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谎言
司马迁与班固,真的相信高祖刘邦是他的母亲梦见赤龙而孕育的吗?他们真的相信刘邦斩了一条大蛇、之后有个老妪哭诉的故事吗?大约不会。但他们依然这样写下来,而且想让后世的人相信这是事实。在本质上,这是在说谎;其所讲述故事的性质,毫无疑问,是谎言。
什么是谎言?心理学家保罗·埃克曼(Paul Ekman)给出的定义是:“说谎是一个人存心误导别人的有意行为,事先未透露其目的,并且对方也没有明确要求被误导。”[64]显然,后世的读者,包括我们,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司马迁、班固等前世的史家提出“被误导”的要求(我们不会想要一个假话连篇的历史叙述,即使有人想,也无法告诉司马迁、班固等前世的史家,他们也无法倾听我们的要求);至于史家是否“存心误导”我们,他们也从未透露过,所以,如果确实误导了我们,我们就只有认定他们是“有意”的了。因此,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史书中那些几乎可以确定不可能属于事实的叙述与记载,都是谎言。
当然,撰写、编纂史书的史家,往往并非谎言的始作俑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也是受骗者。《汉书·外戚传》中记述了好几起后妃梦见异象之后怀孕生子或怀孕之后梦见异象的故事,如景帝王皇后(武帝之母)怀上孩子(后来的武帝)之后,告诉太子(刘启),说是梦见太阳跑到了自己的怀抱(“日入其怀”);太子回答说:“此贵征也。”很难确定这个故事是王皇后编造的,还是武帝即位后好事之臣编造的,不管怎样,都可基本断定它是谎言。此类记述,就是梁启超所说的,“其史迹本为作伪的性质,史家明知其伪而因仍以书之者”,也就是谎言本来是历史中的一些人编造的,史家明明知道它是谎言,却仍然因袭谎言,将谎言记载了下来。
史家明知其事为伪而仍书之,并希望后世之人信以为实,这当然是典型的谎言。梁任公曾比较《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与《后汉书·献帝纪》中关于曹魏代汉过程的不同记载。[65]我们在任公的基础上,列如下表:
表1曹魏代汉历程的不同表述
时间《三国志·魏书》《后汉书·献帝纪》
建安二十一年(216)
夏,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天子命王女为公主,食汤沐邑。
夏四月甲午,曹操自进号魏王。
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建安二十二年(217)
夏,四月,天子命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
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以五官中郎将丕为魏太子。
冬,有星孛于东北。
是岁,大疫。
建安二十五年(220)
正月庚午,王崩于洛阳,年六十六。曹丕嗣位为丞相、魏王。
三月,黄龙见谯。
夏,四月,丁巳,饶安县言白雉见。
五月,戊寅,天子命王追尊皇祖太尉曰太王,夫人丁氏曰太王后。封王子叡为武德侯。
八月,石邑县言凤皇集。
十一月丙午,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庙。使兼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位。乃为坛于繁阳。庚午,王升坛即阼,百官陪位。事讫,降坛,视燎,成礼而反。改延康为黄初,大赦。
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子丕袭位。
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邑一万户,位在诸侯王上,奏事不称臣,受诏不拜,以天子车服郊祀天地,宗庙、祖腊皆如汉制,都山阳之浊鹿城。四皇子封王者,皆降为列侯。
按照《三国志·魏书》的记载,曹操由魏公进爵为魏王、设天子旌旗、出入警跸、着王冕十二旒,曹丕嗣魏王之位、受禅,皆出于汉献帝之命,完全没有谋夺皇位的迹象;而在曹丕受禅之前,黄龙见,白雉现,凤凰集,吉瑞频出,显示出天命将有所归。这当然都是谎言。《后汉书·献帝纪》的记载彻底揭穿了这些谎言,它用一个“自”字揭示出所有这一切,都是曹氏父子“自为之”,汉献帝不过奉曹氏之命而已。不仅如此,《后汉书》还记载了日食、大疫、星孛等灾异之事,以见出天将示戒。如果说黄龙、白雉与凤凰之见出于捏造的话,那么,《三国志》对于日食、大疫、星孛的漏载,则显然是有意地隐瞒。我们知道,隐瞒真相与捏造事实,乃说谎的两种基本形式。
所谓“捏造”,就是把假的信息当作真的说出来。实际上,历史文献中的捏造并不稀少,比比皆是。梁任公曾经举隋末的王通为例证,这个人自比孔子,把当时的将相贺若弼、李密、房玄龄、魏徵、李勣等都攀认作自己的门人弟子,并与自己的弟子们一起合作撰写了一部《文中子》,记载他与那些假托为自己弟子的名人大臣的问答语录,好像真有其事一般。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很多墓志、家传、行状之类文献中,有关墓主、族中列祖、人物之嘉言懿行、美德善事以及广得拥护、赞颂的记载,相当一部分都可能出自捏造,至少是夸大或出于增饰、润色的需要。
夸大与增饰,由于其故意性不是很明显,而且有一定的事实作为根据,所以不可完全看作谎言。梁任公尝引子贡之言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又引庄子之言“两善必多溢美之言,两恶必多溢恶之言”,以为无论何人作史,“真迹放大”之弊皆所不免。史文什九皆经后代编史者之润色,故往往多事后增饰之语。[66]上文所举“夫人遂转乡歔欷而不复言”,当属于史家之想象与修辞,即属于此例。夸大与增饰,如果超过了许可的程度,就会演变为谎言。当然,这样的谎言,一般易于识别。
就说谎而言,隐瞒真相比捏造事实来得容易,因为捏造即使将故事编得再怎么天衣无缝,谎言还是有可能被勘破。我们在生活中,会因为各种原因,随机地说一些谎言,善意的或不善意的,有功利心的或无功利心的。我们大概都会不同程度地说过这种谎话,也都有经验与教训:说了一句谎话,就要有一大堆的谎话来完善它,从而形成一个“谎言系统”。而我们常常“记不住”自己说过的谎话,所以下次要圆谎时往往不能自圆其说。据说林肯(Abraham Lincoln)曾讲过,因为他自己记忆不好,所以便没有说谎的本钱。而隐瞒则不太有这种担心,因为隐瞒只是保留某些事实不说,并没有说出任何不实之辞。在《三国志》的记载里,隐瞒了建安末年的灾异,如果不是有《后汉书》的记载,我们就不会知道曾经发生过的这些灾异了。同样,它隐瞒了曹魏代汉的真相,如果不是有《后汉书》及裴松之所引《献帝传》等文献的记载,我们几乎也无从知道其历史真相究竟如何。
今天,我们中间的绝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地说过谎言。比如我们在写各种申请书时,陈述我们从少年时代甚至是童年时代以来的信仰,我们知道大部分是谎言。这里其实并不涉及正当或不正当,全看我们自己以及社会的认知而定。无需列举更多的例证,文书、统计资料、档案,乃至极度私密化的书信,其中都可能充斥着谎言,既有捏造事实的,还有隐瞒真相的,也有高度夸大或增饰润色的。当这些谎言被以文字、图象等形式记录下来,它就可能成为历史叙述的一种来源。
[64]保罗·埃克曼:《说谎——揭穿商业、政治与婚姻中的骗局》,邓伯宸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13页。
[65]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23页。
[66]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124—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