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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草不黄——《汉书》断章解义 (新民说)
1.3.4.2 (二)“受命之王”与“继体之君”

(二)“受命之王”与“继体之君”

如所周知,所有的皇帝都被称为“天子”,但是,在上述“选立”皇帝的过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他们是“上天之子”的意味。在挑选的过程中,他们都是被当作具体的、活生生的“人”的,有贤与不肖之别、宽仁与勇武之分,更有年龄、体质的差异,还有周围亲属与社会关系网络的不同。当然,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在血缘上被认为与“天命所归”的汉高祖是联系在一起的,即在血缘上均出于皇室(无论真假,比如惠帝的两个继承人的血缘,后来都受到质疑)。这一共同点是他们可以进入皇帝候选人之列的必要条件,也是可能将他们与“天”联系起来的唯一根据。但靠这一点还不“充分”,还不足以“必然”成为皇帝,特别是在有多人符合这一必要条件的时候。于是,对“充分”条件的界定与考量,就是选立嗣君的主要根据。

因此,那些被选任为皇帝的“个人”,在其被选任为皇帝之前,并没有“天命所归”的迹象和根据,而主要是作为可能的候选人存在的,表现出来的以及被现任皇帝及朝臣们关注的,主要是其个人的品格、才能及其政治关联或影响。换言之,皇帝在即位之前,最基本的品质乃其“个人性”,其“政治性”是伴随着其入选皇位候选人而取得的,至于其“神性”亦即“上天之子”的身份,则是在做了皇帝之后才取得的。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的君主,拥有天子与皇帝两个称号,前者代表其神性,表达的主要是其权力的合法性根源;后者代表其政治性,表达的主要是其权力的至高无上及其实施的无所不在。中国古代君权的二重性,经过西嶋定生、尾形勇、金子修一、渡边信一郎等日本学者的分析讨论,大约已成为一种共识。我想补充的是,在这种二重性的君权结构中,个人性仍然保持一种重要的位置,是不能忽视的;不仅如此,最初的君权二重性,应当主要是君主的个人性与政治性的结合,君主的神性,主要是因其政治性而附加的,更主要的是一种“文化述说”。

我们读《史记·秦始皇本纪》,惊异地发现秦始皇没有“天命”的授予。他的出生和少年时代都没有任何可以表现出天命所归的异迹。早期的文献在述及秦始皇的伟大功业时,几乎完全归功于他个人的魅力、才能和智谋。在平定天下后下的诏书中,秦始皇曾追述其攻灭六国的历程,然后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133]这里除了赞颂其祖宗神灵之助的一句空话外,并没有提到“上天”在统一六国中发挥过任何作用。显然,他至高无上的地位主要来源于其强大的武力,也来自他个人的非凡能力。李斯在讨论应当实行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时,也说“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134],也是把统一伟业归功于秦始皇个人。甚至在秦始皇的诸种封禅刻石中,也没有将统一天下归功于“天命”,其所强调的,主要是人事之修为。在著名的琅邪台刻石中,甚至还直接指斥古之五帝三王,假借鬼神,欺骗民众:

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其身未殁,诸侯倍叛,法令不行。今皇帝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天下和平。昭明宗庙,体道行德,尊号大成。[135]

在秦始皇看来,上古时代的三皇五帝,假借鬼神以立威,完全不能跟自己以军威统一海内相比。“古之帝王,地不过千里,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乱,残万不止”,哪里比得上他呢?所以他从根本上是否定所谓“天命”说的。

汉高祖刘邦自己,真的相信自己是“天命所归”的“天子”吗?在今本《史记》与《汉书》的记载中,他很早就意识到自己受到上天的眷顾,这一点,大约是很不可信的。对此,我在《〈汉书〉的成立》中作过分析。观其自述取天下之艰难困苦,谓:“前日天下大乱,兵革并起,万民苦殃,朕亲被坚执锐,自帅士卒,犯危难,平暴乱,立诸侯,偃兵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136]除了假惺惺地感谢太公的教训之外,也完全是自己“被坚执锐,自帅士卒,犯危难,平暴乱,立诸侯”的结果,一点见不到上天的特殊眷顾。但在另一方面,刘邦以一介布衣而有天下,又特别需要“天命”以建构其政权的“合法性”。他曾经宣称:“吾以布衣,持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137]陆贾出使南越,对南越王赵佗说:

