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制度分析的杰出贡献者——2009年(第41届)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与奥利弗·E.威廉姆森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
(1933年~ )美国 亚利桑那州坦佩市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美国 印第安那州伯明顿市 印第安纳大学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颁200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她对经济治理的分析,特别是对公共资源治理的分析。
——瑞典皇家科学院
2009年10月12日斯德哥尔摩当地时间13时左右(北京时间19时左右),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将200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奥利弗·E.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与去年相同,今年诺贝尔奖每项奖金仍为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42. 8万美元),两位经济学家将各获得一半奖金。瑞典皇家科学院发表声明说:奥斯特罗姆因为“对经济治理的分析,特别是对公共资源治理的分析”获奖,威廉姆森则因为“对经济治理的分析,特别是对公司边界问题的分析”获奖。
奥斯特罗姆,美国人,著名政治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行政学家和政策分析学家,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之一,是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经济学家。
一、生平简介[1]
1933年8月,奥斯特罗姆出生于美国西海岸城市洛杉矶。当时,大危机接近尾声,资源以空前的速度消耗,物质极度匮乏,所以幼年的奥斯特罗姆生活并不富裕,她曾回忆到:“我的母亲显然擅长摆弄花园,在那里我学会了种植蔬菜,并且把它们装入罐头,以保存更长时间。那真是奇妙的经历,我想大部分城市孩子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早年真实世界的生活也逐渐让奥斯特罗姆确信:面临资源难题,大部分的人都可以通过协作来解决共同产品的合理利用问题。
1951年,奥斯特罗姆从贝弗利山高中毕业,随后进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习。奥斯特罗姆早年曾经口吃,为了克服口吃带来的语言表达障碍,她所在的中学特意让她参加辩论队,第一次演说时,她受到队友们的取笑,但很快她就成为最出色的辩手和即兴演说家。那些政治性的辩题带给奥斯特罗姆最初的思想共鸣,尤其在电视上看到约瑟夫·麦克阿瑟(Joseph McCarthy)的演讲后,她决定选择政治科学作为自己的专业,并由此开始了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学习生涯。
1954年,奥斯特罗姆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政治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奥斯特罗姆曾在波士顿的一家法律公司担任了3年的助理人事经理,后来又回到洛杉矶,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人事部门工作。在人力资源部门工作期间,奥斯特罗姆修读了公共管理硕士阶段的课程,并于1962年获得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在修读公共管理硕士阶段的课程时,奥斯特罗姆被这些课程深深地吸引了,以至于决定辞掉工作重新回到学校读书,不过在当时,女性进入研究生院学习还是极为罕见的。
1965年,奥斯特罗姆获得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政治学博士学位。奥斯特罗姆的博士论文是关于南加州的水资源管理问题的。1945年,一些人发现,由于海水入侵,导致洛杉矶西部地下水质量下降,人们由此成立了一个水资源协会来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在法庭上辩论,最后通过了一套新准则。往一些沿海城市倒灌地下水的措施并不可取,如果海水继续入侵,那么若干年后这些盆地的恶化将难以挽回。”此后,水资源的管理成了奥斯特罗姆长期研究的课题。这段经历也使她看到,为了保护共同的资源,利益不同的主体是可以进行团队协作的。值得指出的是,奥斯特罗姆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攻读政治学学位时,还同时学习了大量的经济学知识。在“网易”对奥斯特罗姆的采访中,她回忆到:“当我在UCLA读本科时,我花了大量的时间读经济学。事实上,我大三整整一年都在批改新生的经济学考试卷子,如果你批一整年的卷子,你也会学到很多日常的经济学知识,你也必须知道很多基础的经济学知识。当我读博士的时候,我选读了经济学的辅学位,那时我受到了一些基础的经济学训练,现在我对此十分感激。我是政治学的博士,也在政治学系教书,我教授制度(经济学)分析这门课,我是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跨学科的角度来教授这门课的,这种学科的跨越就涉及政治学。”[2]
获得博士学位后,奥斯特罗姆接受印第安纳大学的聘请,来到其丈夫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任教的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并在政治学系任教。奥斯特罗姆1969年晋升为副教授,1974年晋升为教授,1991年更荣升为阿瑟·F.本特利(Arthur F. Bentley)讲座教授。
奥斯特罗姆在印第安纳大学早期的一个研究项目是城市警力资源问题,这一研究先后持续达15年之久。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普遍认为警察等城市资源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由此在一个城市设立一个集中式的部门无疑最为有效,因此,有许多建议要求减少服务于美国城市和农村地区的警察机构的数量,某些建议要求把当时整个美国存在的4万个警察机构减少到500个警察机构以下,虽然如此,但几乎没有人进行过任何经验研究来考察不同规模警察机构或者具有不同警察机构的大城市地区的绩效差异。奥斯特罗姆开始着手警察服务研究项目,她先比较了一个大城市的警务部门和总人口与之相似的三个独立小城镇警务部门效率,指出独立城镇社区管理水平下的小规模警务部门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更具效率。随后,将这个规模性试验推广到80个大城市的比较。经过15年的研究,奥斯特罗姆完成了《美国大城市地区警察服务的制度结构》一书。