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生法”说
金圣叹在总结《水浒传》创作经验时,提出了另一个纲领性的命题——“因缘生法”:
耐庵作《水浒》一传,直以因缘生法为其文字总持。(五十五回评)
忠恕,量万物之斗斛也。因缘生法,裁世界之刀尺也。施耐庵左手握如是斗斛,右手握如是刀尺,而仅乃叙一百八人之性情、气质、形状、声口者,是犹小试其端也。(序三)
一
“因缘生法”本是佛教徒解释客观世界之存在时提出的学说,是佛学基本理论,有“佛教以因缘为宗”之说。所谓“法”,指大千世界的现象;“因缘”则指产生这些现象的内外原因。
各教派比较而言,“因缘生法”理论在大乘空宗的理论体系中显得更重要一些。其根本经典《般若》中大量篇幅论述“缘起”,法华、三论二支派奉为圭臬的《中论》更是以“因缘生法”为中心论题。《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名中道义。”按照这种观点,万事万物皆属“假有”,亦即“有不定有,无不定无”的现象、感觉,而其本质则为不可确知的虚无。
金圣叹对于佛学中的哲理思想,兴趣很浓。他的著述涉及佛教经典处颇多,而以《法华》、《金刚》、《楞伽》为最。他自称十一岁读《法华经》爱不释手。他著有专论经义的《法华百问》、《法华三昧》,还有发挥禅机的《西城风俗记》。法华宗是我国大乘空宗的主要支派,显然,在佛学理论中,空宗的观点对金圣叹影响要更大一些。
金圣叹的“因缘生法”说,主要建立于佛学各派所共有的基本含义之上,即视“因缘”为普遍的因果联系,称大千世界的现象作“法”,然后加以广泛的发挥——小说理论中的发挥只是其一方面而已。但在他的一些具体论说中,大乘空宗的色彩稍浓一些,尤其是“中道”的“假有”观更为突出。
二
金圣叹以“因缘生法”说指导文学批评,既着眼其佛理本义,又有发挥义。
对《水浒传》第五回,金圣叹有这样两段评语:
耐庵说一座瓦官寺,读者亦便是一座瓦官寺;耐庵说烧了瓦官寺,读者亦便是无了瓦官寺。大雄先生之言曰:“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圣叹为之续曰:“心如大火聚,坏种种五阴。一切过去者,无法而不坏。”今耐庵此篇之意,则又双用其意,若曰:“文如工画师,亦如大火聚,随手而成造,亦复随手坏。如文心亦尔,观文当观心。见文不见心,莫读我此传。”
吾读瓦官一篇,不胜浩然而叹。呜乎!世界之事,亦犹是矣……一部《水浒传》悉依此批读。
这是典型的以佛理讲文理的议论。金圣叹在评点《水浒》时,人生无常的意识已相当强烈,因此他不满意于“心造诸法”之说,而补充以“心灭诸法”,认为现实生活中一切事物的生灭都是主观的精神活动。而这种情况与小说创作过程很相似,因为文学构思也同样可以产生幻象,并主宰其变化、生灭。所以他说:“如文心亦尔。”他提出“一部《水浒传》悉依此批读”,正是强调认清小说的虚构性质,以之作为欣赏、分析的出发点。一部金批中,类似提法反复出现,如“一部书从才子文心捏造而出,并非真有其事”(三十五回评),“凡若此者,岂谓当时真有是事?盖是耐庵墨兵笔阵,纵横入变耳”(十八回评)。可见,金圣叹援佛理入小说批评,一个重要原因是要借“法”的假有性揭示小说的虚构特征。
三
当金圣叹把小说创作的一些具体情况与“因缘生法”说相联系、相印证,以期求得规律性认识的时候,便赋予这个命题以新的含义,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佛学理论的范围。这一新的探索主要是在艺术想像方面。
自明初小说理论萌芽以来,大多数论者囿于传统的文学观念,对小说的虚构性认识不足,至于在虚构的过程中,作者心理活动的情况,批评家们更未曾涉足。长期以来,由于在一些范围内文史不分,人们往往以信实为标准,批评虚构笔法,不能理解想像的奥秘。金圣叹对这种理论的困惑情况有所了解,他举出人们在《水浒》鉴赏中的疑问:
人亦有言:“非圣人不知圣人”,然则非豪杰不知豪杰,非奸雄不知奸雄也。以豪杰兼奸雄,以拟耐庵,容当有之。若夫耐庵之非淫妇、偷儿,断断然也。今观其写淫女居然淫妇,写偷儿居然偷儿,则又何也?(五十五回评)
