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史十二讲
1.5.1 一、太后下嫁

一、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中的太后,指蒙古科尔沁人博尔济特氏,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卒于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后金天命十年(1625)博尔济特氏嫁与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称帝,封其为永宁宫庄妃。庄妃子福临即帝位后,被尊为皇太后,其孙玄烨嗣帝位,又尊其为太皇太后。因皇太极的谥号为“文皇帝”,博尔济特氏死谥“孝庄文皇后”,人们简称其为“孝庄”。

“太后下嫁”是指孝庄太后下嫁其小叔睿亲王多尔衮。这事情还得从孝庄文皇后说起。孝庄一生经历了清初太宗、世祖、圣祖三朝,她慎重处理皇权更迭,多次化险为夷,具有传奇色彩。皇太极执政时,孝庄就已多年赞助内政。皇太极病逝时,32岁的孝庄面临着诸王兄弟激烈争夺帝位的政治危机,其中最有力的争夺者是睿亲王多尔衮与肃亲王豪格。孝庄与皇太极之孝端皇后多方斡旋,遏制多尔衮谋位之想,最终由其子福临继位,是为世祖,年号顺治。身为摄政王的多尔衮亦有雄才大略,他位高权重,心存谋位念想,是福临帝位的潜在威胁者。孝庄对多尔衮采取既笼络又控制的软硬兼施谋略,抑制了多尔衮的政治野心,从而使福临稳坐皇帝宝位。顺治十八年(1661)福临病逝,其子玄烨年方八岁,孝庄又辅佐其继位,是为康熙皇帝。当时有鳌拜等四大臣辅政,鳌拜专横跋扈,打击其他辅臣,在皇帝面前居功自傲。孝庄极力保护爱孙康熙帝,教之治国安邦,康熙初年的许多重大决策都与她有密切关系。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1668年1月)孝庄病逝,享年75岁。康熙皇帝后来讲道:“忆自弱龄,早失怙恃,趋承祖母膝下三十余年,鞠养教诲,以至有成,设无祖母太皇太后,断不能致有今日成立。罔极之恩,毕生难报。”〔3〕祖孙情深,感恩之意溢于言表。孝庄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政治生涯里,为清初政治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位杰出女性,不过在汉族伦理观念之下,有关孝庄下嫁问题,成了人们的谈资。

孟森的《太后下嫁考实》开头就说:“清世虽不敢言朝廷所讳之事,然谓清世祖之太后下嫁摄政王,则无南北,无老幼,无男妇,凡爱述故老传说者,无不能言之。”可见该故事流传之广。进入民国,“太后下嫁”故事在《清朝野史大观》、《清史演义》、《清宫轶闻》等稗官野史中多有记载,更为人津津乐道。以上海新民书局1925年出版的《清宫十三朝演义》为例,作者是曾投身革命的浙江上虞人许啸天,该书旨在叙述所谓清朝宫廷内部荒淫骄奢之事,第二十四回即为《酬大勋太后下嫁 报宿恨天子重婚》,其记载大婚有如下描写:


摄政王多尔衮,端坐在金辇里,后面六百名御林军,各个掮着豹尾枪、仪刀、弓、矢,骑在马上,耀武扬威。最后面竖着一面黄龙大纛,慢慢的走进宫门去。宫里面早有一班亲王福晋,贝勒贝子夫人,内务大臣命妇,内管领命妇,都是按品大装,在内院伺候。到了吉时,皇太后穿着吉服,皇帝率领一班王公大臣,到内宫行三跪九叩首礼,跪请皇太后升辇;十六位女官,领导太后下辇,三十二名内监,负辇出宫。陪送的福晋、夫人、命妇,各各坐着彤舆,跟在后面。摄政王的金辇,在右面护行,到了王爷门口,仪仗站住;到仪门口,大小官员站住;到了正院,金辇停下。女官上去,把太后从金辇中扶出来,进西院暂息。到了合卺吉时,把太后请出来,女官跪献合卺酒,摄政王和皇太后行合卺礼,送进洞房。


这种绘声绘色的逼真描写,使不少人信以为真。

然而“太后下嫁”的传说事出有因,并非空穴来风。最关键的文献资料有两条,一是明末清初人张煌言顺治七年写有《建夷宫词》十首,从题目即可看出作者的反满立场,其中一首特别引起学者的关注,该诗说:


上寿觞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4〕


慈宁宫为孝庄太后的寝宫,诗中描写慈宁宫里张灯结彩,喜气盈盈地举行太后的婚礼,显然是指孝庄太后下嫁于多尔衮一事。

二是蒋良骐《东华录》记载,多尔衮死后,诏告其罪状中有“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5〕字句,可能暗指多尔衮迫使太后与其为婚之事。

关于“皇父”的称谓,也见于《清实录》与清朝档册、文告,甚至《朝鲜李朝实录》中亦有“皇父摄政王多尔衮”的记载。人们猜测这或许是多尔衮已为“太上”,与“太后”相对称,证明由“叔父”改称为“父”,显露出母后已经下嫁。