有关警察服务的实证和理论研究,奠定了她的公共治理思想的理论和方法基础,“规模经济广泛存在的前提是错误的,单个警务部门最为有效的假设是错误的,个体以及部门间无法有效协调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奥斯特罗姆坚信包括经济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相关概念都应该应用到政治理论中,为此,1969年,奥斯特罗姆夫妇开始在印第安纳大学尝试开设一个非正式的每周学术例会,进行政治科学、经济学、社会学方面的跨学科交流。1988年,奥斯特罗姆受经济学家莱茵哈德·泽尔腾的邀请到德国比勒费尔德跨学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Bielefeld)从事研究工作,在这一次的访学中她开始参与国家研究局(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在公共池塘资源(commonƽ pool resource)的研究计划,这为她在公共资源治理方面的学术研究开辟了道路。所谓公共池塘资源,就是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公共池塘资源有别于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纯公共物品,竞争性表明资源是稀缺的,而非排他性则使资源的使用不受限制。奥斯特罗姆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她认为,无论是政府集中管理还是市场分散配置,都很难解决公共池塘资源供给或维护的问题。1990年,她出版了她的代表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在这本书中她驳斥了私有化或政府管制是最优的共同产权安排这个传统观点,提出了多中心治理模式,在不依靠权威政府和市场交易的治理模式下,公有资源的使用者能够自发地形成使用和管理公有资源的治理模式,从而实现对资源的自我治理。
从1973年开始,奥斯特罗姆担任政治理论和政策分析研讨会的合作主任; 1984年起又兼任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教授,同时还是美国亚里桑那州立大学制度多样性研究中心的创建者。
奥斯特罗姆于1991年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2001年又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的院士。她是美国政治学协会的前任主席,也曾担任过公共选择学会、中西部政治学协会和公有产权研究协会的主席,还是美国哲学学会和政治学和生命科学协会的成员。她曾经服务于许多顾问委员,包括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警察长官国际协会、法律实施协助管理局、美国行政科学院、刑事司法准则与目标国家顾问委员会、国家州长协会和校际政治与社会研究方法联合会等。
2009年,奥斯特罗姆已经76岁高龄了,但依然坚持每天到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布鲁明顿的印第安纳大学校园内的政治理论和政策分析研究所上班。“即使已到76岁的高龄,她仍然坚持写作和教学,频繁参加研究所的各种学术活动,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在与她的交往中能够感受到,她之所以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孜孜以求,是因为她对人类行为的好奇心和兴趣,以及执著的科学求索精神。她从研究工作中得到了很大的乐趣,并且热切希望我们与她一起分享这些乐趣。”[3]
奥斯特罗姆曾多次到过中国,她有一个好听的中国名字——欧玲。对中国来说,奥斯特罗姆理论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为中国境内的公共池塘资源研究,乃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献。
二、学术贡献[4]
奥斯特罗姆的研究兴趣集中于公共资源的治理之道。经济学对于公共物品或公共资源的研究由来已久,而她的研究特色是在富有系统性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广泛的实证研究。运用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奥斯特罗姆分析公共事务,尤其是警察服务、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问题,她对于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的理论和方法的发展,对于公共政策研究和新政治经济的研究,均做出了举世瞩目的杰出贡献。
1.关于多中心理论的研究
多中心理论是奥斯特罗姆与其丈夫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共同创立的。在这一理论体系中,多中心秩序观是贯穿始终的主轴。
在诸多有关社会秩序的理论中,最具影响的观点是亚当·斯密的市场秩序观和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国家主权秩序观。斯密认为,在人们相互认同的规则框架下,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人们各自追求着自己的利益,无数分散追求的努力汇聚成了推动社会利益增长的洪流。与这一秩序观相对应的公共政策是鼓励发展竞争与开放的市场。而霍布斯的国家主权秩序观则认为,人们各自追求自我利益并为此相互竞争,最终会导致无可收拾的战争与恐怖状态。为避免人们之间的混战局面,必须建立一权力支配中心来规范所有社会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和平与秩序。在社会现实中,政策方案往往是运用斯密的秩序概念来处理所有的私益物品,而用霍布斯的秩序概念来处理所有的集体物品。但奥斯特罗姆认为,无论是亚当·斯密的市场秩序观还是托马斯·霍布斯的国家主权秩序观都隐含着一种单中心秩序的理论,“市场和国家在现代政治-经济生活的一些领域里都无法增进福利。结果,政治经济学家需要一组比‘一个’市场或者‘一个’国家更为丰富的政策设计框架。”[5]在市场与国家以外发现了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并在这一思路下寻找问题的答案正是多中心秩序理论的最大意义所在。
奥斯特罗姆在其1990年的《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中系统地表述了她的基本思路:首先,她指出传统的分析公共事务的理论模型主要有三个,即哈丁的公地悲剧、道斯(Dawes)等人的囚徒困境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但是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是市场的就是政府的,而且得出的结论往往是悲观的;然后,她指出当前解决公共事务问题的或者以政府途径(利维坦)为唯一或者以市场途径为唯一的途径是有问题的,她怀疑仅仅在这样两种途径中寻找解决方法的思路的合理性;最后,她从理论与案例的结合上提出了通过自治组织管理公共物品的新途径,但同时她也不认为这是唯一的途径,因为不同的事物都可以有一种以上的管理机制,关键是取决于管理的效果、效益和公平。对这一思路,她曾经解释说:“我在学术研究上致力于开发以经验为基础的理论,横跨经济学和政治学(也涉及其他社会科学),进行比较制度分析。作为一个制度分析家,我尤其关心公共经济如何提供和生产公益物品以及公共池塘资源,各种各样的公共经济的结构如何影响参与者互动的激励机制和模式,以及所取得的结果。”