这一类疑问虽针对作品真实性及作者生活经验而提出,却已间接触及了文艺心理学的一些问题,如创造性想像的心理特征,又如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关系,等等。金圣叹用“因缘生法”说来解释这一种奥秘:
谓耐庵非淫妇、非偷儿者,此自是未临文之耐庵耳……惟耐庵于三寸之笔,一幅之纸之间,实亲动心而为淫妇,亲动心而为偷儿。既已动心则均矣。又安辨眦笔点墨之非入马通奸,眦笔点墨之非飞檐走壁耶?经曰:因缘和合,无法不有……而耐庵一传,直以因缘生法为其文字总持,是深达因缘也。深达因缘之人则岂惟非淫妇也,非偷儿也,亦且非奸雄也,非豪杰也。何也?写豪杰、奸雄之时,其文亦随因缘而起,则是耐庵固无与也。或问曰:然则耐庵何如人也?曰:……真能格物致知者也。(五十五回评)
在这里,“因缘生法”是被作为文学想像的规律提出来的。金圣叹把小说创作看成一种特殊的心理过程。他用“动心”、“随因缘而起”与“格物”来解释这一过程。
我们先来讨论“动心”。佛学中关于“动心”的论述很多,有名的如六祖慧能解释风吹幡动的那桩公案:“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尔等心动。”释家认为“心者本清净”,“动”是沾染红尘的表现。但也有个别经典认为想像、幻觉有积极的意义,如《般舟三昧经》把幻觉、想像作为修行的重要手段,只要“一心念之”,就可臻佛境,“欲见何方佛即得见”。而且,通过幻觉可以幻化出“端正姝好”的人。这种幻化的人与现实存在的人没有本质区别,“幻如人,人如幻”,“幻与色无异也”,于是泯灭了精神现象与物质现象、现实世界与梦幻世界的界限。可以看出,佛学的这一类观点虽然谈的是修行,与文学毫不相干,但作为思想方法,对金圣叹是有所启发的。
就创作心理而言,文学形象的产生是作家头脑中表象运动的结果。然而,作品中的文学形象既不同于生活现象,亦不同于作为现象记忆的表象,而是经过作家头脑的一番分析、综合的功夫。金释弓曾就圣叹之诗“何处谁人玉笛声?黄昏吹起彻三更”提出疑问:为什么用“玉”字?有何经验根据?金圣叹回答,我用了“玉”字便是我诗中的笛了,诗中的玉笛是我心灵的创造物,作为原型的笛或竹或铁与我无关。[1]所谓“动心”即指这一番分析、综合的创造功夫。
“既已动心则均矣”,就是作家与所创造对象的认同。这是金圣叹对创作心理的一个规律性认识。换言之,就是说在创造人物形象时,作者要有一个忘我的幻化过程。当施耐庵描写潘金莲、时迁等人时,他沉浸到这些形象之中,体会其心理,揣度其行动,从而暂时具有了对象的性格、品质。故曰:“耐庵于三寸之笔,一幅之纸之间,实亲动心而为淫妇,亲动心而为偷儿。”金圣叹着意指出作者此时此地已与对象“均矣”,义近于“人如幻,幻如人”。对于审美观照、艺术创作中这一心理特征,金圣叹颇感兴趣,他处亦时有论述。《圣人千案》云:“人看花,人销陨到花里边去;花看人,花销陨到人里边来。”与刘勰的“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相比,谈的都是审美过程的精神状态,而金氏更强调主客观的契合无迹。这亦可看出庄、释对他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金圣叹认为作者这种“动心——认同”的心理状态具有很大随意性。施耐庵可以暂时动心作豪杰、奸雄,也可以作与自己本性相去甚远的小偷、淫妇。幻境中的形象虽然与主体心理、行为暂时“均矣”,终究是“幻”,不具有确定的质。这与佛学亦有渊源。《维摩诘经》:“一切诸法从意生形”,事物的规定性,即“定相”,实为想像所生,如散花的天女男身还是女身没有实际意义,这种色相的区别只是“仁者自生分别想耳”。故此,金圣叹认为在想像中,作者虽时为豪杰,时为淫妇,与之“均矣”,却究属意中之形,想中之别,并无挂碍。
