾隆四十六年一场大案。当时胡范年、严石保先于三月内在垫江、大竹二县地方各自纠伙,潜行抢夺,闻拿逃往合州,约有三十余人,被合州兵役拿获五人。合州界连太平等处,中有雪泡山,有啯噜百余人陆续由雪泡山闻拿逃出,复于梁山、垫江抢夺伤人。当将首伙胡范年、严石保等先后被拿获,共计51名,同伙刘胡子、廖猪贩子、朱大汉等纠伙潜逃。此外,同年三月间张老大、金小二、罗和尚等多人在太平县伙抢过客银钱,转抵云阳、万县伙抢集场,闰五月间,张老大欲往贵州。同年三月半赵子明等在梁山抢劫,五月半到太平县遇赵子陇等20多人继续抢劫。以上三伙同其他啯噜团伙百余人,在四川清军的追击下,欲经湖北进入贵州,因四川太平县移拿啯噜,湖北施南副将陈大恩会同湖北利川县前往查拿,至利川县与四川石柱厅交界处的鱼筌口场,正值啯噜蔡友应等104人及附和之刘胡子等8人由川至此,于是湖北清军活捉蔡友应,打伤多人,余众逃散,复回四川。据蔡友应供述,他不认识刘胡子、金小二、罗和尚,可见这伙啯噜是几股平日无联系的啯噜的集合,因四川清军捉拿,混合在一起。在搜拿这支啯噜的过程中,清朝还破获了几起其他啯噜团队。此案引起很大震动。

道光朝啯噜愈演愈烈。道光九年张鹏翂说:“其结党数十或数百人,……小则拒捕抗官,大则揭秆谋逆,甚或棋布要害,公然为犄角之势。”道光以降,清代各种社会矛盾激化,游民大量增加,吏治败坏,啯噜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咸丰元年据给事中焦友麟奏,近来四川之啯匪、河南之捻匪、湖南之斋匪、湖北之痞匪,以及山东兖、沂、曹,安徽庐、凤、颍地方,匪徒结党成群,几于所在皆有。清朝已无法对其实行有效的控制。啯噜作为一种社会势力,每当遇到大的社会事变,必然响应甚至参加其中,如咸丰十年李永和、兰朝鼎起义,在四川由嘉、眉、邛、雅掠蒲江,四乡啯匪应之。又如光绪二十八年四川义和团运动的红灯教起事,川省总督岑春煊说:“此次匪徒虽以邪拳为名,其实即系向来会匪、啯匪、土匪之类假名煽惑,川省会匪、啯匪所在皆有。”终清之世,啯噜的活动一直未断。

如何判断啯噜的性质呢?

先看啯噜的社会成分。我们知道,啯噜兴起的原因主要是游民所致,所谓游民,指没有职业或无固定职业的人。在清代社会,一般来说,游民是脱离土地以季节性、临时性手段谋生的人。啯噜出现之后,游民一直是其基本成分。以乾隆三十八年金川木果木战役后啯噜盛行为例,主要参加者是失业夫役、逃卒和地方无赖。再如乾隆四十六年啯噜大案,清代档案保留了被获啯噜的供词,由此分析参加啯噜者的成分,主要有以下几类人:一是船上划桨的推桡工。湖北监利籍贯的彭家桂,向在四川奉节卖酒,后折本改业,在川江上推桡;湖北松滋籍人李维高,推桡至巴县;四川广安人黄世见原来开糕饼铺,因折本到重庆推桡,他们都被邀入啯噜。二是破产的小商贩。彭家桂、黄世见原来分别是卖酒和开糕饼铺的,后皆因折本改为临时性的推桡,推桡无保证,于是他们情愿当啯噜。三是盐贩。贵州婺川人李添才,到四川彭水县背盐贩卖,先被啯噜拿住,旋即逃回,后因懒去种田,复投啯噜。四川梁山人叶士朋挑盐外出,遇啯噜被逼勒入伙。四是雇工。四川涪州人李宏春,外出赶工时当了啯噜。湖南澧州人周老么,原在四川蜡烛店帮工,后至彭水县盐井做工,路遇啯噜,遂加入其中。五是乞丐。湖北东湖人傅开太,向在四川梁山讨吃,被啯噜邀入伙内。六是废僧。张和尚原是四川巴县人,幼时在重庆为僧,因酗酒被逐,后加入啯噜。七是无业者。四川巴东人朱玉到开县寻找生意,遇啯噜被拉入其中。以上七种人中,特别是“推桡寄食或沿途乞丐”最易为啯噜。乾隆四十六年啯噜大案中还有吏役充当啯噜,可算为第八类人。四川人周煌当时向皇帝报告:“甚至州县吏役,身充啯噜,如大竹县役之子,有号一只虎者。”这个一只虎就是啯噜首领胡范年。