2.关于自主治理理论的研究
在研究公共池塘资源治理时,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理论。这一理论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存的人们如何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性治理,并通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搭便车、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诱惑,以取得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
奥斯特罗姆分析了关于公共事务治理的有关理论模型,包括“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她从博弈论的角度提出了市场与政府以外的解决办法。《公共服务的制度建构》、《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等著作中,奥斯特罗姆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其自主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1)影响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四个内部变量
奥斯特罗姆将复杂不确定环境下影响个人策略选择的内部变量确定为四个,即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她指出,人们选择的策略会共同在外部世界产生结果,并影响未来对行动收益与成本的预期。个人所具有的内在规范的类型受处于特定环境中其他人的共有规范的影响。同样,内部贴现率也受个人在外部任何特定环境中所拥有的机会的影响。
(2)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互相监督
奥斯特罗姆认为,对于一个自主治理的组织来说,首先必须解决三个问题: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互相监督。她指出,一个自主组织的群体必须在没有外部强制的情况下解决承诺问题。他们必须激励他们自己(或他们的代理人)去监督人们的活动、实施制裁,以保持对规则的遵守。
(3)自主治理的具体原则
通过分析分布在世界各国的长期存续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的成功案例,奥斯特罗姆归纳了自主治理的八项具体原则,它们反应了自主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这八项原则是:①清晰界定边界。有权从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②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或(和)资源单位数量的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或(和)资金的供应规则保持一致。③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④监督。积极检查公共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责的人,或是占用者本人。⑤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们两者的分级的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⑥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迅速通过低成本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⑦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权威的挑战。⑧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三、社会影响
奥斯特罗姆是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经济学家,当被问到对此奖项的重大意义的看法时,她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女性在科研方面的能力得到承认。我很幸运成为第一个,而且我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过,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人类进化和社会发展学院主任Sandervander Leeuw对她评价道:“埃莉诺·奥斯特罗姆通过开创性地将经济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学科结合在一起,打开了制度经济学和公共决策研究的新视角,作为一名科学家,她不仅才华卓越、具有革新精神,并且十分谦虚和慷慨,始终如一地与美国以及全世界的同行共享研究成果。”
奥斯特罗姆获得过很多的荣誉,其中特别重要的奖项包括:1996年,获得美国政策研究组织颁发的杰出妇女奖, 1997年,获得了具有世界声誉的弗兰克·E.塞德曼(Frank E. Seidman)政治经济学大奖;2005年,被美国政治学协会授予詹姆士·麦迪逊奖金,同年还获美国生态学会颁发的可持续科学奖金;2006年,得到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对人类有杰出贡献的荣誉博士。奥斯特罗姆还被美国密歇根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荷兰社会研究院等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作为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行政学家和政策分析学家,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奥斯特罗姆在政治学、政治经济学、行政学、公共政策、发展研究等诸多领域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她和她的丈夫所建立的多中心研究网络(polycentrici circles)已经遍及世界各国,他们建立的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在国际政治学界、行政学界以及经济学界都有重要的影响。