秦失其政,诸侯豪杰并起,唯汉王先入关,据咸阳。项羽倍约,自立为西楚霸王,诸侯皆属,可谓至强。然汉王起巴蜀,鞭笞天下,劫略诸侯,遂诛项羽灭之。五年之间,海内平定,此非人力,天之所建也。[138]

这也是用“天力”、“天命”来强调刘邦之得天下实为必然。诸吕平定后,大臣拥立代王刘恒为帝,代国中尉宋昌给刘恒分析形势说,“秦失其政,诸侯豪杰并起,人人自以为得之者以万数,然卒践天子之位者刘氏也”;吕后专权,“立诸吕为三王,擅权专制,然而太尉以一节入北军,一呼士皆左袒,为刘氏,叛诸吕,卒以灭之”,凡此,“乃天授,非人力也”。[139]这些观念,到了武帝时代,得到董仲舒等人的充分论证,遂成为汉室之所以据有天下的“合法性”根据。到元、成间,禇少孙就更明确地说:

天命难言,非圣人莫能见。舜、禹、契、后稷皆黄帝子孙也。黄帝策天命而治天下,德泽深后世,故其子孙皆复立为天子,是天之报有德也。人不知,以为泛从布衣匹夫起耳。夫布衣匹夫,安能无故而起王天下乎?其有天命然。[140]

布衣匹夫,如果没有上天眷顾、授予天命,是不可能起而成为统治天下的君王的。一般认为可能出于禇少孙之手或其他后人的《日者列传》起首就说:“自古受命而王。王者之兴,何尝不以卜筮决于天命哉!”[141]是以不“受命”者,就不得为君王。两汉之际,班彪作《王命论》,综论汉家之当有天下,谓:

盖在高祖,其兴也有五:一曰帝尧之苗裔,二曰体貌多奇异,三曰神武有征应,四曰宽明而仁恕,五曰知人善任使。加之以信诚好谋,达于听受,见善如不及,用人如由己,从谏如顺流,趣时如向赴;当食吐哺,纳子房之策;拔足挥洗,揖郦生之说;寤戍卒之言,断怀土之情;高四皓之名,割肌肤之爱;举韩信于行陈,收陈平于亡命,英雄陈力,群策毕举:此高祖之大略,所以成帝业也。若乃灵瑞符应,又可略闻矣。初刘媪任高祖而梦与神遇,震电晦冥,有龙蛇之怪。及其长而多灵,有异于众,是以王、武感物而折券,吕公睹形而进女;秦皇东游以厌其气,吕后望云而知所处;始受命则白蛇分,西入关则五星聚。故淮阴、留侯谓之天授,非人力也。[142]

是以高祖之有天下,除其本身的雄才大略之外,更因为诸种灵瑞符应,都表明他已是“天命所归”。如果没有后者,单靠雄才大略,是不行的。

明了此点之后,我们就可以理解王莽何以会如此亟亟于给自己制造符命了。毫无疑问,他对自己的“雄才大略”没有什么信心。《汉书·王莽传》描述说:

莽为人侈口蹶顄,露眼赤精,大声而嘶。长七尺五寸,好厚履高冠,以氂装衣,反膺高视,瞰临左右。是时,有用方技待诏黄门者,或问以莽形貌,待诏曰:“莽所谓鸱目虎吻豺狼之声者也,故能食人,亦当为人所食。”问者告之,莽诛灭待诏,而封告者。后常翳云母屏面,非亲近莫得见也。[143]

侈,大;侈口,即大嘴巴。蹶,短;顄,颐;蹶顄,即短下巴。“以氂装衣”,颜师古注:“毛之强曲者曰氂,以装褚衣中,令其张起也。”膺,是胸脯;反,覆。反膺,就是抱着胸。“瞰临左右”的“瞰”,远视。屏面,师古注:“即便面,盖扇之类也。”显然,这是一个不够自信的人。他也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可言,既非凭本身打下的天下,也谈不上开疆拓土,说到底,不过是靠着裙带关系爬上来的“外戚”。班固说:

