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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草不黄——《汉书》断章解义 (新民说)
1.3.1.2 (二)第二策
(二)第二策

当时参加策问的贤良文学,据下引武帝的第二问,有百余人,董仲舒的回答在众多的回答中得到武帝的肯定。《汉书·董仲舒传》说“天子览其对而异焉”,说明是武帝直接读了董仲舒的回答,觉得回答得非常好。所以,武帝紧接着就出了第二道题目,也是出给所有“贤良”的,并非仅要董仲舒一人回答:

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廊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而宇内亦治。夫帝王之道,岂不同条共贯与?何逸劳之殊也?

盖俭者不造玄黄旌旗之饰。及至周室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八佾陈于庭,而颂声兴。夫帝王之道,岂异指哉?或曰:良玉不瑑;又曰:非文无以辅德。二端异焉。

殷人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成康不式,四十余年,天下不犯,囹圄空虚。秦国用之,死者甚众,刑者相望,秏矣哀哉!

乌虖!朕夙寤晨兴,惟前帝王之宪,永思所以奉至尊,章洪业,皆在力本任贤。今朕亲耕藉田以为农先,劝孝弟,崇有德,使者冠盖相望,问勤劳,恤孤独,尽思极神,功烈休德未始云获也。今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故详延特起之士,庶几乎!今子大夫待诏百有余人,或道世务而未济,稽诸上古之不同,考之于今而难行,毋乃牵于文系而不得骋欤?将所繇异术,所闻殊方与?各悉对,著于篇,毋讳有司。明其指略,切磋究之,以称朕意。

武帝第二问的核心,是帝王之道究竟是什么,亦即究竟应当怎样做帝王?他总共提出了四个小问题。

一是关于君主的劳与逸。他说尧舜垂拱而治,而周文王却夜以继日地工作,都把天下治理得很好。一样是做帝王,职责是一样的,为什么会如此地劳逸不均呢?

二是关于帝王的俭与奢。他问道:听说俭约的君王不用各色旗帜作为装饰,可是,周王室却大肆铺张,宫殿用品都非常奢侈豪华,大家也都颂扬它,难道帝王之道不相同吗?有人说,良玉不需要雕刻花纹;可也有人说,没有文饰就不能表现出美德来,这两种说法为什么如此不同呢?两观,指两阙。大路,指玉路之车,路,即辂。乘大路,是说乘着用玉辂装饰着的车。干,是盾。戚,是钺。“朱干玉戚”,是指用朱丹涂饰盾牌,用玉装饰戚(钺)的柄。佾,列,指舞者之行列。一列八人,天子八列,六十四人。瑑,读作篆,指雕刻为文。

三是关于是否应当使用刑法。他说:殷商时普遍使用五刑与肉刑,周成王、康王时不用刑法,天下大治;秦用法治,到处是受刑的人,死者也很多,天下空虚。那么,究竟要不要用刑法呢?

四是如何处理当前政事。武帝说:我自即位以来,一直很勤勉,也实行了很多德政;但如今人民生计并不富足,社会并不安定,这是为什么呢?“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颜师古注:“贸,易也。浑淆,杂也。”是说混淆廉洁与贪渎羞耻,不分贤良还是不肖。一个廉耻混淆、善恶不分、贤不肖等同的社会,是一个没有希望的社会。

董仲舒对上述问题逐一作了回答。他首先指出,尧舜并非如传说中所说的那样,一开始就是垂拱而治的:

臣闻尧受命,以天下为忧,而未以位为乐也,故诛逐乱臣,务求贤圣,是以得舜、禹、稷、卨、咎繇。众圣辅德,贤能佐职,教化大行,天下和洽,万民皆安仁乐谊,各得其宜,动作应礼,从容中道。故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之谓也。尧在位七十载,乃逊于位以禅虞舜。尧崩,天下不归尧子丹朱而归舜。舜知不可辟,乃即天子之位,以禹为相,因尧之辅佐,继其统业,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矣”,此之谓也。

“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语出《论语》。世,三十年。谓如有受命为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所谓尧舜垂拱而治,实际上是有条件的,是经过三十年的辛劳之后才达到的。同样的,周文王日夜操劳,也是有原因的:

至于殷纣,逆天暴物,杀戮贤知,残贼百姓。伯夷、太公皆当世贤者,隐处而不为臣。守职之人皆奔走逃亡,入于河海。天下秏乱,万民不安,故天下去殷而从周。文王顺天理物,师用贤圣,是以闳夭、大颠、散宜生等亦聚于朝廷。爱施兆民,天下归之,故太公起海滨而即三公也。当此之时,纣尚在上,尊卑昏乱,百姓散亡,故文王悼痛而欲安之,是以日昃而不暇食也。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繇此观之,帝王之条贯同,然而劳逸异者,所遇之时异也。孔子曰“《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此之谓也。

