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策
这个诏书,应当是为了征召贤良前来应对策问而颁发的。贤良们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则记录在《汉书·董仲舒传》里:
盖闻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当虞氏之乐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圣王已没,钟鼓筦弦之声未衰,而大道微缺,陵夷至虖桀纣之行,王道大坏矣。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涂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众,然犹不能反,日以仆灭,至后王而后止,岂其所持操或悖缪而失其统与?固天降命不可复反,必推之于大衰而后息与?乌虖!凡所为屑屑,夙兴夜寐,务法上古者,又将无补与?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屮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享鬼神之灵,德泽洋溢,施虖方外,延及群生?[71]
在这里,武帝连续提出了五个问题。1.数百年来,有很多君主政要,希望学习古代三王五帝的“道”与“法”,然却并不能回复到三王五帝那样美好的时代。以至这种努力逐渐衰退下来,到后来的君主们就再也不作这样的努力了。是他们具体实施的办法有问题呢,还是他们推行有关措施的顺序不对,从而打乱了其全盘的秩序呢?2.如果是上天降下旨意,让后世不能再回复到上古时代的大道上去,那么,一定要走到全面崩溃的地步、下滑的步伐才会停止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即便是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夙兴夜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定效法上古时代,也将不能挽救衰微的命运吗?3.据说夏、商、周三代秉受天命,那么表明其秉受天命的标志(符)又在哪里呢?天灾祥异,又是因何而起的呢?4.每个人的性情、命运,有的早夭,有的长寿;有人宽仁,有人悭吝卑鄙。这些现象到处可见,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又说明了怎样的道理呢?5.如果想要改变社会风气、推行政令,使用较轻的刑罚而减少奸宄之事,百姓和乐,政事光明,又需要怎样去做呢?究竟要怎样做,才能让天降甘露,百谷丰登,恩德泽润四海,延及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要进行哪些改革调整,又要怎样告知人民,以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
这一年,武帝刘彻二十三岁,已经做了近八年皇帝(武帝于景帝后元三年即公元前141年正月即位)。这些问题应当是武帝自己提出来的,虽然文字很可能经过了润饰,但问题的核心仍然应当是武帝的。毫无疑问,这几个问题,涉及汉王朝立国行政的根本原则(“法先王”以及政权“合法性”的来源,第一、二、三个问题),也包括了对人生的思考,以及如何处理当前政治中的现实问题。这五个问题,又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天命、人性(情性)与现实政治,用今天的语言表达,大概就包括宇宙论、人生哲学与政治哲学三方面。
那么,董仲舒是如何回答的呢?在后来称为“天人三策”的第一策中,董仲舒首先指出:天命显现在人事中。他说: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强勉而已矣。
这就是“天人相关说”的简略表达。“天”持有“天心”,能够知道“国家”、“人君”是否“失道”,“人君”如果有“失道”之政是否知“自省”,是否“知变”。“天”对“人君”是仁爱的,不希望人君致乱,所以,如果人君有失道之举,即出灾害以责备、告知他;若人君不知自省,则再出怪异之事以提醒他;再不改弦更张,那上天就只有让他败亡了。反过来说,如果灾害怪异频出,那一定是人君不行正道了。那么,什么是“道”呢?董仲舒说:
道者,所繇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于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臧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管弦之声未衰也。
繇,即由、经过。适,即往。道,就是通往大治的路,其具体内容则是仁、义、礼、乐。仁、义、礼、乐也就是“先王之法”的体现。所以,法先王,就是实行仁、义、礼、乐。而此四者,又是“天”付与先王的“法”。圣王虽然已没,但道(具体表现为仁、义、礼、乐)却一直传承未衰。人君行“道”则国家兴,不行“道”则国家衰,然无论国家兴衰,“道”一直没有亡,一直存续在那里:
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甚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也。至于宣王,思昔先王之德,兴滞补弊,明文武之功业,周道粲然复兴,诗人美之而作,上天祐之,为生贤佐,后世称诵,至今不绝。此夙夜不解行善之所致也。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得可反,其所操持悖谬失其统也。
弘道在于人,失道也在于人,行道则兴,失道则衰,“故治乱废兴在于己”,并不是上天降命不让后世回返到先王那样美好的时代,问题仍在于后世君王“操持悖谬失其统也”。质言之,“天命”在于“人事”,上天的福祐或惩戒全赖于人君之是否行“道”。至此,董仲舒回答了武帝的第一、第二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关于受命之符,即帝王膺受天命的象征是什么,如何能够证明君王得到了天命的眷顾。董仲舒说:
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周公曰“复哉复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皆积善絫德之效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
