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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常识集萃
1.2.83 ◇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对高毒农药是怎样监管的?
◇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对高毒农药是怎样监管的?

从80年代开始到现在,我国淘汰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共33种。2011年6月,卫生部会同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1586号公告,淘汰禁用了10种高毒农药。在这之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高毒农药是22种。通过认真论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和农药产业的实际情况,有10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比较充足,所以去年进行了淘汰,现在是停止生产,到2013年10月31日停止销售和使用。另外12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替代产品,仍允许生产和使用。一旦哪个产品的淘汰时机成熟时,一定会启动淘汰程序。

关于加强高毒农药的管理措施,应当说,加强高毒农药管理的主要目的还是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是农药产品质量抽检,重点抽检产品中是不是有高毒农药成分,确保农药产品质量。二是从经营环节着手,在蔬菜主产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高毒农药的实名购药,确保高毒农药可追溯。三是保证安全使用,加强对农民安全施用高毒农药的指导。

关于鼓励生产使用替代农药的措施,近两年启动了低毒生物农药推广示范项目,对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的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低毒农药。另一方面,鼓励企业生产、登记低毒农药、生物农药。最近对《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中涉及生物农药的方面作了一些修订(尚未出台),采取一些措施鼓励企业生产、登记生物农药。

现在使用的高毒农药有33种,从国家标准和已经制定但还没有颁布的国家标准当中,已经有20种农药制定了残留限量标准,还有13种没有制定标准,但全部列入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计划中,2012年已经有4种正在制定过程中。

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的主席国,主持这项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六年了。在这六年当中,对于高风险、高毒农药的限量标准,在制定或修订时,尽量考虑到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