王莽始起外戚,折节力行,以要名誉,宗族称孝,师友归仁。及其居位辅政,成、哀之际,勤劳国家,直道而行,动见称述。岂所谓“在家必闻,在国必闻”,“色取仁而行违”者邪?莽既不仁而有佞邪之材,又乘四父历世之权,遭汉中微,国统三绝,而太后寿考为之宗主,故得肆其奸慝,以成篡盗之祸。[144]

王莽虽然“折节力行”,“勤劳国家”,在士大夫中名声不恶,但毕竟并无显著功业,根本无法与汉高祖相比,甚至也比不上后世的曹操、司马氏、刘裕、杨坚。正因为此,他就不得不乞灵于幽冥难言的“天命”了。

汉武帝刘彻就没有这个烦恼。他生下来就是汉家的血胤,拥有皇帝候选人的资格。他是所谓“继体守文之君”,其之所以成为“天子”,是因为他是“受命之王”的后裔。元帝时,匡衡上书说:

盖受命之王,务在创业垂统,传之无穷;继体之君,心存于承宣先王之德,而褒大其功。昔者成王之嗣位,思述文、武之道以养其心,休烈盛美,皆归之二后而不敢专其名,是以上天歆享,鬼神佑焉。其《诗》曰:“念我皇祖,陟降廷止。”言成王常思祖考之业,而鬼神佑助其治也。[145]

这里将“受命之王”与“继体之君”分开来,把开创王朝的君主称为“受命之王”,认为他们承受天命,开创基业,并传之后世;而“继体之君”则并未直接承受天命,所以,其所膺受之“天命”来源于对“先王之德”的继承与发扬光大,必须“常思祖考之业”,保证君权的延续性,才能得到上天的歆享与鬼神的佑护。二后,即二君,指文王、武王。“念我皇祖,陟降廷止”,出自《诗经·周颂·闵予小子》,谓成王常念文王、武王之德,奉而行之,故鬼神降临其朝廷,保佑他的福祉。因此,继位君王的神性来自对“受命之王”的继承,这种继承不仅是血缘上的,还是“德性”方面的,如果不能延续先王的德性,其神性就要大打折扣,甚至消失,从而也就得不到上天神祇的佑护。这种理念,应当是汉代选立君王的理论根基,亦即所谓“选贤”的根据。霍光废昌邑王贺,奏疏末段总结说:

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诗》云:“籍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146]

“籍曰未知,亦既抱子”,语出《诗·大雅·抑》,用卫武公刺厉王的典故。籍,假也。意思是说如果有人说昌邑王尚幼少,未有所知,而实际上他已经长大而且抱子了,实在算不上幼少。“天王出居于郑”,用的是周襄王因为与母弟关系不好而出居于郑的典故。继位之君,之所以能够秉续天命而得为君王,是因为孝顺、继承其先王,如果不孝顺,这个纽带就断了,他也就不再具备嗣君的资格。

因此,在西汉人的观念里,君王的神性、政治性与其个人性,实际上是密切交织在一起的,神性来源于个人的血缘(指继体之君)及其对先王德性的继承与延续,亦即孝于先王宗庙,所以,神性的很大部分,取决于其个人性。但神性的真正赋予,则是在其坐上了帝王宝座亦即具备了其政治性之后。如果个人性不符合具备神性的条件,他就不能当皇帝,因而也就不会具备政治性,同样也就没有神性。所以,昌邑王被选任为皇帝,是因为他是武帝的嫡系子孙,在血缘上具备承绪天命、帝位的资格;而其被废弃,是因为其个人品德不足以与其应当具备的神性相匹配,他也就没有神性,而没有神性,理所当然地不配当皇帝。因此,追根究底,我们似乎可以说:皇帝的神性与政治性,源自其个人性。


[13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36页。

[134]《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39页。

[135]《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46—247页。

[136]《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第62页。

[137]《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91页。

[138]《史记》卷九七《陆贾列传》,第2697页。

[139]《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第413—414页。

[140]《史记》卷一三《三代世表》,第505—506页。

[141]《史记》卷一二七《日者列传》,第3215页。

[142]《汉书》卷一〇〇《叙传》,第4211—4212页。

[143]《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第4124页。

[144]《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第4194页。

[145]《汉书》卷八一《匡衡传》,第3338页。

[146]《汉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45—29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