奥斯特罗姆在市场秩序理论和政府主权秩序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多中心理论的社会秩序观。在多中心理论之前,存在着亚当·斯密的市场理论和托马斯·霍布斯的国家主权理论两种社会秩序观,而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理论在国家和市场之外揭示了公共事务发展的内在社会秩序,并使人们摆脱了“政府与市场”两分法的传统观点,寻找介于两者之间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对此,1997年9月27日,在塞德曼政治经济学奖颁发大会上,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著名的阿罗不可能定理发明者、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塞德曼政治经济学奖遴选委员会委员阿罗发表演讲,他说:“实际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就是公共经济学研究的始作俑者之一。……奥斯特罗姆教授的贡献在于综合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同时又超越了政治学和经济学。针对市场失败的政治解决方案远远多于简单的新霍布斯福利经济学的观念。”
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是新的集体行动理论。经济学对于公共物品或公共资源的研究由来已久,但无论是“公地悲剧”、“囚徒困境”还是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都预示着集体行动的困难和公有资源治理面临的困境。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们都认为,解决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的难题无外乎有两种途径:其一是由政府集中管理,其二是将公共资源私有化由市场来配置,而奥斯特罗姆则发现“许多成功的公共池塘资源制度,冲破了僵化的分类,成为‘有私有特征’和‘有公有特征’的制度的各种混合。”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为公共资源的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对人们走出公共资源治理的困境有很大的启示。
总之,奥斯特罗姆为我们重新理解政府、市场和各种中间自组织的角色和功能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为人类摆脱诸如公地悲剧和囚徒困境,更有效地实现合作提供了新的解决之道。
四、代表著作
奥斯特罗姆的一生著作颇丰,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是《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该书的影响远远超出美国,远远超出行政学和政治学界,不仅在行政学界、政治学界、政治经济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学术影响,而且由于她所分析的案例涉及发展中国家,该书已经成为发展研究的必读文献,更由于该书涉及自主治理问题,恰好与风靡世界的治道变革潮流(从集权走向分权,或者从单中心集中统治走向多中心自主治理)不谋而合,从而成为现代治道研究的重要文献。该书自1990年初次出版后,每年均有重印,其中1994年还重印两次。该书已经成为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治学界引用率最高的学术专著。
奥斯特罗姆的代表著作有:
1. Governing the Commons: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Ostrom,Elino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2. Institutional Incentive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Infrastructure Policies in Perspective Ostrom, Elinor, and Schroeder, Larry, and Wynne, Susan, Oxford:Westview Press,1993.
3. Rules, Games, and Common Pool Resources Ostrom, Elinor, and Gardner, Roy, and Walker, James, Editors,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4.
4. with Crawford, Sue E. S.,“A Grammar of Institutions.”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89, no.3,September 1995.
5. 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the Rational Choice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Presidential Address,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1997. Ostrom, Elinor.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92(1),1998.
6. Trust and Reciprocity: Interdisciplinary Lessons for Experimental Research, Volume VI in the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Series on Trust, Elinor Ostrom and James Walker, Editors,Russell Sage Foundation, 2003.
7. Understanding Institutional Diversity Ostrom, Elinor,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5.
8. Understanding Knowledge as a Commons:From Theory to Practice Ostrom, Elinor and Hess, Charlotte, Editors, The MIT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2006.
9. Linking the Formal and Informal Economy:Concepts and Policies,edited with Basudeb GuhaƽKhasnobis and Ravi Kanbur.Oxford, U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已在中国出版的著作主要有:
1.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余逊达、陈旭东译,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2.美国地方政府,井敏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奥利弗·E.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