高尔基在《关于创作技巧》中谈到:“动物学家在研究羊的时候,没有把自己再现为羊的必要;但文学家在描写吝啬汉的时候,便不可不以自己为吝啬汉;在描写贪欲汉的时候,又不可不将自己想为贪欲汉。”他的这些经验之谈恰好可做金圣叹“动心”说的旁证,也更显示出金圣叹作为一个古代小说理论家,他所达到的惊人的理论高度。
与“动心”之说相关联的,金圣叹有“处处设身处地而后成文”的主张。他在林冲火并王伦一节批道:
此节若便立起,却起的没声势;若便踢倒桌子立起,又踢得没节次,故特地写个坐在交椅上骂,直等骂到分际兴发,然后一脚踢开桌子,抢起身来,刀亦就势掣出,有节次,有声势。作者实有设身处地之劳也。(十八回评)
指出此节所以写得虎虎有生气,主要是作者驰骋想像、“设身处地”的结果。金圣叹还把这种主张贯彻到了戏剧的批评中,如《西厢记·赖简》评中,称赞红娘入双文闺房一节的描写细致入微,“作者提笔临纸之时,真遂现身双文闺中也”。
在中国小说批评史上,指出创作心理的暂时幻觉状态,金圣叹是第一人。而他的长处还在于立论持中。他以“随因缘而起”来作为“动心”说的补充。在论及创作的全过程时,他指出作者“若干年布想,若干年储材”,运用了“无数方法,无数筋节”[2],“有全书在胸,而后下笔著书,此其以一部七十回一百有八人轮回叠于眉间心上,夫岂一朝一夕而已哉”。[3]也就是说,整个创作过程还是在理念的指导下,完全自觉的活动。
金圣叹认为,就幻觉之时论,作者等同于对象;而从整个创作过程论,“其文亦随因缘而起,则是耐庵固无与也”。“无与”者,心理、行为不必相通也。由于作者“深达因缘”,而“因缘和合,无法不有”,那么情节的发展,人物的言行都在因缘相互作用中自然完成。这里所谓“因缘”,指人物自身的素质条件和外部的环境条件。作者熟知各种人情物理,依据明晰的创作意图,设置下一系列因缘,如人物的出身、嗜好、经历、性情,以及历史背景、社会关系,等等,于是人物就在这些因缘的制约、推动下,合乎逻辑地行动、言语。而作者君临于所有对象之上,靠谙熟的人情物理来设计、安排、驱遣他们。《水浒传》第三回写鲁达雁门遇赵员外,金圣叹批道:“所以有个赵员外者,全是作鲁达入五台山之线索,非为代州雁门县有此一个好员外,故必向鲁达文中出现也。”这正是上述理论观点在批评中的具体体现。作者要写鲁达之粗豪疏狂,便设计了五台山一段,而要鲁达上五台山,还需要一个契机,于是写一个赵员外。赵与鲁有关联,与五台山亦有关联,于鲁达走投无路之时,写一赵员外,诸“因缘”凑合,便实现了鲁达上山的情节。赵员外者,鲁达之一“因缘”耳。
可以看出,金圣叹以“因缘”作为“动心”的一重制约。“动心”虽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但又是在作者设置的一系列“因缘”中进行。当然,设置“因缘”与幻化不是泾渭判然的两件事。设置“因缘”不免要“设身处地”,“动心”也自然产生新的因缘。不过,金圣叹在谈“随因缘而起”、“深达因缘”时,侧重于构思过程中理念的作用,旨在说明逻辑思维在这一过程中某种提纲挈领的意义。
对于文“随因缘而起”,在分析具体文例时他解释得更清楚些。第二十回宋江怒杀阎婆惜,金圣叹批道:
宋江之杀,从婆惜叫中来;婆惜之叫,从弯刀中来。作者真已深达十二因缘法也。
所谓“十二因缘法”,为佛学之常谈,意在用因果关系来说明人生。金圣叹引入小说批评中,主要着眼于:每一事物都由相应的原因产生,同时又成为下一步发展变化的原因,于是就形成了具有内在逻辑性的因果链条。如上例,宋江之所以杀了阎婆惜,是因为婆惜喊叫“黑三郎杀人也”,引发了杀心;阎婆惜之所以喊叫,是因为宋江无意中拽出了压衣刀子,这样,杀惜的情节便一环扣一环,在因果关系的发展中完成了。
金圣叹认为,按照因果关系设计情节,是作者自觉的创作活动。他举杀惜的情节为例,说明作者的目的性:
为欲宋江有事,则不得不生出宋江杀人;为欲宋江杀人,则不得不生出宋江置买婆惜;为欲宋江置买婆惜,则不得不生出王婆化棺。故凡自王婆求施棺木以后遥遥数纸,而直至于王公许施棺木之日,不过皆为下文宋江失事出逃之楔子。(十九回评)