商纣王之时,天下大乱,文王起而救万民于水火,日理万机,所以“日昃而不暇食”。帝王之道虽同,但为帝王者之劳逸却不同,原因就在于其所处之时代、所统治之社会不同,“所遇之时异也”。这是回答武帝的第一个问题。“《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语出《论语》,是说《武》乐反映周武王伐纣之事,虽然很美,但却未必尽善。这里的意思说是,文王、武王之世,虽然也很好,但君王忙碌无暇,且有征伐之事(虽然是伐“无道”之君),所以仍然比不上尧舜时代。

董仲舒接着回答武帝的第二个问题,说:

臣闻制度文采玄黄之饰,所以明尊卑,异贵贱,而劝有德也。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然则宫室旌旗之制,有法而然者也。故孔子曰:“奢则不逊,俭则固。”俭非圣人之中制也。臣闻良玉不瑑,资质润美,不待刻瑑,此亡异于达巷党人不学而自知也。然则常玉不瑑,不成文章;君子不学,不成其德。

“奢则不逊,俭则固”,语出《论语》。逊,顺也。固,陋也。意思是奢侈就不能长久、顺遂,俭朴则会导致鄙陋。董仲舒引用此句,意在强调俭非帝王所宜取,“俭非圣人之中制也”,中制,即符合、适当的制度。俭朴并不是适合圣人的制度。采用文采玄黄之饰,是为了建立起礼仪制度,明尊卑、异贵贱、劝有德,是必不可少的。大部分的玉,也都是要雕琢的。因此,对于帝王的奢与俭,董仲舒的态度是宜奢不宜俭。

关于第三个问题,即是否要使用刑法,董仲舒说:

臣闻圣王之治天下也,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武王行大谊,平残贼,周公作礼乐以文之,至于成康之隆,囹圄空虚四十余年。此亦教化之渐,而仁谊之流,非独伤肌肤之效也。至秦则不然。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天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又好用憯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故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此之谓也。

“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这是圣王治理天下的五条途径:对于臣下,年少时就要让他们养成学习的习惯,成人之后则根据其才能之优劣授予其职位,用官爵俸禄培育其品德,用刑罚来威慑其作恶的潜能,进而使百姓都能明白礼义之道,而以犯上为耻。故圣人之政,需以德化为主,刑法为辅。秦专用刑法,故败亡。“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亦出自《论语》,意为对待百姓,如果只是以政法教导之,以刑戮整齐之,那么,百姓不过是营求苟且地活着而已,心中并没有道德的理想和伦理的规范,违犯了政法、受了刑戮,也不会感到耻辱。秦朝就是这样的。然秦固然用刑过度,可也不能因此而完全不用刑法,还是要用刑法才能威慑臣民作恶的潜能。观董仲舒之意,盖以刑法不能专用,也不能不用;秦之败亡,既在专任刑法,不用德教,而其用刑法,又只是责名而不察实,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导致了很多问题。

第四个问题,是关于具体的施政措施。董仲舒说:只要君王心存仁义之心,以仁义慈爱之心对待百姓,善于听取臣子的建议(“广览兼听,极群下之知,尽天下之美”),诚心诚意地推行善政,天下就一定可致太平,三王时代那样的美好时代就可以重现。为此,他提出了两条具体的建议。一是兴太学以养士:

养士之大者,莫大虖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

换言之,为政之要,在于用人;用人之要,在于用贤士;贤士之得,在于育成之;育成贤士之途,在于兴太学。其要旨,用今人之套话,就是“国家大计,教育为本”。二是选良吏:

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絫久也。故小材虽絫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

盖西汉前期官吏之选拔,多出于军功勋阀与豪富集团,二千石官吏之子弟即入选郎中、中郎,积日而任官,或以富资入官,而无论其贤愚,是故贤、不肖既不能分别,廉耻、是非也不清晰。针对这种情况,董仲舒建议实行察举制度,由列侯、郡守、二千石官每岁各举其贤者二人,入为宿卫,历练后任为官吏。这一措施,旨在打破统治阶级中勋阀集团的固定势力,给平民阶层提供晋升的机会,有扩大统治阶级基础的意思。但董仲舒这里所作的建议,其实早已实行,并无多少新意。盖察举源于先秦时代的“贡士”、秦代的“荐吏”,是一种由下向上保荐人才的制度,推荐者本人都负有担保的责任。早在高祖十一年(前196),就曾下过求贤诏书,文、景之世也曾多次下诏,令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武帝即位之初,建元元年(前140)十月,就曾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所举之士亦皆得授官。所以,董仲舒于第二策中所言有关实政的建议,也并没有多少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