(1932年~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市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奥利弗·E.威廉姆森获颁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对经济治理的分析,特别是对公司边界问题的分析”。
——瑞典皇家科学院
奥利弗·E.威廉姆森,杰出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被誉为重新发现“科斯定理”的人,并创立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瑞典皇家科学院认为,威廉姆森发展了一种崭新的理论,它将公司视为解决理论冲突的结构,这一开创性贡献促使有关治理问题和企业边界问题的研究在过去三十年里成为经济学的研究热点和理论前沿。
一、生平简介[6]
1932年,威廉姆森出身于美国威斯康星州苏必利尔镇的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家庭。苏必利尔镇是一个仅仅三万人的小城镇,坐落在苏必利尔湖西岸的一个港口区。威廉姆森的父亲是一个小农庄里的中学教师,教物理、化学、手动课,还是该校棒球队的教练,母亲则是该中学的校长,教拉丁文、法语、德语。苏必利尔的学校师资力量也不算雄厚,除了一个小小的教区教育体系之外,城里仅有公立学校。看起来,苏必利尔实在难以称之为人才的摇篮。从事经济理论研究并不是威廉姆森最初的理想,起先他曾想成为一名律师,但在读高中时却喜欢上了数学和自然科学,并希望成为一名工程师。
高中毕业后,威廉姆森去黎庞学院完成该学院和麻省理工学院共同提供的联合教学大纲。刚进黎庞学院时,威廉姆森的能力和学业都并不很出色,但没过多久,在经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后他终于赶了上去。原来的教学大纲是需要在黎庞学完3年才去麻省继续读2年,以完成全部课程,但入学2年后,他就进入麻省理工这所世界一流的理工科大学,并于1955年获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学士学位。取得学士学位后,威廉姆森成为美国政府的一名项目工程师,这使他能经常参观项目所涉及的那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充分了解科层组织是如何运作的,这为他此后的研究提供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
1958年,威廉姆森考入斯坦福大学攻读工商管理哲学博士学位,专攻市场学。但是,当他学了以保罗·萨缪尔森著作为教材的经济学课程后,他对经济学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广泛地选修了诸如肯尼斯·阿罗等人的经济学理论课程。1960年,威廉姆森获得了斯坦福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但这时,对经济学理论的浓厚兴趣让他决定放弃在斯坦福大学攻读学位,转入到卡内基—梅隆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威廉姆森在卡内基—梅隆大学就读期间,赫伯特·西蒙对该校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西蒙从1949年开始在卡内基-梅隆大学执教,直至1988年退休,他担任计算机科学与心理学教授,研究领域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运筹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多个学科,并做出了创造性贡献。1978 年,他因对经济组织决策过程的开拓性研究而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理查德·西厄特(Richard Cyert)、阿伦·H.梅尔泽(Allan H. Meltzer)等人对他在卡内基-梅隆大学时学术思想的逐步成熟也产生了十分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影响力,受他们的影响,威廉姆森的经济学研究就不仅限于新古典范式,而是积极吸收组织心理学、人工智能、法律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将制度分析置于多学科交叉的研究中。1963年,威廉姆森获得了卡内基—梅隆大学经济学哲学博士学位。此后,在工作中,威廉姆森与一系列杰出学者共事过,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拓展了视野。
1963年,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威廉姆森来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工作,担任经济学助理教授,这一工作持续到1965年。1965年夏天,当他在研究如何评价厂商规模界限问题时,他与阿门·阿尔钦(Armen Alchian)、加里·贝克尔、哈罗德·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等一些对产权经济学有兴趣的学者相聚了,并开始对产权理论有了更大的兴趣。
1965年,威廉姆森到宾夕法尼亚大学担任副教授,1968年晋升为教授。期间, 在1966年9月,他到华盛顿担任反托拉斯部长的特别助理,工作了11个月。这次工作使他有充分的机会经手一系列重要的反托拉斯案子,也深入地了解了企业兼并中所会发生的种种问题,这为他今后形成自己的学术思想提供了一定的经验。
威廉姆森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工作期间以及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工作的早期,其研究领域是工业组织和价格应用理论,他的第一篇论文《管理权限和企业行为》(1963),第一本专著《自由支配行为的经济学:厂商理论中的管理目标》(1964),都是关于工业组织的。1970年,当他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任教时,需要他开设一门组织理论的课程,这成了他转向交易成本经济学研究的直接契机,并从此开始了创立交易成本经济学,发展新制度经济学的历程。
1977年,威廉姆森在行为科学高等研究中心工作时,密切注意了法学界关于合同法的最新研究成果。麦克耐尔对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关于契约类型所作的区别,启发了他的研究思路,并由此而发表了重要论文《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关系的管理》。而且,由于他在跨科学研究中的杰出成就,1983年威廉姆森被聘任为特意把法学院和组织管理学院合并起来,并且后来还包括了经济学的“耶鲁组织与管理学院”的院长。
自1988年起,威廉姆森一直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教授商业管理、经济学和法学,并且从1998年开始担任哈斯商学院埃德加·凯泽(Edgar F. Kaiser)荣誉退休教授。