“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出自《今文尚书·泰誓》,谓伐纣之时有此祥瑞之象。这是说武王伐纣时,乘舟渡河,白鱼自动跃入武王所乘坐的舟中;火光自天下垂,变化为赤乌,飞进了武王所住的屋子里。这些异象,表明武王得受命为天子,就是“受命之符”。周公曰:“复哉复哉。”也见于《今文尚书·泰誓》。颜师古注曰:“周公视火乌之瑞,乃曰:‘复哉复哉!’复,报也,言周有盛德,故天报以此瑞也。”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出自《论语》,邻,近也。言修德者不独空为之而已,必有近助也。因此,所谓“受命之符”,“皆积善絫德之效也。”絫,即累。也就是说,天命授予的象征,是靠行善积德而来的。反过来,废德积邪,则灾异妖孽自生。
第四个问题,关于人的性(本质)与命(命运,道路),董仲舒回答说:
臣闻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生,故不齐也。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故尧舜行德则民仁寿,桀纣行暴则民鄙夭。夫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熔,唯冶者之所铸。“绥之斯徕,动之斯和”,此之谓也。
命,是上天给的;性,是生来就是这样的;情,是人希望做到、得到的。上天之予人以命,给人以性,就像陶工造瓦、冶工制兵器那样,不能完全一致,有时心情平和,做得好一些;有时心情散乱,做得差一些,所以人生来就是不一样的,就有君子、小人之别。而君子(人君与夫子)的品德就像是风,小人(百姓)的品德就像是草,草会随风倒,小人也就必然要受君子的影响。所以,在上之君子,就像造瓦的人;其品德风范,就像造瓦时陶模的那个轴(钧),足以决定小人的品德性情。“绥之斯徕,动之斯和”,语出《论语》,系子贡对陈子禽之言,意为治国家者,对于百姓,安抚他们则竞相跟从,以品德垂范、教化他们则社会和谐。在这里,董仲舒没有直接回答武帝关于人生哲学的疑问,而是将人生哲学引入到政治哲学的层面,将人君的人生与其君主的职责融合在一起。实际上,他在告诉武帝,作为帝王,不需要思考这样的人生哲学问题。
第五个问题,如何处理当前的政事。这是董仲舒回答的主体部分,系统地陈述了他的政治主张:
第一,当任德教而不任刑,即以德教治天下,而不当以刑法治天下。董仲舒说:
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终阳以成岁为名,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
天既然支配着世界,君王为政之根本,也就来源于天。所以,如何行政,就要问天,要依从“天道”。所谓“天道”,就是上天化生万物的方式,也就是阴阳、四时等自然现象的秩序和运动变化的规律。世间万物都要养育生长,所以要以“阳”为主;而万物生灵又都要休息更替,所以不得不有“阴”。阳为德,代表着生命、成长;阴为刑,代表着肃杀、死亡。所以,天道的核心是“任德而不任刑”,也就是保护、促进生长而不保护、促使衰亡。君王既然遵从天命,根据天道以行王政,王道也就要“任德教而不任刑”,也就是要推行德教,而不能实行刑治。刑法不可以据以治理天下,就如专靠“阴”不能度过岁月一样。如果为政而专用刑法,则与天道不合,所以古时候的圣王都不这样做。在这里,董仲舒明确地批评“今”之废德教而任刑,认为当时“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是不“顺从天命”的,是“虐政”。既然推行此种“虐政”,竟然还希望使“德教”泽被四海,岂非南辕北辙,怎么可能达到呢?
第二,应以公正之心持政,不得存偏私之念,更不能专逞一己之欲。董仲舒说:
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屮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
君心正则朝廷正,百官正则万民正,万民正则国家、社会正,歪风邪气即不得存于其间,天地万物皆各种其所,和谐茂美,天下遂得大治,“王道”也就达到极致了。因此,人君之“正心”是本源。这些话,今日读来,虽然也觉不错,但并无真正力量。盖在上位者,做到“正”最难,无论是“正心”、“正行”,还是“正法”、“正理”,都很难做到。故要求人君“正”,实际上是做不到的。董仲舒大概也不会不明白这一点,所以根本没有谈及人君究竟怎样才能做到“正”,看来也不过是说说而已。
第三,当以教化为治世之要务。董仲舒说:
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人的性情,是从利的,故需以道德规范之,不使利欲之心漫无边际,这就是教化。教化的本质,是给人的利欲之心加以规范,犹如在奔腾四溢的大河边筑上堤防。所以,治天下者,当从根本上规范人的利欲之心,即以教化为大务。教化不立,则万民不正。“德教”是汉儒的共同主张,并非新论。推行教化的具体措施,则不外乎“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颜师古注曰:“庠、序,教学处也,所以养老而行礼焉。《礼学记》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也。”大学,又作“太学”,即国家之学,教化系统中最高的机构。设立各级学校,以推行教化,这也是儒家所谓“德教”的常谈,并非董仲舒的独创。
第四,推行政治改革,从根本上破除秦以来“以刑为治”的政治理念及其制度。董仲舒说:
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捍,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祐,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以法治天下,法出而奸弊之策生,令下而狡诈之计起(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故以法令治天下,犹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彻底“更化”,即从根本上改变为政的方向,放弃以刑法治天下的“大政方针”,奉行“仁谊(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推行德政,即将秦以来的法治,改变为德治,以德化治国。在这里,董仲舒实际上对西汉前期的政治作了全面否定,认为它在本质上仍然是对秦代刑政法治的延续,主张进行政治改革,从根本上扭转以刑法立国的大政方针。但究竟如何“更化”,董仲舒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办法,只是提出“为政”当以“宜于民”亦即顺从民心为原则,并指出人君当奉行仁、谊、礼、智、信五常之道。
[71]《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498页。下文所引“天人三策”,均见同传,第2496—25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