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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15.1 第一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
第一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

一、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

“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1]在我国,抗日战争时期,一切参加抗日的阶级、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阶级、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当代中国,一切赞成、支持和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力量,都属于人民的范畴,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

1.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最基本的动力,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而集中的力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方针。

工人阶级之所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处于领导阶级的地位,是因为:

第一,由党的性质和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位为无产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2]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部实践和整个历史进程中,党必须始终不渝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我们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第二,是由工人阶级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最先进的阶级,他们同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中国“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同社会化的大生产相联系,因此它的觉悟最高,纪律性最强,能在现时代的经济进步和社会政治进步中起领导作用。”