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希腊教育论著选
1.3.6 六、《美诺》

六、《美诺》

论“知识就是回忆”

美诺:苏格拉底,你怎样去研究你根本不知道的东西呢?在这些你所不知道的东西中,你提出什么来作为你所研究的对象呢?即使你侥幸碰上了这种东西,你怎么样会知道你所不知道的这种东西就是你所要研究的东西呢?

苏格拉底: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但是你知道你所提出来的论证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诡辩吗?你的论证是说一个人既不能研究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研究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如果他所研究的是他所已经知道了的东西,他就没有必要去研究;而如果他所研究的是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就不能去研究,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他所要研究的是什么。

美诺:苏格拉底,你说得很好,你觉得我的这个论证对吗?

苏格拉底:我想是不对的。

美诺:为什么不对呢?

苏格拉底: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不对。我曾经听到一些讲神异的聪明人士说过——

美诺:他们说过什么?

苏格拉底:我想,他们说过一条值得令人赞叹的真理。

美诺:他们说的是什么呀?说话的人是谁呀?

苏格拉底:他们之中有一些是男女祭司,这些人都曾经研究过怎样来给他们的职业作出合理的说明。品达和许多其他具有灵感的诗人也说过这点,他们说——现在注意看看你认为他们的话对不对——人的灵魂是不死的。它在一个时候有一个终结称为死,在另一个时候又再生出来,但是永远也不会消灭……

既然心灵是不死的,并且已经投生了好多次,既然它已经看到了阳间和阴间的一切东西,因此它获得了所有一切事物的知识。因此人的灵魂能够把它以前所得到的关于美德及其他事物的知识回忆起来,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既然一切东西都是血脉相通的,而灵魂也已经学会了一切,因此就没有理由说我们不能够通过对于一件事情的记忆——这个记忆我们称为学习——来发现一切其他的事物,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和在研究中不昏乱的话。因为一切研究,一切学习都只不过是回忆罢了。

(柏拉图:《美诺》,80E—82D。摘自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90—191页。)

130 爱德曼,又译阿得曼托斯。

131 克劳康,又译格劳孔。

132 即数学上所谓无理数(irrational numbers)。无理数是泰阿泰德发现的,为当时希腊三大发现之一。(参阅《数学简史》,斯特洛伊克著,关娴译,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

133 此二句娄卜本译文遗漏。

134 希腊神话中司文艺美术音乐等之九女神。

135 希腊神话中司记忆的女神。

136 苏氏这段话,头绪纷纭,极其费解;兹转译康复尔德的注释,以资参考:“苏格拉底这段话列举不可能混淆二物的一切事例。他把二物之(甲)已知并当前记得或(乙)完全未知者、(丙)当前知觉所及或(丁)当前知觉所不及者,作种种可能的配合;结果只有在三种配合中,二物可能彼此混淆。苏氏的话,读者或与泰氏同感费解,而欢迎简要的说明过于字句的翻译。最简便的方法是,以‘相识者’代表所认识或所知悉并记其印象于心头之一人或一物,以‘不相识者’代表素不认识或向不知悉之一人或一物。在以下情况,不可能混淆二物:(一)二人俱非当前知觉所及,不会以其一相识者误为其他相识者,或混淆一个相识者与一个不相识者,或混淆两个不相识者。(此等情况,苏氏在下文193A—B重复举例说明。)(二)如只有关当前知觉,则不会混淆当前所见之二物,也不会混淆当前所见之一物与当前所不见之他物,并也不会混淆当前所不见之二物。(三)知识及当前知觉俱有关,则不会混淆当前所见并省记之两个相识者;当前所见并省记之一个相识者,与当前所不见之一个不相识者,或与当前所见之一个不相识者,也不至于混淆。(依康氏自注,省记是指:以往对一物的知觉在记忆中所留印象,与当前对同此一物的新知觉,能相符合;按即所谓认得。)无论当前眼见其一与否,两个全不相识者不会混淆。”(康本第122页)。

137 位柏拉图把镜中视影或镜中映影解释为:发自眼睛的光线(即视线)在镜面与发自人体或物体之光线(即形与色)相合并。所谓左右易位,康复尔德有图说明,兹转摹于下:

1.png 

上方甲图表示直接视人或物:所视对象的左右边对着视者每一眼的右左边,这是正常的情况。乙图表示间接(即通过镜中之影)视人或物:发自视者之眼的光线与发自所视对象的光线在镜面相合并,此合并的光线由镜面折回视者之眼。对象的左右边对着镜的右左边,镜中对象之影的左右边对着视者每一眼的右左边;镜面合并的光线折回视者之眼,则对象本身的左右边对着视者每一眼的左右边。例如,以镜照西文书一页,则见其字翻转,非原来正面字由左到右的横行,却成反面字由右到左的横行;——此即所谓见物之左右易位。

138 希腊文心(κηρ)字读如“恺尔”,蜡(κηρσs)字读如“恺尔洛士”。荷马因此二字音相近,故以相比。

139 此段言语费解,兹释之如下:“操一物的知识”,谓索诸胸中关于五与七二数之和的知识、有所得而操之于心头。(五与七二数之和,原已知之,并蓄之于胸中为之知识。)然而所得者十一、非十二。“不省识此物”,谓不辨十一之非十二,即不省十一之非其所欲得五与七之和。“非因不知此物”,谓非因平素不知五与七之和为十二。“自己对此物的知识”,谓自己所蓄于胸中关于五与七之和——即十二——的知识。“此物断为彼物”,谓以十一为十二,即以十一为五与七之和。“一项知识现于心头”,谓所蓄于胸中关于十一的知识现于心头。(关于十二的知识,亦是所蓄于胸中之一项知识。)“毫不知晓、全不省识”,谓不分晓不辨识十一之为十一而非十二。“现于心头的知识能致不知”,谓现于心头关于十一的知识能使素知此数者不知其为十一而非十二。总上之意,盖谓:胸中蓄有多项知识,“十一”与“十二”各为一项。今索“十二”,而误得“十一”(即所谓“一项知识现于心头”者)。误而不知其误,得“十一”而不省识其非所欲得之“十二”。致误之因,不在于平素不知十一之非十二,反之,“十一”与“十二”两项知识,平素厘然并蓄于胸中;竟至于以十一为十二,岂不荒谬?现于心头关于十一的知识能使素知此数者不知其为十一而非十二,则现前的不知能使人知、现前的不见能使人见,——其荒谬有如此者。

140 “非知识”(原文áνεπιστημοσυνη)指错误的知识。例如,学算术加法,误以五与七之和为十一,便将“五加七等于十一”牢记胸中,蓄为一项知识;其实此项非真知识。可见胸中所蓄知识有真有假;假者不得称为知识,故谓之“非知识”。对同一事物,例如对五与七之和:诚知其和为几者据胸中所蓄知识作论断曰:“五加七等于十二”,此论断便是真实的;非诚知其和为几者亦据胸中所蓄之非知识作论断曰:“五加七等于十一”,此论断便是虚假的。

141 当时的谚语。

142 在希腊雅典法庭上发言,以漏壶限制时间。

143 此说是一种哲学理论,出于何人,柏拉图未指其名;然而可决其不出于苏氏或柏氏本人。持此说者应是与苏柏二公并世的人,其名不著称于当时者。近代学者多方考证,迄无定论。

144 指理。

145 这里的“苏格拉底”代表柏拉图的看法。

146 这是苏格拉底临刑前的谈话。意思是说,苏格拉底死后就没有人能说得妥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