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顶层谋划 促进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十二五”工作回顾
及“十三五”工作展望
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张占海
在国家海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十二五”期间,战略规划与经济工作着眼建设海洋强国总目标,围绕制定海洋发展战略,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编制实施国家海洋事业规划、全国海洋经济规划和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等中心工作,加强战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密切部门合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1 月22 日,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海洋工作总体思路,部署了2016 年主要工作任务,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海洋战略、规划和经济工作,夯实海洋工作“五大体系”,努力拓展蓝色经济发展新空间,促进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不断深化海洋战略研究,做好决策支持工作
“十二五”期间,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发展目标和“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组织开展了海洋发展战略重大问题和海洋强国战略规划研究,提出的“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略”“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等建议在《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得到采纳,为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提供了重要参考。统筹推进国家海洋局“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国家海洋局推进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总体设想。根据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组织开展了《海洋基本法》研究,积极推动立法工作。组织承担了历年国家海洋事业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会议,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海洋战略研究工作,做好决策支持。一是围绕21 世纪海洋观,开展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理论研究,深化海洋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及时跟踪研究热点问题,为国家海洋强国建设献言献策。二是搭建海洋战略研究工作平台,支持国内智库、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学者开展研究与交流,提升海洋战略研究的人才支撑实力。三是继续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工作,推动对海洋重大问题的关注和解决,为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展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大力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拓展与沿线国家海洋战略和政策的协调对接,以拓展蓝色经济合作为切入点,促进政策沟通、民心相通、合作畅通,提出建设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蓝色经济合作倡议,务实推动合作项目的实施。
扎实做好规划编制与实施,引领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完成,海洋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过长达十年的深入研究、意见协调和修改完善,《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于2015 年8 月1 日由李克强总理批准签发,为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利用、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调整海洋经济布局、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在对“十二五”海洋规划实施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对“十三五”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组织编制了国家海洋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国家海洋局党组“十三五”规划建议及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海洋章节初稿等。提出了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蛟龙探海”“雪龙探极”“国家海洋立体观测网”等重点工程,为国家制定“十三五”规划提供重要参考。启动了全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为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支撑。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以《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本依据,把生态指标全面纳入海洋事业发展综合规划与海洋经济、海域使用、海岛保护、海洋科技等专项规划,将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发展推向新的高度。一是建立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实施机制,推进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开展海洋主体功能区动态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工作,完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分区。三是组织编制国家海洋局“十三五”发展与改革规划,夯实海洋工作体系,保障重点工程的实施。四是实施“智慧海洋”工程,研究编制《国家海洋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国家海洋观测系统、信息化系统和服务保障系统的建设。五是编制完成《全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海洋经济转型发展和效益质量全面提升。
提升宏观监测调控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运行监测评估和政策调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启动了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形成了一批较为成熟的经济运行指标指数和海洋经济报告产品,及时向中央和国务院呈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对策建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首个具有政府白皮书性质的《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二五”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基础上,对新时期海洋经济发展进行了展望。定期向社会发布《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中国海洋发展指数》。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先后在广西北海、江苏南通、河北栾城三地开展试点。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合作,深入推进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圆满收官,海洋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更加均衡,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8.1%。据初步核算,2015 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64669 亿元,比上年增长7.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6%,涉海就业人员3589 万人。海洋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油气业等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海洋油气勘探开发逐步向深远海拓展,海洋船舶工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海水养殖在海洋渔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兴产业较快发展。
“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使海洋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亮点和新动力,使海洋经济管理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加强对海洋经济的动态监测与评估,提升参与和支撑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构建完善海洋经济调查体系,打造覆盖国家、海区、省、市、县业务化水平较高的海洋经济动态监测与评估系统。二是丰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箱,完善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框架,引导财政、税收、证券、保险、融资担保、租赁等多元资本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推动建立区域性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三是拓宽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特色海洋产业园区、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发布《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助推海洋领域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四是加强对海洋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坚力度,通过集聚创新资源、打造创新人才队伍,推动海洋产业基础性、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取得突破,充分发挥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的作用,推动实施海水淡化工程和海洋能技术工程化和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五是编制发布各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白皮书,引导社会各界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预期,为各级政府和涉海企业决策提供指导。
务实推进海洋经济合作,促进海洋产业实现新发展
“十二五”期间,通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深入探索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金融支持手段,开展试点示范,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一是完善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对开发性金融、商业贷款、海洋产业基金、涉海融资担保、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海洋保险等金融手段进行全面深入研究。二是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实施了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研究编制了《海洋产业投融资产业目录(开发性金融类)》,组织各地开展了项目征集申报、遴选推荐工作,共推进项目110 个,融资需求700 多亿元。三是积极推进海洋产业新型工业化发展,与工信部达成共识,共同拟定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与指导目录,促进海洋领域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与应用。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继续探索新的合作平台和模式,拓宽促进海洋产业发展有效途径,拓展蓝色经济发展新空间。一是拓展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合作体系,做好试点工作,完成国家项目的评审、推荐,开展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需求分析、系统设计与开发,推动合作金融机构与涉海企业高效信息对接。二是打造支撑海洋产业发展的园区管理体系,开展国家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管理制度体系的研究论证工作,制定出台园区管理办法,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途径,吸引大企业入园,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链和创新链。三是构筑海洋经济发展的创新体系,支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开展海洋电子信息、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水淡化等特色产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共服务平台、产品育成中心和产学研基地。四是积极推进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以促进蓝色经济合作为抓手,推动海洋产业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港口配套设施和临港海洋产业园区建设,加强政策沟通,鼓励支持现代海水养殖、海水淡化、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环保技术等合作。
“计熟事定,举必有功”,“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全面深入做好海洋发展战略、规划和经济工作,发挥顶层设计引导作用,为促进我国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长期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张占海. 加强顶层谋划 促进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十二五”工作回顾及“十三五”工作展望[J]. 海洋开发与管理,2016,S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