威廉姆森曾担任美国政治学与社会学学院院士、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等职务,还是计量经济学学会等学会的会员。
现在,“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阶梯状的院落内,时而你会看到一位头戴礼帽身材不高的小老头,他就是威廉姆森教授,看起来非常普通,除了那双睿智无比的双眼。……在哈斯商学院有一个著名的每周一次的学术沙龙‘制度分析学术讨论会’(Institutional Analysis Workshop),这是一个高水平的制度经济学学术论坛,敢在这个学术沙龙上做学术报告是需要胆量和勇气的,因为从你上讲台开讲开始就会遭遇到该领域顶尖教授们的不断提问甚至学术质疑。威廉姆森教授是该学术沙龙的主持人之一,你总能在研讨会中看见他的身影,他不像其他教授那样咄咄逼人,而总是安静地翘首聆听报告人的讲演,鼓励各种学术观点的碰撞,不时地也进行一针见血的点评,彰显了大家风范”。[7]
二、学术贡献[8]
威廉姆森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构建统一的制度研究范式。威廉姆森最主要的学术贡献是开创了交易成本经济学,这一理论的基本思路是:首先,由于个体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交易合同总是不完全的,并且会导致事前专用性投资的低效率,以及事后对新环境的不适应,这些都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合作效率。因此,必须采用某种治理模式来提高交易效率;其次,必须根据交易的具体特征(例如,资产专用性程度、交易频率程度和不确定性程度等)选取特定的治理模式(例如,现货市场、长期不完全合同、混合模式、企业、政府管制、官僚机构和非盈利组织等)以降低交易双方事后的不适应程度,从而提高合作效率;再次,通过各种经验研究来证实上述的结论。在交易成本理论看来,经济组织的核心问题在于节省成本,“我用‘有限理性’和‘投机’这样两种行为假设来支持这种合同研究方法。……有了这两种行为假设,以下有关经济组织问题的简略论点即告成立:从有限理性出发来设计合同结构和治理结构,就能实现节约的目标;同时还能保证交易不受投机的侵害”。威廉姆森在交易成本理论以至组织理论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1.关于交易成本的理论研究
交易成本经济学或交易费用理论是一种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威廉姆森以“交易”作为研究的起点,以“交易费用”作为分析问题的基本工具,将经济学的方法应用于研究制度的运行与变迁。
(1)关于交易成本(或交易费用)的界定
“交易”作为严格的经济学范畴首先是由约翰·罗杰斯.康芒斯(John Rogers Commons)建立起来的,康芒斯将“交易”视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完成了“交易”的一般化。康芒斯是从“交易”与“交换”的区别来界定交易的,他认为交易不是简单的物品交换,而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对物质东西的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即交易是所有权的转移,不过,康芒斯在对以交易为基本单位的制度进行分析时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哲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方法,而不是经济学的方法。
与康芒斯不同,科斯关于交易的理论思想是在对企业性质的研究中展开的。1937年,科斯发表《企业性质》一文,文中认为价格系统并不是无成本运作的,相反,其运作过程中存在着“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发现贴现价格,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第二,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而正是“交易费用的存在导致企业的出现”,“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科斯发现并澄清了交易费用,但他并未就此深入下去,也没有给出交易费用的明确界定。
在科斯的基础上,威廉姆森将交易费用形象地比喻为“经济世界中的摩擦力”,他将交易费用分为事前交易费用和事后交易费用两个部分。后来,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威廉姆森又赋予交易以新的含义:“当一项物品或劳务在技术上可分结合部发生转移时,交易就发生了。”这样界定交易不仅大大拓展了“交易”的范围,同时也使交易活动更为具体化,因而更具可分析性。
为了研究交易的性质,威廉姆森提出把交易涉及的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发生的频率作为描述交易性质、判断交易类型的因素,其中,资产专用性是最主要的,从而使交易分析方法真正成为组织现象的一种分析工具:
资产专用性,即如果两个人的交易中,某项投资是专用的,那么该项投资挪作他用就会大大贬值。资产专用性可分成五种类型:场所专用性、有形资产用途的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专向性资产、品牌资产的专用性。资产专用性与沉淀成本有关,由于专用性资产与特定的生产目的相联系,使得它们转向其他生产目的时就会大大贬值,此时如果某一方投资于这些专用性资产,则另一方就可能以退出交易相威胁,这种被称为“敲竹杠”或“要挟”的机会主义行为会阻碍专用性投资,使得资产事前投资不足,从而影响到经济绩效。
不确定性,包括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交易者行为的不确定性,是现实经济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前者实际上是与有限理性相对应的,因为客观环境的复杂性使当事人无法全面认知,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后者与机会主义行为对应,指当事人对信息的有意隐瞒、扭曲也会带来不确定性。一般来说,交易环境的复杂程度影响了不确定性的程度。
交易频率,即在某段时期的交易次数,是一个相对的维度。任何规制机构的确 立和运行都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带来的利益所补偿,要取决于这种规制结构中所发生的交易频率。
(2)关于契约人的假定
威廉姆森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威廉姆森将理性区分为三个层次,即强理性、中等理性和弱理性,所谓有限理性,借用西蒙的话说,是人们“想追求理性,但只能有限的做到”,即由于人在神经生理和语言能力的局限性和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尽管在愿望上追求理性,但实际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威廉姆森认为:完备的缔约活动是不可能的;有限理性并不意味着非理性,满足是有限理性的表现。