吏役充当啯噜值得注意,清人邱仰文说:“啯噜一种,半系革捕,此县犯案,投充彼县,类与各捕声息相通,因缘为奸。”吏役充当啯噜的原因是,这一职业的社会地位不高,属于贱民,清白之人不愿充当,游民以此为谋生手段,他们与啯噜有一种天然联系,啯噜为了行动自由和保护自己,往往结纳吏役,吏役为了获利,遂与啯噜联为一气。因此,啯噜中有一些吏役参加,这样就给清政府破获啯噜带来很大困难。

“闲挞浪”和“拉把手”也是值得重视的两类人,他们是四川游民的主体。拉把手,即纤夫。长江上水大船一只,纤夫必雇七八十人,而下水船则每只多止三四十人,上水纤夫常常找不到拉纤返回的机会。逗留期间,开始花费上水时所挣钱,“渐次食完,则卖所穿衣服履物,”成为赤身的“精膊溜”,弱则为乞丐,强则入啯匪伙党。张集馨曾向道光帝报告说:“四川游民之多,在于不雇纤夫流落异乡,于是群居为匪,是以每办一啯匪大案,胁从者半属游民。”闲挞浪,是指川楚陕边界“山内各色痞徒闲游城市者,统谓之闲打浪。此辈值有军兴,则充乡勇营夫,所得银钱,随手花消,遇啯匪则相从劫掠……闲挞浪既久,便成啯匪”。总之,啯噜的成员如同四川总督文绶所说:“多系无籍恶徒及外省游民。”

啯噜的活动特点是成群结队集体行动。乾隆初年啯噜的规模较小,后期啯噜的规模变大。当时啯噜规模的全面情况,在《历史档案》1991年第2期所刊《乾隆四十六年清政府镇压啯噜史料选编(下)》中有记录,笔者制成《乾隆四十六年啯噜规模与活动情况表》,由表可知,啯噜团队中,最少8人,最多56人,20人以下三个,20~39人四个,40~56人四个。正如乾隆四十六年湖南巡抚刘墉所奏:“川省重庆、夔州二府,与湖广等省毗连,结党为匪者,每起或二三十人,或四五十人不等,每起必有头人,名为掌年儿的,带有凶器,沿途抢夺拒捕。”刘墉的奏报是真实的,反映了当时啯噜的一般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乾隆四十六年啯噜案发之初,地方大员多说啯噜向来三五成群,经过办理此案,乾隆帝才明白这不符合乾隆后期的情况,他说:“至所称三五成群,零星结伙,系属员相沿陋习,欺饰之词,不可信用。”嘉道以降啯噜规模更加壮大。嘉庆四年御史梁上国在《论川楚教匪事宜疏》中说:“川省向有啯噜一种,十百为群,以焚为事。”韩晋鼎在嘉庆十六年也说:“近来啯匪潜滋,以川北、川东为甚,自五六十人至一二百人不等,或聚或散。”道光九年张鹏翂指出,啯噜“其结党数十人或数百人”。道光十六年有人奏:“川南一带盗贼公行,啯匪百十为群。”数十人或数百人是这时啯噜的规模。

游民组成的啯噜,活动也是“游走无定”,啯噜活动的地区多是行政区划的交界之处,或省内州县交界处,或省与省之间,如川东的川楚陕交界南山、巴山老林地区就是啯噜的重要活动场所。这些地区多是群山叠嶂、树木繁茂地区,又由于远离行政中心,政府控制较弱,如遇政府捉拿,则易于逃避。

啯噜多携带刀棒等,作为抢劫和拒捕的武器。啯噜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勒索、赌博、偷窃、抢劫、奸淫、甚至杀人放火。特别是抢劫,啯噜最热衷于此。

啯噜的活动方式还有红钱、黑钱或曰红线、黑线之分。红钱的特点是团伙规模较大,明火执仗,敲诈勒索;黑钱的特点是“多以术愚人”,坑蒙拐骗,掏摸偷盗。红钱活动于“白日市廛地方”,黑钱“行踪诡秘”。所以有时啯噜便以白日和黑夜活动作为他们的分类。

其次看啯噜的组织。啯噜团伙由结盟拜会组成,各伙啯噜有自己的标志,尤以割辫者值得注意。啯噜的纪律较严,拜把之后,不许擅散,有散去者,辄追杀之。先约遇难不许散帮,遇追捕急,公议散去,始敢各自逃生,如未议而一二人先散者,众共追戮之,其党极为坚固。既入啯噜,便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处死。