杀人、买惜、化棺,这因果相关的一连串事件,指向作者心中一个既定目标——使宋江亡命江湖以际会风云。而作者通过设置这一系列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件,就使宋江的出走成为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的事情了。可见,依“因缘生法”的方式设置情节,是作者自觉创作、追求情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明季的小说论坛上,批评家们开始注意到构思须注意情理,李卓吾、袁无涯、冯梦龙、袁于令等都曾论及。他们立论角度各异,虽不同程度地涉及理念的作用,但是他们都讲得不透,更不曾把想像与理念联系在一起,作为创作心理的两个侧面来研究。即此一端,已可见金圣叹高于流辈的理论造诣了。
综上所述,金圣叹以“动心”与“随因缘而起”的矛盾统一来解释作家的创作心理,是比较全面的。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动心”乃驰骋想像,心源为炉;“因缘”由何而来?金氏的回答是“格物”。这实际是对创作心理作更深一层的探讨。
“动心”之时,作者“凭空落笔”、“不期然而然”。而“随因缘而起”则不然。金圣叹指出,这种创作状态要求作者“深达因缘”,而欲“深达因缘”,须靠“格物致知”。如前所引,他多次谈到这一点。又如《第五才子书·序三》:
《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施耐庵以一心所运,而一百八人各自入妙者,无他,十年格物而一朝物格,斯以一笔而写百千万人,固不以为难也……格物之法,以忠恕为门……不知因缘生法,则不知忠,不知忠,乌知恕哉!
这里他讲到了创作的前提、准备。他认为“入妙”在于“格物”,“格物”在知“忠恕”,在了解“因缘生法”,可见“格物”与“因缘生法”紧密相关。
金圣叹论及“李逵沂岭杀四虎”一节虎的习性描写时说:“耐庵从何知之?诚乃格物君子。”在王婆设计药武大一节批曰:“王婆何处得来?其实耐庵何处得来?可见才子之心烛物如镜。”在宋江见太公一节批道:“善体人性,方有此笔。”此类批语甚多,可以看出他所谓“格物”,即对世态人情的认识。他在《读西厢记法》中更强调了对人的精神世界的体认:“想来姓王字实甫此一人亦安能造《西厢记》?他亦只是平心敛气,向天下人心里偷取出来。”“总之,世界妙文原是天下万世人人心里公共之宝,决不是此一人自己文集。”王实甫“偷取”天下人之心,写出崔莺莺、张君瑞、红娘的锦绣心胸,这正是“格物”的功夫。金圣叹文论中所称许的“格物”,主要指从生活中汲取、积累创作素材、体认人情物理。这个功夫做到了家,“十年格物一朝物格”,便可谓“深达因缘”了。
由“动心”观出发,金圣叹重视作家的天才,重视“锦心绣口”的作用。而由“随因缘而起”出发,他便强调格物的功夫。以“格物”、“深达因缘”作文学创作的前提条件,就指出了想像力的限度:想像必须以实践认识为基础,必须受现实世界人情物理的制约。说到底,包括暂时自由的幻觉状态,仍然是现实生活曲折的反映。
四
金圣叹提出的小说创作诸规律中,“因缘生法”为最基本规律。而在金氏的“因缘生法”说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有关创作心理的分析。他对文艺心理现象的探索虽只是粗线条的勾勒,但毕竟是中国小说批评史上的第一人。因此,对于他的“因缘生法”说,不应该因为它受了佛学的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玄虚色彩便置之不论,甚至简单否定。
