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力行教化而后诛罚
太史公所讲的“循吏”,是他心目中理想型的好官吏,也是民众盼望的好官吏,所以,只能在“古代”有,而不能落实到“当代”;《汉书·循吏传》所叙述的“循吏”,则是“当朝”的“模范官吏”,是朝廷、官吏阶层认可的好官吏。“酷吏“的形象比较容易描述,怎样的官吏被认为是酷吏,也没有太大争议。而“循吏”,就不好判断了。如果需要,在每一个官员身上,都可能找出许多优良品质和爱民、护民、为民谋求福祉的事例来,可以将之命名为“循吏”。所以,“循吏”的主观性很强,并无一定的标准。但在汉代人的观念里,对于循吏,其实还是有比较清楚的界定。《汉书·循吏传》的前面几段是“序”,综述西汉一朝“循吏”的总体情况。其起首谓:
汉兴之初,反秦之敝,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罔疏阔,而相国萧、曹以宽厚清静为天下帅,民作“画一”之歌。孝惠垂拱,高后女主,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民务稼穑,衣食滋殖。至于文、景,遂移风易俗。是时循吏如河南守吴公、蜀守文翁之属,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186]
汉初高祖惠帝时以至吕后执政,奉行黄老之术,无为而治,政事简易,法网疏阔,上下官员务在清静,为政宽厚,大抵都不算好,也不算很坏,好官还是会有不少,但班固都不称之为“循吏”,只有到了文、景时代,朝廷重视移风易俗,推行教化,吴公、文翁这样的官员,持身严谨正直,以身作则,居官廉正公平,又不至于严厉,而老百姓遵从教诲,受其影响,纷纷向慕礼教,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学习礼法,社会风气因之而大变,才得以被称为“循吏”。《汉书·循吏传》说文翁在景帝末年任蜀郡太守:
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刺史者。
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繇,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常选学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每出行县,益从学官诸生明经饬行者与俱,使传教令,出入闺閤。县邑吏民见而荣之,数年,争欲为学官弟子,富人至出钱以求之。繇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
文翁推行教化的措施主要有三。一是选派官吏到京师长安去进修,相关费用由官府负担;学成归蜀后委以重任。据说,司马相如就是文翁选拔送到京师去学习的。二是在成都创办学官,招收所属各县优秀子弟入学官学习,免除其徭役负担,学成后任以郡县吏,或通过察举渠道,推荐他们作为孝弟、力田,以进入任官候选序列。三是开展大众教育,每次出去视察各县,都让学官中学习较好、品德优秀的弟子随行,到处宣讲礼教与朝廷的法令,从而让礼教、朝命家喻户晓,深入内闺之中。这三个措施推行了几年,蜀地“大化”,也就是文化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道德、伦理规范越来越遵从礼教的规定。直到班固编纂《汉书》时,巴蜀都以“好文雅”著称,都是文翁推行教化的结果。
武帝以法制治天下,不以文教为尚,故“循吏”稀少;昭帝时,霍光秉政,继续推行武帝的政策,“俗吏尚严酷以为能”,循吏也乏人可纪。《汉书·循吏传》说:
孝武之世,外攘四夷,内改法度,民用凋敝,奸轨不禁。时少能以化治称者,唯江都相董仲舒、内史公孙弘、兒宽居官可纪。三人皆儒者,通于世务,明习文法,以经术润饰吏事,天子器之。
孝昭幼冲,霍光秉政,承奢侈师旅之后,海内虚耗,光因循守职,无所改作。至于始元、元凤之间,匈奴乡化,百姓益富,举贤良文学,问民所疾苦,于是罢酒榷而议盐铁矣。
这里提到武、昭时代,勉强可称为“循吏”的,在董仲舒、公孙弘与兒宽三人,并指出三人虽然都是儒者,但也“明习文法”,其所行“教化”,主要是以“经术润饰吏事”,也就是以经术、教化为表,文法吏事为里,其治理地方,在本质上仍然主要是根据“文法”以行“吏事”。
