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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悬疑系列·先秦卷
1.59 孔子是野合而生的吗
孔子是野合而生的吗

孔子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尤其是在以他的思想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后,他就一直被奉为“圣人”“素王”,让人们推崇备至。但是,也常常听到一些“好读书而不求甚解”的人窃窃私语:孔子是个私生子!这当然是误传,因为《史记·孔子世家》和《孔子家语》都明白无误地记载,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母亲颜氏徵在,明媒正娶而生孔子。说孔子是个私生子,大概是源于史书中关于孔子是“野合而生”的记载。人们用后世的观点认为,如果是夫妻,就必然有自己的家,无须野合;而没奈何进行野合的男女,则一定不是夫妻,他们的子女,当然也就是私生子了。

大圣人居然是“野合而生”!这是不是太离谱了?但翻开《史 记·孔子世家》,我们可以看到“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的记载。这就是说,以著史严谨而著称的司马迁也没有回避这个事实,他虽然因为孔子是“至圣”而以其列入“世家”但却不得不如实记载这后人眼中的“丑史”。

然而,孔氏是大夫之家,也就是氏族贵族,不可能没有房子住,孔子的父母为什么要跑到尼丘山的荒地去“野合”呢?有关这个问题,倒有不少说法。

据《孔子家语》记载,叔梁纥先娶了鲁国的施氏,生了九个女儿。妾又生了儿子孟皮,但孟皮的腿残疾。于是,叔梁纥就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徵在最幼,她遵从父亲的命令,与叔梁纥完婚。既是明媒正娶,又去野合,对此现象,司马贞《史记索隐》解释说:“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这是说,叔梁纥和徵在是老夫少妻,是不合礼仪的婚配。“野”字在先秦被常常解释为“不合礼仪”的意思,如《论语》有“野哉由也”,又说“先进于礼乐,野人也”,都是这个意思。

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又说:“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这是说,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精力衰竭,超过了正常年龄成婚的,是不合礼仪的婚配。

● 野合图(汉代画像砖)

梁玉绳的《史记志疑》说:“古婚礼颇重,一礼未备,即谓之奔,谓之野合……颜氏从父命为婚,岂有六礼不备者……盖因纥偕颜祷于尼山而为之说耳。”意思是,孔子的父母不会由于六礼不备而野合,所谓野合是因为这对夫妇曾经“祷于尼丘而得孔子”而被演绎出来的。

现代学者从婚姻制度考察,认为孔子的时代处于男子当家作主的氏族贵族专政的时代,但又有着对偶婚的遗风。每当花好月圆之夜,男男女女会齐集在适当的地点,唱歌跳舞,尽情欢乐,以至幽会。这个风俗直到战国仍可看到,《墨子·明鬼》云:“燕之有祖(通“沮”),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沮泽、桑林、云梦,就是当时的人们野合的好去处。直到秦始皇并六国,这种风俗才被禁止。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始皇东行时在泰山刻石:“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强调了男女之间的礼规。始皇三十七年上会稽时的刻石又云:“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豭(即公猪找母猪,比之对偶婚俗),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 清。”秦始皇的命令对婚姻制度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或许,孔子也感觉到这种野合风俗不够文明,故千方百计地将亡父亡母合葬在一起,作为一夫一妻的标识,如此,才符合“圣人”之所为。

性学家们则又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他们发现,各地出土的汉代墓砖上常常刻有生动的“野合图”。我们知道,汉人选刻在墓砖上的,多是象征着吉祥、如意、美好、神圣的图画,为什么被现代人视为黄色淫秽的内容却受古人的青睐?原来,原始的性风俗不仅允许这样做,甚至认为野合比在家中更符合“天道”。野合本来就是远古人类的一种婚配形式,美拉尼西亚所罗门群岛的年轻土著须到森林去“野合”;在斐济群岛、新喀里多尼亚群岛、新几内亚的某些部落,及印度的冈德人和乌托人部落里,甚至禁止夫妻在住宅内亲热,而要去森林野合。可见,在某个历史时期,野合并不是一种丢人的行为。在我国,野合也早就出现在先秦的典籍中。《周礼·地宫·媒氏》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汉代出现野合图,说明这种风俗到了汉代仍有一些残留,并传至后世。在现代民俗学中也保存了不少野合的资料。如有些地区,每当稻谷抽穗的时候,农家夫妇就到田里过夜,以“阴阳交合”来促使庄稼的生长。因此,性学家们认为,古人眼中的野合不仅不淫秽,反而是吉祥、美好、子孙繁昌的象征。所以,孔子的父母野合而生孔子,就不足为奇了。

显然,上述观点虽有分歧,但大多认为孔子“野合而生”是可信的。至于野合到底是什么意思,孔子的父母为什么要野合,则是各有所论,莫衷一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