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宽仁待民
循吏的另一个典范是龚遂。他出身儒林,以明经为官,任为昌邑王贺的郎中令(王府官员之一,位在王太傅、相、中尉之下,秩六百石)。昌邑王贺立为帝二十七日而被废,他的故属群臣多被诛,独龚遂与中尉王阳以曾数次诤谏减死,髡为城旦(髡是一种刑罚,即削发;城旦,是一种劳役。髡为城旦,就是削掉须发,罚去服劳役)。宣帝即位,龚遂被起用,任为渤海太守。《汉书·循吏传》说:
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余,召见,形貌短小,宣帝望见,不副所闻,心内轻焉,谓遂曰:“渤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上闻遂对,甚说,答曰:“选用贤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加赐黄金,赠遣乘传。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盗贼于是悉平,民安土乐业。
龚遂能够认识到民众之所以发生变乱,是因为困于饥寒而官吏不加抚恤,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概以叛民视之,此点已至为难能。盖古往今来,官府与民众,一直站在对立立场上,官府视民众如仇寇,而民众更视官府为盗贼,鲜有例外者。龚遂提出任职的条件,是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即不要用法律条文来约束他,允许他根据情况相机行事。宣帝同意了他的这个条件。龚遂到渤海郡后,下令属县全部罢逐负责捕捉盗贼的官吏,把那些拿着锄头、铁钩等农耕器械的造反农民全部认定为良民,官吏不得拿问;只有那些仍持有兵器的人,才算作盗贼。可想而知,当时反叛的大多数人,都只有农具可持,甚少人拥有兵器。这样,此前被官府指为盗贼的反抗农民,大部分被认定为良民,盗贼自然而然地平息了。
龚遂在渤海郡的做法,大概是走到了循吏的极致,因为事实上已经逾越了“奉法”的范畴,而专一强调“循理”,即按照事理当所为而为,不管法律怎样规定。显然,法律是要求惩罚那些举着锄头等田器反抗官府的民众的,龚遂想方设法开脱了他们,让他们重新回到田地上去。龚遂在应召时,曾问宣帝:“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颜师古注:“胜,谓以威力克而杀之也。安,谓以德化抚而安之。”龚遂将“胜之”与“安之”对立起来:“胜之”则以武立威,据法诛之,必杀人盈野,而民未必安;“安之”则以德化之,以仁爱待民,则盗贼不诛而没,社会自安。说起来非常简单,似乎每一位官员都会选择“安之”,但事实上,自古及今,无论是对待大规模的民众反抗,还是对待小规模的骚乱或“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的官府与官员,都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胜之”一途。这是由官府乃至王朝国家的本性所决定的。
黄霸以及王成、朱邑那样的循吏,施政以教化为先,刑罚为辅,虽然可以说得上是“奉法循理”,但却感觉不到他们的爱民之念。黄霸的诸种作为,即使不是作伪以沽名钓誉,也绝非出于爱民。班固说黄霸“善御民”,又说他“材长于治民”,“御”与“治”,仍是把民众放在需要加以控制的对立面的。而在龚遂身上,我们则感受到一些真正的爱民之心。《汉书·循吏传》说:
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趋田亩,秋冬课收敛,益畜果实菱芡。劳来循行,郡中皆有畜积,吏民皆富实。狱讼止息。
渤海郡(治浮阳)属齐地,故称其地风俗为“齐俗”。末技,指工商业。这个七十岁的老翁,喋喋不休,唠唠叨叨地让百姓种菜养鸡,卖刀买犊,看不出他这样做可以得出怎样的政绩来,对他有什么样的功利,但其中包含的对百姓生计诚挚的关心,却在两千多年后,依然能让人感受得到。百姓遵照他的唠叨,辛苦劳作了几年(“劳来循行”),果然都富裕起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生活富足,狱讼自然而然地就少了。《汉书·循吏传》还讲了龚遂的另一个故事:
数年,上遣使者征遂,议曹王生愿从。功曹以为王生素耆酒,亡节度,不可使。遂不忍逆,从至京师。王生日饮酒,不视太守。会遂引入宫。王生醉,从后呼,曰:“明府且止,愿有所白。”遂还问其故,王生曰:“天子即问君何以治渤海,君不可有所陈,对宜曰‘皆圣主之德,非小臣之力也’。”遂受其言。既至前,上果问以治状,遂对如王生言。天子说其有让,笑曰:“君安得长者之言而称之?”遂因前曰:“臣非知此,乃臣议曹教戒臣也。”
据《百官公卿表》,龚遂于地节四年(前66)由渤海太守升任水衡都尉(主管皇家苑囿上林苑,秩比二千石)。议曹,是太守的属吏,并无具体职掌;功曹,则是郡府属吏之首,职统诸曹。这个议曹王生,跟随太守龚遂到了长安,每天喝酒,不到太守跟前去。龚遂应命要到宫里去,王生喝得醉醺醺的,追上去,教了太守一句话;太守龚遂果然听了他的教导,见到皇帝之后就如他所教的那样说;而当皇帝问起为什么会这样回答时,龚遂更直言是议曹王生所教。这个过程中间,一点伪装巧饰都没有,一派的质朴与天真。唯有真性情的人,才能真正发自内心地爱护百姓,这在龚遂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证明。
朱邑是另一位有名的循吏。《汉书·循吏传》说他是庐江郡舒县人,“少时为舒桐乡啬夫,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存问耆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爱敬焉。迁太守卒史,举贤良为大司农丞,迁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为人惇厚,笃于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以爱利为行”,颜师古注称:“仁爱于人而安利也。”也就是待人宽仁友爱,能充分地考虑到百姓的利益,使百姓能够安心获取自己的利益。朝大处说,也就是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为老百姓谋福利。《汉书·循吏传》记召信臣做南阳太守:
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劝耕农,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稀有安居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凡数十处,以广溉灌,岁岁增加,多至三万顷。民得其利,畜积有余。信臣为民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甚者案其不法,以视好恶。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吏民亲爱信臣,号之曰“召父”。
鼓励农桑,兴修水利,禁止奢靡,提倡俭约,教育子弟,惩治不法,营役奔走,为百姓谋求福利。这才是“循吏”的最高境界。
朱邑死后,葬在他少年时做啬夫的舒县桐乡西门外,百姓给他起冢立祠,“岁时祠祭,至今不绝”;召信臣在日,南阳吏民即称他为“召父”。真正爱护人民、为人民谋福利的官员,人民也是会感戴他们、纪念他们的。在这里,我们触及循吏及其治理的本质,那就是行仁政,以爱民为核心,以保护民众的生存、发展为主旨。质言之,“循吏”之治,就是以民为本的统治,或者可以概括为“民本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