我们看董仲舒、公孙弘、兒宽三人为政,确然如此。《汉书·董仲舒传》说董仲舒:“凡相两国,辄事骄王,正身以率下,数上疏谏争,教令国中,所居而治。”[187]可知董仲舒相继任广陵、胶西二王国的相,是用教化和法令两种方式治理地方的(“教令国中”)。公孙弘曾经做内史数年。《汉书·公孙弘传》说武帝认为他“行慎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188],看来也是以“文法吏事”作为治理地方的基本手段。兒宽是由廷尉府奏谳掾(其时张汤为廷尉)、侍御史升任左内史的。《汉书·兒宽传》说:
宽既治民,劝农业,缓刑罚,理狱讼,卑体下士,务在于得人心;择用仁厚士,推情与下,不求名声,吏民大信爱之。宽表奏开六辅渠,定水令以广溉田。收租税,时裁阔狭,与民相假贷,以故租多不入。后有军发,左内史以负租课殿,当免。民闻当免,皆恐失之,大家牛车,小家担负,输租襁属不绝,课更以最。[189]
兒宽在左内史任上,比较像“循吏”的作为是择用仁厚之士,对下属比较关心爱护,但并未着意于推行文教。观其劝农业,缓刑罚,理狱讼,开水渠,收租税,假贷于民,都是明习吏事、谙于民生的“能吏”之所为,其所以得民心,绝不在于其行教化,而在于其精明能干。所以,这些人,都只能勉强算作“循吏”,不是真正的“循吏”。
到了宣帝时代,“以霸王道治天下”,在厉行法治的同时,也兼用教化,“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190],熟谙政事吏治的贤相能吏、精于儒学文教的循吏、善于治狱司法的文法吏,遂纷纷竞出,各显其能。《汉书·循吏传》说:
及至孝宣,繇仄陋而登至尊,兴于闾阎,知民事之艰难。……及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问,观其所繇,退而考察所行以质其言,有名实不相应,必知其所以然。常称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或欺罔,乃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若赵广汉、韩延寿、尹翁归、严延年、张敞之属,皆称其位,然任刑罚,或抵罪诛。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此廪廪庶几德让君子之遗风矣。
宣帝所最为关注者,是“政平讼理”,亦即为政公平,诉讼得到依法公正的审理;在他看来,教化不过是达致“政平讼理”的手段,而不是目标。所以,宣帝一朝,最受重视的,是赵广汉、韩延寿那样的能吏(其末流则成为“酷吏”),黄霸、朱邑等,也不过较为重视教化,或者说以教化为先、刑罚为辅而已。
黄霸是一个典型的循吏,曾经获得过宣帝的表彰。《汉书·循吏传》记他做颍川太守:
时上垂意于治,数下恩泽诏书,吏不奉宣。太守霸为选择良吏,分部宣布诏令,令民咸知上意。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然后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米盐靡密,初若烦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
宣帝因为少年时曾经历苦难,颇知民间疾苦与官吏之严苛,所以多次下达诏书,要求官吏为政公平,待民以宽,依法审案,可是官吏们并不想让百姓知道这些诏书(“吏不奉宣”)。黄霸则选择郡府中贤良的属吏,让他们到所属各县去宣传皇帝的诏令,让百姓都了解皇帝的意旨。邮亭乡官,颜师古注称:“邮行书舍,谓传送文书所止处,亦如今之驿馆矣。乡官者,乡所治处也。”我以为不甚妥恰。邮,当指督邮,是郡中派出督察各县的官员;亭,是县下所置负责治安的机构,亭各有长;乡,是基层的行政机构。邮亭乡官,是指督邮、亭长、乡官的官舍。“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这应当是一个表现“爱民”形象的表面工夫,不必认真。条教,即制定规章。《史记·张丞相列传》末略记武帝朝征和以后诸丞相事迹,说黄霸“治颍川,以礼义条教喻告化之。犯法者,风晓令自杀。化大行,名声闻”。[191]那么,黄霸所作的“条教”,大概是按“礼义”的基本原则,编纂“颍川郡编户齐民礼义守则”八条、十条、二十条之类的“乡规民约”。其内容,据上引《汉书》所记,当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树立模范,建立民间社会组织。父老,当即乡村中年高德劭的老人;师帅,即典型、表率,是民间的道德模范;伍长,是五家之长。