啯噜有其组织结构。啯噜“向俱以年长之人为首”,也“有以强梁为首者”,都以“长年称之”,也有称“棚头”等名号的。除了以年龄作为首领条件外,以能力作为首领条件的也不少,嘉庆、道光以降,啯噜组织进一步完善。严如熠介绍这时啯噜组织的情况是:其长曰老帽,曰帽顶;其管事之人曰大武、大满。陈庆镛则说啯噜“其为首者曰帽顶,暗言其为主也,其次曰大五、小五、暗言大王、小王也。又其次曰大老么、小老么,言兄弟也,以下曰大满、小满”。啯噜的首领称老帽或帽顶,大概是仿照官员以顶戴为标志的原因,前面提到的四川人周煌说棚头就是“戴顶”,并像官员一样乘轿骑马,因此啯噜用“老帽”、“帽顶”指称其棚头。啯噜结拜盟会后,参加者以年龄大小排行,成为兄弟。结拜盟会排行、认干亲以及明确辈分,表明啯噜具有家族血缘拟制的特点。

再看啯噜的生活。抢劫、强索是啯噜的主要谋生手段,衣食有赖于斯。有的啯噜向孤村店户强索酒食,有的抢肉、米、鸡只,抢猪宰食,并夺零星食物。与抢劫相适应,啯噜居无定所,每于州县赶集之区,占住闲房。或散处岩洞孤庙,或搭草舍茅屋,随便栖止。草舍茅屋亦即窝棚之类,乾隆四十六年四川彭水县啯噜有四处窝棚居住,每棚约十余人。啯噜具有“分棚为匪”的特点。在山洞居住也较普遍,如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彭家桂行抵梁山、垫江等县小马溪地方,被黄大年邀入啯噜罗一、陈升伙内,与并不知姓名共伙41人,分作两岩洞居住。同年闰五月童臣贵被啯噜张正恒等七人胁逼背包,认头目张正恒为干父,同在岩洞住宿。啯噜数人或数十人居住在一起,过着集体生活。值得一提的是,啯噜在清道光以后逐渐演变成著名的帮会组织——哥老会。

啯噜一般是单身汉,性犯罪比较普遍,如前揭四川巡抚策楞所说,啯噜除强奸外,还“诱奸良家子弟”。啯噜的父子干亲间,也存在着不正当的性关系。

总之,从啯噜的社会成分、活动特点、组织以及生活来看,啯噜基本上是一种游民组成以劫夺谋生的异姓结拜团体。

清朝为治理啯噜而制定的条例和措施既多且详。就刑法条例而言,清朝重在惩治轮奸罪和抢夺罪。抢夺罪分在场市人烟凑集之所和在野拦抢两类。在这些犯罪中,又视聚众人数的多寡来定罪之轻重。在不同程度罪行的啯噜中,对于犯有重罪的啯噜处于死罪,重惩不贷;协从轻罪者除流放外,或解回原籍,或给予荒地开垦;对于在籍或在配所屡教不改的啯噜则加带铁杆。从清朝实践过程来看,乾隆前期清朝的政策是重惩和给予出路相结合,乾隆后期以降则专事重惩。

为了治理啯噜,清朝还对地方官的职责作了专门规定,鼓励其治理啯噜,如拿获或失察啯噜,比照拿获或失察赌博例加级或革职,连界州县不协力查拿照交界处所失盗不协力查拿例议处等。在地方政府无力镇压啯噜的情况下,清朝又利用民间团练自卫查缉。治理啯噜是清政府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活动。

综上所述,清代啯噜的活动有一个由小到大、从弱变强的发展变化过程,这种发展变化在啯噜的社会成分、规模、活动范围、组织、功能等方面都体现出来,并与清代社会的变动相适应。啯噜的发展变化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乾隆初年至第二次金川之役(乾隆三十五年底至乾隆四十一年初),是啯噜兴起的时期。这一时期,啯噜主要是入川垦荒的流民,多为三五成群从事劫窃的团伙。清朝政治比较清明,能够有效地治理啯噜。

第二个时期,从乾隆四十一年金川之役结束至乾隆末年,是啯噜的发展时期。金川之役造成四川游民大量增加,清朝疏于治理,加上政治逐渐废弛,吏治渐趋腐败,啯噜势力壮大、活动频繁起来。啯噜规模增至二三十人至五六十人不等,有了掌年儿、棚头等名目,成了简单的军事组织,清朝对啯噜的控制削弱。