还有一件可疑之事,孝庄临死前对康熙皇帝说:“太宗文皇帝梓宫,安奉已久,不可为我轻动。况我心恋汝皇父及汝,不忍远去,务于孝陵近地择吉安厝,则我心无憾矣!”〔6〕孝庄遗嘱要求不与远在沈阳昭陵的丈夫皇太极合葬,于是康熙帝遵旨将孝庄灵柩暂置停于遵化清东陵,雍正时将其正式安葬,称为昭西陵,位于风水墙之外,疑为远离陵区主体。人们猜测孝庄遗嘱要求不与皇太极合葬,可能有再嫁多尔衮的难堪隐情。

最早深入研究“太后下嫁”之说的孟森在《太后下嫁考实》一文中逐一辩驳了“太后下嫁”说的依据。孟森认为,多尔衮举行上“皇父”仪式,“使皇帝由无父而有父,岂不更较大婚及诞生皇子等庆典为郑重乎?”张煌言是故明之臣,对清朝“必有成见”,况且“且诗之为物,尤可以兴致挥洒,不负传信之责”。他还指出:清主中原,用郊祀大礼,以效汉法,始于顺治五年。是年冬至郊天,奉太祖配,追崇四庙加尊号,覃恩大赦,即加“皇叔摄政王”为“皇父摄政王”。凡进呈本章旨意,俱书“皇父摄政王”,盖为覃恩事项之首,由报功而来,非由渎伦而来,实符古人尚父、仲父之意。张苍水身在敌国,想因此传闻,兼挟仇意,乃作太后大婚之诗。

至于蒋良骐《东华录》所载“亲到皇宫内院”一句,孟森认为最可疑:但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决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礼之文布告天下等说也。夫渎乱之事,何必即为太后事?

此外,世祖时尊为皇太后者有二后,孝庄不愿与皇太极合葬,乃因昭陵已葬有皇太极的孝端皇后,太宗庄妃以生世祖而尊为后,第二后不合葬,累代有之。昭西陵虽清代无他例可援,亦不能定为下嫁之证。况列帝之后皆有此例。孟先生还认为既然“皇父摄政王”之称是公开事实,倘若有“太后下嫁”之事,一定会有太后下嫁之诏见于《朝鲜李朝实录》,检之所无,断定必无此事。

孟森的大作于1934年出版后,颇为轰动。胡适阅后于6月26日致书孟森,认为孟森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的理由,朝鲜的记载仍未能完全证明无下嫁之事,“皇父”之称似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并作结论:摄政王确改称“皇父”,而民间有太后下嫁之传说,但无从证实了。孟森随即于28日作复,强调:“惟因摄政王既未婚于太后,设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自暴其恶。故知公然称皇父,既未下嫁,即亦并无暧昧也。”

由于“皇父”问题成为理解孝庄太后是否下嫁的关键,1936年6月,清史学家郑天挺先生特撰《多尔衮称皇父之臆测》一文。郑先生从“叔父”入手,证明“清初之‘叔王’,盖为‘亲王’以上之爵秩。凡亲王建大勋者始封之,不以齿、不以尊,亦不以亲,尤非家人之通称。”皇父摄政王为当时之最高爵秩,“多尔衮之称‘皇父摄政王’复由于左右之希旨阿谀,且其称源于满洲旧俗,故决无其他不可告人之隐晦原因在。”从而支持了孟森反对“太后下嫁”之说的观点。

1990年王钟翰发表《释汗依阿玛》一文,依据大量国内外官私方文书和档案资料,尤其是满文史料和满族历史传统习惯,肯定了两个问题:一是多尔衮生前确实被加封过“皇父摄政王”;二是孝庄皇太后确实下嫁过多尔衮。

王先生指出:多尔衮之被封“叔王摄政王”或“摄政叔父王”是在顺治元年(1664)冬十月;加封“皇叔父”摄政王是在顺治二年五月;而改称为“皇父摄政王”则在顺治五年十一月戊辰。单就所藏刑部题本一项不完全统计,件数以上千计,在顺治五、六、七三年的七份刑部题本中,特别注意到顺治五年十一月初三日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的两份题本,因为顺治五年十一月初三日正好在顺治五年十一月冬至(初八日)宣布要加封“皇叔父摄政王”为“皇父摄政王”之前五天,在满文批红中已经有了“皇父摄政王”之称,这一题本并无汉文批红。可以推知,皇父摄政王这一改称,很可能满文在汉文之前,也许汉文“皇父摄政王”之称是从满文Doro be aliha Hani ama Wang移译而来的。也就在满文“皇父摄政王”的批红五天之后,顺治五年十一月冬至(初八日)正式宣布了内外满、汉文武大小官员,凡进呈本章旨意,俱书“皇父摄政王”的明文规定,并自此才得到彻底贯彻实行。同样,直到多尔衮于顺治七年十二月戊子(初九日)去世以前,“皇父摄政王”这一称谓,未之或改。至于蒋氏《东华录》所载加封“皇父摄政王”不见今本《实录》,实因“皇父摄政王”的加封诏旨,于纂修《实录》之初就没有被收录(也许郑亲王济尔哈朗对多尔衮进行了报复打击),并非《实录》既成之后又加删削的。总之,多尔衮生前被加封过“皇父摄政王”的称号,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历史事实。

