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海洋生态红线区划--以海南省为例

海洋生态红线区划--以海南省为例


【我国当前面临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1) 海洋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自然和人为灾害频发;

(2) 部分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造成自然生态失衡;

(3) 阶段性海洋产业结构不均衡,层次较低或不合理,产业增长的科技比重不高,资源利用不合理及浪费严重;

(4) 海洋国土观念不强,无序开发利用矛盾依然存在。


【区划思路】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海洋生态红线区可分为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两大类。针对不同区域的生态重要程度和管理需求,生态红线区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两级管理。

       

【管控制度】

(1) 法律层面,立法保障海洋红线区法律地位,强调其权威性和严肃性;

(2) 经济层面,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海洋红线区生态补偿制度;

(3) 行政层面,出台海洋红线区管控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

(4) 技术层面,加强海洋红线区监测、评估、监管网络建设;

此外,还应加强宣传,逐步取得公众信任和支持,鼓励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黄伟, 曾江宁, 陈全震, 杜萍, 汤雁滨, 杨辉. 海洋生态红线区划--以海南省为例[J].生态学报, 2016, 36(1): 2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