威廉姆森还认为,人具有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是指“自我利益的狡诈追寻行为,包括说谎、偷窃和欺骗行为等赤裸裸的形式。机会主义通常更多地采取微妙的、狡黠的欺骗形式。一般来讲,机会主义是与信息的不完全、信息纰漏的扭曲有关,尤其与误导、曲解、使人模棱两可或混乱等故意行为相关。”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合约风险。
威廉姆森假定处于交易过程中的人们不但具有有限理性而且还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由于有限理性,契约是不完全的;由于人类的机会主义行为,契约必须起到防护作用,防止机会主义可能造成的危害。因此,得出结论合约是不完整的,事后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关于契约类型和治理结构
威廉姆森援用美国法学家麦克尼尔(Macneil)的契约分类法,将契约行为分为古典契约行为、新古典契约行为和关系性契约行为。威廉姆森进一步分析了交易维度对契约安排治理结构选择的影响,他认为,如果是通用性资产,无论交易频率的大小,这时发生的是古典契约关系,相应的治理机制肯定是市场治理机制;如果交易频率较低,只发生数次,资产是混合性的或是专用性的,这时发生的是新古典契约关系,相应的治理机制应是当事人双方再加上第三方参与的三方治理机制;如果交易频率较高,交易经常重复,且资产专用性程度不高,这时发生的是关系性契约,其中,如果资产是混合的,相应的治理机制应是由当事人双方参与的治理,即双边治理;如果资产是专用性的,相应的治理机制应是由一方当事人统一治理的机制即一体化治理。
2.关于组织理论的研究
威廉姆森将交易成本经济学应用于组织理论的研究,他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交易费用进行具体的经济学分析,从而,研究了企业和市场之间相互替代的这样一个制度问题。
(1)关于企业的性质
威廉姆森从资产专用性和个人机会主义的假设出发论证了企业的产生,他认为,由于某些交易的特殊性,使交易双方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掌握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偷懒、欺诈等手段获取个人利益,不完全履行合约。这种由交易的特殊性而带来的个人私利就是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它能够强化个人的机会主 义行为。组织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监督、惩罚等措施加大机会主义的成本,使之超过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从而达到消除机会主义的目的。作为替代市场的内部组织,企业的性质可以分为三类:激励、控制和可能被广泛称之为“固有的结构优势”:①利益即使得不到完全的协调,至少也可以从狭隘的机会主义形式中摆脱出来;②当发生冲突时,企业有比较有效的解决冲突的机制;③企业结构的特点有利于信息的交换。
(2)关于企业的边界
威廉姆森首先探讨了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还是从从资产专用性的角度,分析了企业为什么会发生前向一体化、后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他认为,因为专用性投资有“拴住”效应,投资方没有办法防止另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由于投资方会预期到这个结果,从而会减少投资,这样,由于契约无法达到完全规避签约方机会主义的完备程度,从而使得纵向一体化变得必要。纵向一体化可以防止市场交易中的机会主义,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
(3)关于组织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将经济组织问题作为一个契约问题而提出,认为企业组织是一种规制结构,而不是一种生产函数。由于交易特性的差异,决定了存在不同的组织类型,只有那些与特定的交易相匹配的规制结构才是有效的组织。
三、社会影响
威廉姆森被誉为重新发现“科斯定理”的人、“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是继科斯、道格拉斯·C.诺斯之后,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三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有关评价认为,至少是由于他的宣传功劳,才使科斯的交易费用学说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异军突起的一派,并汇聚了包括组织理论、法学、经济学在内的大量学科交叉和学术创新,逐步发展成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
长期以来,威廉姆森是新制度学派的领军人物,一直致力于构建统一的制度研究范式。威廉姆森将制度研究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指内嵌于各种习俗、传统和社会文化的制度;第二层级是指各种诸如宪政、法律和产权等正式的制度环境;第三层级是指针对各种具体交易形成的治理制度;第四层级是指在上述三个层级下的资源配置制度。威廉姆森强调,应该从跨学科的视角来研究制度的功能、制度的产生与变迁,并且主张从动态的视角考察交易成本的变化与制度演变之间的关系。威廉姆森的主要学术贡献是创立了交易成本经济学。他在继承康芒斯、科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以“交易费用”作为分析问题的基本工具,对经济组织进行比较制度分析,将经济学的方法应用于研究制度的运行与变迁。而且,在交易成本的视角下,通过将组织理论与经济学结合,威廉姆森促进了组织经济学这一交叉学科的发展,同样地,通过将法律与经济学结合,促进了法经济学的发展。当前,交易成本理论几乎已经成为我们分析组织问题最重要的工具,它为我们准确地理解组织的治理功能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基本围绕三个问题进行探讨:人的本性、各种各样的交易成本、解决问题的合约方法。威廉姆森认为,经济生活中,人是有限理性并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谋取私利的本性增加了市场交易的成本,因此,为了防范不诚实的交易者,在订立交易契约时,交易双方尽可能将交易条件定得复杂,而定得越复杂,市场作为一种管理机制的效率也就越低,市场失效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为了治愈市场失效,威廉姆森提出,以“经济组织”取代“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将是一种可选择的解决方法。在单纯依靠市场的经济制度之下,唯一的激励就是金钱,唯一的惩罚也就是法律。而假如交易者们为了节约交易成本,而实现彼此间的合并,将交易转入内部化后,交易者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人”,还是一个“社会人”。在组织之中,他们的自私本性将会在集体力量威慑下遭到遏制,此外在交易产生纠纷的时候,更多的可以利用上级权威和内部规则进行控制。这种新制度将远比市场手段优越。
