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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常识集萃
1.7.23 ◇什么是甜味剂?
◇什么是甜味剂?

是指赋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1.按来源可分为:

(1)天然甜味剂分为糖醇类和非糖类。其中糖醇类有木糖醇、山梨醇、甘露醇、乳糖醇、麦芽糖醇、异麦芽糖醇、赤鲜糖醇;非糖类包括甜菊糖甙、甘草、奇异果素、罗汉果素、索马甜。

(2)人工合成甜味剂。其中磺胺类有糖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

(3)二肽类有天门冬酰苯丙酸甲酯(又称阿斯巴甜)、1-a-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称阿力甜)。

(4)蔗糖的衍生物有三氯蔗糖、异麦芽酮糖醇(又称帕拉金糖)、新糖(果糖低聚糖)。

2.按营养价值可分为营养性和非营养性甜味剂,如蔗糖、葡萄糖、果糖等天然甜味剂。除赋予食品以甜味外,还是重要的营养素,供给人体热能,通常被视为食品原料,一般不作为食品添加剂加以控制。

(1)糖精

学名为邻—磺酰苯甲酰,是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价格低廉,甜度大,其甜度相当于蔗糖的300~500倍,由于糖精在水中的溶解度低,故中国添加剂标准中规定使用其钠盐(糖精钠),量大时呈现苦味。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分解,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活性。全世界广泛使用糖精数十年,尚未发现对人体的毒害作用。

(2)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1958年在美国被列为“一般认为是安全物质”而广泛使用,但在70年代曾报道该品对动物有致癌作用,1982年的FAO/WHO报告证明无致癌性。美国FDA长期实验,于1984年宣布无致癌性。但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和国家科学院仍认为有促癌和可能致癌作用,故在美国至今仍属于禁用于食品的物质。

(3)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

其甜度是蔗糖的100~200倍,味感接近于蔗糖,是一种二肽衍生物,食用后在体内分解成相应的氨基酸。中国规定可用于罐头食品外的其他食品,其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此外也发现了许多含有天门冬氨酸的二肽衍生物,如阿力甜,亦属于氨基酸甜味剂,属于天然原料合成,甜度高。

(4)乙酰磺胺酸钾

该品对光、热(225℃)均稳定,甜感持续时间长,味感优于糖精钠,吸收后迅速从尿中排出,不在体内蓄积,与天门冬氨酰甲酯1∶1合用,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5)糖醇类甜味剂

糖醇类甜味剂属于一类天然甜味剂,其甜味与蔗糖近似,多系低热能的甜味剂。糖醇类甜味剂品种很多,如山梨醇、木糖醇、甘露醇和麦芽糖醇等,有的存在于天然食品中,多数通过将相应的糖氢化所得。而其前体物则来自天然食品。由于糖醇类甜味剂升血糖指数低,也不产酸,故多用做糖尿病、肥胖病患者的甜味剂,且具有防止龋齿的作用。该类物质多数具有一定的吸水性,对改善脱水食品复水性、控制结晶、降低水分活性均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糖醇的吸收率较低,尤其是木糖醇,大量食用时有一定的导致腹泻的能力。

(6)甜叶菊甙

为甜叶菊中含的一种强甜味成分,是一种含二萜烯的糖苷。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但甜叶菊甙的口感差,有甘草味,浓度高时有苦味,因此往往与蔗糖、果糖、葡萄糖等混用,并与柠檬酸、苹果酸等合用以减弱苦味或通过果糖基转移酶或α-葡萄糖基转移酶使之改变结构而矫正其缺点。国外曾对其作过大量的毒性实验,均未显示毒性作用。而在食用时间较长的国家,如巴拉圭对该品已有100年食用史,日本也食用达15年以上,均未见不良副作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