王先生认为“太后下嫁”必有其事。其根据一是见于当时人的记载,如张苍水(煌言)的《建夷宫词》10首。张苍水词中记的传闻必有所本,不会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另外还有朝鲜人的记载,见于《李朝实录》;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是看当时有没有关于太后下嫁多尔衮诏书的确凿证据,据刘文兴(江苏宝应名士刘岳云之孙,启瑞之子)于1946年所撰《清初皇父摄政多尔衮起居注跋》所载,启瑞在检索内阁库藏时,确曾获得顺治时太后下嫁皇叔摄政王诏书一份持归,曾经一度失而复得,家藏逾三十载,后卒以易米,惜迄今不知下落。这第一手档案的遗失是一大遗憾,我则宁信其有而不信其无也。

王先生还说:一则摄政王多尔衮年近不惑而无子嗣,孝庄盛年孀闺独处,又素具权谋,能交欢于多尔衮,无疑可以巩固其嫡子幼帝的大位,从当时政治背景等情况考察,不难推断,多尔衮受封皇父之日,即是太后下嫁多尔衮之时;二则多尔衮生前被封为皇父摄政王,其必有“皇后”亦当在情理之中,然则皇后其人谁何,舍顺治之生母孝庄文皇后之外,又孰足以当之?由于多尔衮未四十而早殒,诸王多相攻讦,加之入关后,满洲宗室不能不深受汉人封建伦理道德贞操观念的深刻影响,故对太后下嫁之事,讳莫如深;三则《皇父摄政王起居注》原本被保存下来,既有其书而非伪造,那么太后下嫁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诏书,亦必有其诏,或有再被发现之一日。

王先生从满语言的角度分析“皇父”说:汉文“皇父”的满文为Haniama,汉字译音为“汗依阿玛”。满文的汗(han)就是汉文的“王”或“皇帝”,阿玛(ama)就是汉文的“父”或“爸爸”。阿玛(ama)在满文《清文鉴》里释作:“Beye be banjihangga be ama sembi”,汉译则为“生我者之谓父”。多尔衮之尊称为“皇父摄政王”既明见于诏旨中,满、汉文武官员凡进呈本章旨意,又俱书“皇父摄政王”,自不能比之于古代“尚父”、“仲父”的尊称。可以推断顺治在宫内对多尔衮,必以阿玛相称,不但不当面叫多尔衮做阿玛王,也不会当面叫做汗依阿玛的。因为,如果是在顺治五年十一月多尔衮尚未封皇父以前,顺治对多尔衮只能当面叫他“额切克”(ecike,叔父)——御史赵开心就曾明说“叔父,皇上之叔父,惟皇上得而称之”;同样,顺治五年十一月多尔衮既封皇父摄政王以后,顺治对多尔衮也只能当面叫他“阿玛”,岂不也可以说是“父为皇上之父,唯皇上得而称之”吗?叔父或父之上加一“皇”字,行之于一切满、汉文武百官的本章旨意中,君臣上下的体制尊严如此。如果顺治的生母孝庄文皇后没有下嫁给他的叔父多尔衮的话,多尔衮是不会由“皇叔父摄政王”改称为“皇父摄政王”的。

从满族婚俗分析“太后下嫁”也是重要方面。王先生指出:满族人于1644年入关以前的社会发展阶段虽已由奴隶制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但很早以前女真人婚嫁的落后习俗,如弟妻兄嫂、妻姑侄媳、子妻庶母的一些群婚制残余依然存在。这些习俗不但北方兄弟民族像满族、蒙古族有,南方兄弟民族像彝族、藏族等也有,满族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清入关初年,是不足为怪的。满洲婚姻关系到了入关以前正向封建制过渡的皇太极时期,虽然三番五次地颁布“同族嫁娶”的禁令,而迄至入关之初,仍保留着很早以前十分落后的群婚制残余,不能简单地说成是“渎伦而来”或“辗转腾谤”所能解释得了的。既然“摄政王(多尔衮)逼肃亲王豪格死于狱而取(娶)其福晋”是事实,那么,豪格为皇太极的长子,顺治的亲兄,即是多尔衮的亲侄,叔妻侄妇,此而可以无礼,多尔衮于兄嫂孝庄文皇后,顺治的生母,弟妻兄嫂,当然可以无礼,又何责乎?所以,顺治之称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与孝庄皇太后下嫁摄政王多尔衮,两者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多尔衮既可称为“皇父”,太后当然可以嫁多尔衮,都是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7〕

以上三位先生都是著名清史学家,他们分成两派观点,孰是孰非,读者自可判断。不过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欣赏他们的论证过程,从中领略其广博的知识以及严密的思辨,品尝考证学带来的学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