第三个时期,即嘉道年间,是啯噜势力膨胀时期。这时政治黑暗,吏治腐败,社会矛盾尖锐,人口数量达到了传统社会的最高点——四亿,啯噜的发展也进入了自己的辉煌时期。啯噜的社会成分除了过剩的人口造成的游民外,又大量增加了丧失土地的破产者,啯噜十百成群,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活动范围从四川向陕西、云南、贵州迅速扩散,啯噜进一步组织化,各种名目的啯噜多起来,由匪向会变化,以至向哥老会这样遍布各地的大型会党演变。除抢劫外,啯噜还与盐枭、烟匪合一,从事经济犯罪活动,清政府已难以控制。

第四个时期,为咸同光宣四朝,是啯噜转化为会党的时期。这一时期政治与吏治极端败坏,清朝中央对地方失控,会党遍地,啯噜不断与会党融合或向其转化,甚至以会党名目出现,保持原始意义的啯噜虽然普遍,但已小型化。

自乾隆初年啯噜兴起,清政府就极为重视对其治理,然而终清之世也未能解决,主要原因在于游民问题的存在。清政府深知啯噜系外省流入四川的游民形成,如能制止流民及游民,对减轻啯噜的活动是有决定性作用的。只是因为人口膨胀压力太大,清朝无法控制而已。

乾隆二十五年,周人骥曾上“各省流寓民人,入川甚多,请设法限制”一折,乾隆帝认为:“国家承平日久,生齿繁庶,小民自量本籍生计难以自资,不得不就他处营生糊口,此乃情理之常,岂有自舍其乡里田庐而乐为流徙者。”他还认为百姓的流徙谋生与国家的想法一致,说:“今日户口日增,而各省田土不过如此,不能增益,正宜思所以流通,以养无籍贫民。”并批评道:“若如周人骥所奏,有司设法禁止,不但有拂人性,且恐转滋事端。”要求“倘有流为盗贼,如川省啯噜之类,则实力惩治,毋使养奸贻累,既不绝小民觅食之路,又可清闾阎盗贼之源,斯两得之。”

此后,四川提督岳钟琪又因“外省民人入川,往往习为匪类”,奏请设法稽核。乾隆帝令四川总督阿尔泰经理,阿尔泰覆奏禁止民人赴川一折,认为:“川省荒地,业经认垦无多,嗣后各省民人藉词赴川垦地者,不必给票,并转饬沿途关津,查无照票者,即行阻回。”乾隆帝指示:“此等贫民,转徙往来,不过以川省地广粮多,为自本口食之计,使该省果无余田可耕,难以自赡,势将不禁而自止。若该处粮价平减,力作有资,则生计所趋,又岂能概行阻绝。”否定了阿尔泰的请求。

就当时的实际情形来看,乾隆君臣的看法都有道理,只是出发点不同。乾隆中期人口压力已是无法回避的严重问题。嘉道以降,当政治黑暗、吏治腐朽、土地兼并加剧时,人口问题便同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抱合,成为首要的社会问题。以嘉庆初年爆发的川楚陕白莲教起事为例,虽然其直接原因是腐败政治,但主要参加者是三省边界一带的游民,严如熠曾说四川的这些游民“弱则为乞丐,强则入啯匪伙党……此辈既不能禁其不来,而别无良法以处之,可畏也”。

人口再生产和土地所有制双重运动产生的啯噜,既是人口问题,也是阶级问题,为清代特别是乾隆后期以降无法克服的难题。乾隆朝以后,抢米风潮迭起,会党、结社遍地,社会犯罪丛生,各种社会矛盾在人口激增的激化下尖锐起来。当政治腐败、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相结合之时,便是社会动乱到来之日。乾隆、嘉庆之际爆发的川、楚、陕等省秘密宗教大起义,其主要参加者正是流入三省边界谋生的棚民,清朝从此由盛而衰。

啯噜的特性是游民特性的体现,四川及邻省的游民主要是人口膨胀的产物,其次才是破产农民。

注释

〔1〕何炳棣著,葛剑雄译:《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638~1953)》,三联书店,2000年,第312、316页。

〔2〕骆毅:《清朝人口数字的再估算》,《经济科学》1999年第2期。

〔3〕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5年,第153~154页。

〔4〕高王凌:《清代中叶四川农村的场市和它的经济地位》,《未定稿》1982年第11期。

〔5〕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二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48页。

〔6〕此处计算的数据参考了史志宏:《清代前期耕地面积及粮食产量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

〔7〕程厚恩:《二十世纪初叶江西米谷的生产及销售》,《农业考古》1990年第1期。

〔8〕以下论述参考常建华:《清代啯噜新研》,载《清代的国家与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7~2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