由于威廉姆森卓越的理论贡献,他曾经获得众多的奖项,包括:1988年获得管理科学的欧文奖;1999年获约翰·冯·诺依曼奖;2004年获霍斯特·克劳斯·雷克滕瓦尔德经济学奖;2005年获得尼斯大学的名誉博士学位。同时,随着交易成本经济学影响的不断扩大,威廉姆森著作的影响力也不断上升,根据Pessali (2006)的统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威廉姆森著作被引用率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远远超过科斯和诺斯,甚至超过凯恩斯和马克思。统计表明,在2004年,科斯被引用的次数不到300次、诺斯不到400次,而威廉姆森的被引用次数则高达800多次。
确实,威廉姆森的获奖毫无疑问将进一步巩固新制度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中的主流地位。
四、代表著作
威廉姆森一生的著作非常丰富,这一点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代表人物科斯不同。威廉姆森的代表性著作主要有:
1. Managerial Discretion and Business Behavior, AER,1963.
2. Economics as An AntiƽTrust Defense: The Welfare Tradeƽoffs, AER, 1968.
3. The Vertical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Market Failure Considerations, AER,1971.
4. Markets and Hierarchies:Some Elementary Considerations,AER,1973.
5. Franchise Bidding for Natural Monopolies:in General and with Respect to CATV,Bell JE,1976.
6.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The 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 J. Law Econ,1979.
7. The Economics of Organization:The Transaction Cost Approach,American J.of Sociology 1981.
8. Credible Commitments: Using Hostages to Support Exchange,AER, 1983.
9. Transaction Cost Economcs, JEBO,1987.
10. A Comparison of Alternative Approaches to Economic Organization, J.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1990.
11. Economic Institutions:Spontaneous and Intentional Governance,Journal of Law,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1991.
12. Markets, Hierarchies, and the Modern Corporation:an Unfolding Perspective, JEBO,1993.
已在中国出版的著作主要有:
1.反托拉斯经济学,张群群、黄涛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2.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段毅才、王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契约、制度与组织,张群群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注释】
[1]根据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网站(http://www. cogs. indiana. edu/people/homepages/ostrom. html)资料和“2009年诺贝尔经济科学奖获得者艾利诺·奥斯特若姆(Elinor Ostrom)简介”(http:// www. cer. sdu. edu. cn/shownews. asp? id= 2063)整理。
[2]资料来源:“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中国会令世界变得不同”http://www. businesstimes. com. hk/a - 20091013- 38319/54232323。
[3]资料来源:“记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http://www. zcom. com/rollnews/ 30961/)。
[4]主要根据“黄凯南: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为什么能够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http:// www. cer. sdu. edu. cn/shownews. asp? id= 2062)和“奥斯特罗姆夫妇多中心理论综述”( http:// www. cqvip. com/qk/82479X/200203/6805260. html)整理。
[5]资料来源:“公共经济的比较研究”( http://time. dufe. edu. cn/jingjiwencong/waiwenziliao/ ostrom002. doc)。
[6]根据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网站(http://www2. haas. berkeley. edu/Faculty/williamson_ oliver. aspx)资料和“黄少安、黄凯南:威廉姆森为什么获诺贝尔经济学奖?”(http://www. cer. sdu. edu. cn/ shownews. asp? id= 2061)整理。
[7]资料来源:“北航教授高远洋:我所认识的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威廉姆森”(http:// www. mbaedu. cn/news/huabei/2009- 10/19/2009101909101911524464935. html)。
[8]主要根据“黄少安、黄凯南:威廉姆森为什么获诺贝尔经济学奖?”(http://www. cer. sdu. edu. cn/ shownews. asp? id= 2061)和王洪涛: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理论述评(《经济经纬》,2004第4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