就是在乡村推举道德模范,让他们担任不同层级的行为表率,并担当起“风化督察大使”的职责,对于各种不合“礼义”的行为予以批评、纠正,以实现“为善防奸”的目标。二是鼓励生产,发展经济。在黄霸制定的“条教”中,应有相当部分内容,是关于“务耕桑,节用殖财”的。节用,是撙节开支;殖财,即增加财富。这是鼓励百姓好好干活,努力生产,发家致富。“种树畜养”,是鼓励百姓多种经营,要广栽树木,繁养牲畜。“去食谷马”,有人解释为“不再饲养吃粮食的马”,不妥。应当理解为“赶开在田里吃庄稼的马”。这里应当涉及乡村中经常发生的一个生产性纠纷,即牲畜害稼的问题。黄霸大概是制定了马不得践踏青苗之类的条规。
这些都非常琐碎,而且虽然看上去很细致,真正实施起来却又非常抽象,不知从何着手,所以很让人怀疑这些“条教”究竟怎样实行。《汉书·循吏传》也说:“米盐靡密,初若烦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黄霸大概是一个精力充沛的人,而且明察秋毫,非常细心。《汉书·循吏传》记载了两个故事,一个说他知道属吏在何处吃饭:
尝欲有所司察,择长年廉吏遣行,属令周密。吏出,不敢舍邮亭,食于道旁,乌攫其肉。民有欲诣府口言事者适见之,霸与语道此。后日吏还谒霸,霸见迎劳之,曰:“甚苦!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吏大惊,以霸具知其起居,所问豪氂不敢有所隐。
这不过是一件碰巧的事情,黄霸如果是一个忠厚长者,告诉那位属吏,正好有人告知了他,就可以了。可黄霸是郡太守,是长官,当然要表现出能够明察万里的神明来,以让属吏“大惊”,“不敢有所隐”。另一个是他处理鳏寡丧葬的故事:
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乡部书言。霸具为区处:某所大木可以为棺,某亭猪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其识事聪明如此。吏民不知所出,咸称神明。奸人去入它郡,盗贼日少。
这是一个兢兢业业、事必躬亲、明察秋毫、关爱百姓的官员形象。黄霸对很多细节有非常清楚的了解与把握,所以,他在性格上其实与张汤是很相似的,所不同的是在怎样的问题上明察苛细而已。他指挥属吏为一个死后无力安葬的人处理后事,某处大木可以做棺材,哪个亭的小猪仔可以供祭,他都知道,完全是一个亲民乡官的形象,倒也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汉书·循吏传》说黄霸在颍川的施政,是“力行教化而后诛罚”。颜师古解释说:“力犹勤也。言先以德教化于下,若有弗从,然后用刑罚也。”也就是说,循吏行教化,并非不用刑罚,只是把教化放在前面,刑罚放在后头。但这大约也只能是一个施政的原则,具体做起来,在日常的行政中,可能还是要以刑罚之事为多。实际上,黄霸也是一个明于文法的人。他在少时即“学律吏,喜为吏”,后来做河南太守丞,“明察内敏,又习文法”,“处议当于法,合人心”。宣帝即位,要改变武、昭以来持法深重的做法,强调用法宽和、公平,“闻霸持法平,召以为廷尉正,数决疑狱,庭中称平”。所以,黄霸其实很懂文法,只是不把“法治”放在首要地位而已。《风俗通义》记载了一个故事,反映出黄霸怎样善于判案:
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两妇皆怀妊,数月,长妇胎伤,因闭匿之;产期至,同到乳舍,弟妇生男、夜因盗取之,争讼三年,州郡不能决。丞相黄霸出坐殿前,令卒抱儿,去两妇各十余步,叱妇曰:“自往取之。”长妇抱持甚急,儿大啼叫;弟妇恐伤害之,因乃放与,而心甚自凄怆,长妇甚喜。霸曰:“此弟妇子也。”责问大妇,乃伏。[192]
这个故事,如果确有其事,大概也当发生在黄霸做颍川太守时,“丞相”云云,当是追述之辞,不能认为发生在黄霸已贵为丞相之后。从这个故事可以见出,黄霸确实是非常明敏,《汉书·循吏传》说他“外宽内明”,是非常确当的。
黄霸任颍川太守前后八年,考核为天下第一。《汉书·循吏传》录宣帝褒扬黄霸治绩的诏书,说:
颍川太守霸,宣布诏令,百姓乡化,孝子、弟弟、贞妇、顺孙日以众多,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养视鳏寡,赡助贫穷,狱或八年亡重罪囚,吏民乡于教化,兴于行谊,可谓贤人君子矣。
这个诏书虽然不免溢美,但以人伦敦睦、社会稳定、贫弱得助、狱无重囚、人心慕化、行为适宜作为社会大治的标准,从结果上给出了作为循吏的基本标准,即要能使所管辖的地方达到这一标准的,才可以称得上是“循吏”。