然而,“因缘生法”说确实有着严重的缺欠。作为佛学命题,本质上无疑是唯心主义的,其主旨在于说明现实世界的“假有”性。对于金圣叹来说,动荡的社会现实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幻灭感,这本是那个天崩地解时代中普遍的一种情绪,故“万法皆空”的命题很容易为他这样不得志的士人所接受。金圣叹接受了这一主旨,便给他的小说理论带来了很大的局限。当他以“因缘生法”解释小说的虚构过程,以“假有”看待小说中的文学天地时,是含有合理因素的。但他过分强调“假有”之“假”,时常把文学天地解释为纯然“心动”的结果,这便把作家的主观创造作用夸大到了不适当的地步。结果,使其理论体系中出现明显的矛盾,时常出现“头足倒立感”。他既认“一部书,皆从才子文心捏造而出”(三十五回评),在分析具体内容时,便简单地把作品中一系列故事说成“凭空造谎”(二十五回评)、“从空结出”(十二回评)。这就与他的“格物”观点自相牴牾,同时有意无意地模糊、减弱了作品的社会意义。
作为构思的方法,金圣叹提出从因果联系中发展情节,塑造人物,对于指导创作是有益的。但是,作为惟一的方法提出则不妥了。列宁指出:“因果性只是片面地、断续地、不完全地表现世界联系的全面性和包罗万象的性质。”(《哲学笔记》)只用因果性解释纷繁的社会现象是不行的,用来解释小说中复杂的人物形象与故事情节,也将导致片面与简单化。如宋江杀惜,根本的原因乃在于其性格中本有雄鸷的一面,与阎婆惜的冲突中,这种性格逐渐显露,终于杀惜。至于无意中拽出了压衣刀子,那只是造成这种结局的偶然机缘。可见,小说中的情节发展和性格变化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而金圣叹分析这一段时只着眼于情节间的因果联系,忽视了人物性格潜在的制约作用,失于简单肤浅,这同样不能不归咎于其理论上的不足。
另外,从“十二因缘法”的有关论述中,也可以看到作品对评点者的限制。把因果联系作为编织情节的第一要素,实质上是着眼于情节的故事性。福斯特认为:“故事是一些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的叙述。”(《小说面面观》)因而他把故事性情节称为“时间生活”。由于因果性的前提就是时间顺序,所以金氏的“十二因缘法”与福氏指出的“按时间顺序排列”大旨相近。强调因果联系正是注目于时间要素,就这一点而论,金圣叹是参透了编造故事的三昧了。然而,他认为仅此一招就可以解决小说情节的全部问题,则未免显得眼界稍狭。福氏曾指出,小说表现的,除时间生活外,还有所谓“价值生活”。金圣叹在别的地方也曾指出过:小说不仅要写“事”,更要有“文”,要以“事为文料”(详见下篇)。“价值生活”也罢,“文”也罢,主旨都是作品的文学色彩、人生意味。但福氏把这种价值判断与具体的情节、结构问题联系起来谈,理论便显得严密、周全。金圣叹则缺少了这一步。故论及小说创作原则时,“事”与“文”兼顾而尤重“文”,很有见地;而在具体的情节构设问题上,却对“事”给予了过多的注意。如果我们较为宽容的话,这一缺憾实不必深责金氏。因为启迪他思想的《水浒传》,本身就是主要以情节的故事性取胜的。可以说,“十二因缘法”只是对作品中方法、技巧的揭示,而不是理论上的提高与超越。而评点者想要超越所评作品,几乎就像人们抓住自己的头发想要离开地面一样。这在小说评点史上实在是很令人遗憾的“铁律”。
金圣叹的“因缘生法”说启发了后世的小说批评家,促使他们从创作心理的角度探索、分析构思的奥秘。张竹坡、脂砚斋等不同程度地接受了金氏的理论。张竹坡在《金瓶梅读法》中讲:
作《金瓶梅》者,必曾于患难穷愁,人情世故,一一经历过,入世最深,方能为众脚色摹神也。
作《金瓶梅》者,若果必待色色历遍,才有此书,则《金瓶梅》又必作不成也。何则?即如诸淫女偷汉,种种不同,若必待身亲历而后知之,将何以经历哉?故知才子无所不通,专在一心也。
一心所通,实又真个现身一番,方说得一番。然则其写诸淫妇,真乃各现淫妇人身,为人说法者也。
其书凡有描写,莫不各尽人情。然则真千百化身,现各色人等,为之说法者也。
显然,张竹坡所谓“现身一番”,是金圣叹“动心”说的演化;“人世最深”,则由“深达因缘”变出。他虽未用“因缘生法”的字样,其理论观点却全从金批中得来。只是他把小说创作目的归结为“说法”,未免有些迂执了。
[1] 《金圣叹全集·圣人千案》。
[2] 《第五才子书》楔子评。
[3] 《第五才子书》十三回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