实际上,黄霸在颍川郡的“政绩”,是在其前任韩延寿的基础上取得的。《汉书·韩延寿传》说:
颍川多豪强,难治,国家常为选良二千石。先是,赵广汉为太守,患其俗多朋党,故构会吏民,令相告讦,一切以为聪明,颍川由是以为俗,民多怨仇。延寿欲更改之,教以礼让,恐百姓不从,乃历召郡中长老为乡里所信向者数十人,设酒具食,亲与相对,接以礼意,人人问以谣俗,民所疾苦,为陈和睦亲爱销除怨咎之路。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因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延寿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百姓遵用其教,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之市道。[193]
韩延寿治理颍川郡,确实是以教化为先的。他在赵广汉厉行法治特别是推行告密法,使颍川地方社会发生分裂(“民多怨仇”)之后,试图恢复社会的安宁,重建和谐平静的地方社会,只能“教以礼让”,即祭出礼法谦让的法宝。他亲自做出表率,多次宴请郡中年高德劭、受人尊敬的社会贤达,以礼相待,向他们咨询民间疾苦,问以施政方略,并向他们陈说和睦相处、亲爱相待、消除仇怨的必要性和途径,希望化解弥漫在颍川上下的疑忌、暴戾之气。然后,他从具体的生活礼仪着手,规范嫁娶丧葬的礼仪规格,不得逾越规制,并让郡学的师生带着相关的礼器,去给吏民百姓主持婚葬仪式。这样,老百姓就慢慢地遵守、采用礼法规定的各种礼仪,而把那些泥土做的车、马、人偶等丧葬用的明器都丢弃到集市的路边去了。《韩延寿传》接着说:
延寿为吏,上礼义,好古教化,所至必聘其贤士,以礼待用,广谋议,纳谏争;举行丧让财,表孝弟有行;修治学官,春秋乡射,陈钟鼓管弦,盛升降揖让,及都试讲武,设斧钺旌旗,习射御之事。治城郭,收赋租,先明布告其日,以期会为大事,吏民敬畏趋乡之。又置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闾里仟佰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入界。其始若烦,后吏无追捕之苦,民无棰楚之忧,皆便安之。
韩延寿的施政措施,概括起来,大约有五条:一是任用地方贤达,以礼待用;二是表彰美德善行,通过树立模范,影响民众,改变社会风气;三是建立学校,通过教育培养人才,养育尚文尊礼之风;四是行政公开,举凡修治城郭、敛收赋税等政务,都定下日期,与吏民会商,然后实行;五是健全社会组织,以正、五长控制社会基层,强化治安。闾里,指城市居住区;仟佰,即阡陌,指乡村;非常,指不正常的事情。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一有不正常的事态出现,官吏就可以立即获知。这样,坏人自然就不敢到颍川地面上来了。
显然,韩延寿将儒家的礼治与法家的法治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黄霸后来在颍川郡的施政,不过是沿用韩延寿的做法,并据此制定规章(“条教”),使之制度化而已。所以,班固说“黄霸代延寿居颍川,霸因其迹而大治”。
[186]《汉书》卷八九《循吏传》,第3623页。本节下文所引《汉书·循吏传》,不再一一注明页码。
[187]《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25页。
[188]《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第2618页。
[189]《汉书》卷五八《兒宽传》,第2630页。
[190]《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75页。
[191]《史记》卷九六《张丞相传》,第2688页。
[192]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佚文”,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590页。
[193]《汉书》卷七六《韩延寿传》,第32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